唐县凯华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40万件汽车配件技改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1********975895W | 建设单位法人:耿梦茹 |
陈鹏昊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 |
王京镇拔茄村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40万件汽车配件技改项目 | 项目代码:2201- 130627-89-02-279744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68-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91-C3391-黑色金属铸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 王京镇拔茄村 |
经度:114.99283 纬度: 38.6678 | ****机关:****审批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5-23 |
唐行审建环批字〔2022〕1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1********975895W001U |
2023-08-0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200 |
16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1********975895W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1********975895W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1********866981B | 竣工时间:2023-11-08 |
2023-12-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3-31 |
2024-04-1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5-21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环保小智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技术改造 | 实际建设情况:技术改造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技改项目实施后全厂铸造产能及产品表面浸涂能力均不发生变化 | 实际建设情况:全厂铸造产能及产品表面浸涂能力均不发生变化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混砂-造型-浇注-冷却-去浇冒口-抛丸-打磨-机加工-浸漆/浸塑/蘸涂亚硝酸盐 | 实际建设情况:混砂-造型-浇注-冷却-去浇冒口-抛丸-打磨-机加工-浸漆/浸塑/蘸涂亚硝酸盐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技改项目实施后,全厂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产生量不变,全部泼洒厂区地面抑尘,不外排;制芯工序及焊接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浸塑废气采用“滤芯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以上废气与浸塑后固化工序、浸水漆及烘干工序、浸油漆及烘干工序、防锈工序有机废气一同引入1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简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全厂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产生量不变,全部排入厂区化粪池,定期清掏;制芯工序及焊接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浸塑废气采用“滤芯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以上废气与浸塑后固化工序、浸水漆及烘干工序、浸油漆及烘干工序、防锈工序有机废气一同引入1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简排放 |
环评中熔化及球化废气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熔化浇注小车间顶部设集气口,对电炉及球化室未被收集的废气进行二次收集,引入熔化及球化废气排气筒排放,实际建设为球化废气先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再与熔化废气、车间二次收集废气一起进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加强了废气治理,减少废气排放。环评中生活废水泼洒地面,实际建设为生活污水排放厂区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新增加工设备、喷淋清洗机和改造机加工车间2、清洗防锈车间;使用环氧油漆 | 实际建设情况:公司单独建设数字化车间项目,不在现有厂区进行,本次验收不新增机加设备、喷淋清洗机,不进行机加工车间2和清洗防锈车间的改造;使用沥青漆 |
1、环评中新增机加工设备、喷淋清洗机和改造机加工车间2、清洗防锈车间;实际公司单独建设数字化车间项目,不在现有厂区进行,本次验收不新增机加设备、喷淋清洗机,不进行机加工车间2和清洗防锈车间的改造。 2、环评中醇酸油漆改为环氧油漆和水性漆,实际建设为使用沥青漆和水性漆。环氧漆A组分挥发性有机物占比60-80%,二甲苯占比40-50%;环氧漆B组分挥发性有机物占比50-75%,二甲苯占比10-20%;沥青漆挥发性有机物占比为45-55%,二甲苯占比2-5%,两种漆料总挥发性有机物占比相差不大,因此更换漆料对环境影响较小。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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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02 | 0.006 | 2.614 | 0.164 | 0 | 4.744 | -0.158 | / |
1.157 | 0.005 | 0.985 | 0.782 | 0 | 0.38 | -0.777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电炉及球化室废气治理 |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中感应电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 电炉及球化室位于熔化浇注小车间内,电炉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球化室顶部设置吸风口收集球化废气,球化废气经旋风除尘器和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熔化废气以及熔化浇铸车间二次收集的废气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FQ-003) | 颗粒物两日最大检测浓度为1.4mg/m3 | ||
旧砂处理、混砂、抛丸工序废气 |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 砂处理生产线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后引入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FQ-001);混砂废气和经旋风除尘器处理后的抛丸废气经管道引入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砂处理废气一起排放 | 颗粒物两日最大检测浓度为3.9mg/m3 | ||
浇注工序废气 |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其他行业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和速率要求 | 浇注区位于熔化浇注小车间内,上方设置集气罩,浇注废气经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排放(FQ-007) | 颗粒物两日最大检测浓度为2.0mg/m3,苯、甲苯均未检出,甲苯与二甲苯合计最大检测浓度为0.132mg/m3;酚类两日最大检测浓度为0.009mg/m3,苯胺两日最大检测浓度为0.272mg/m3 | ||
落砂工序废气 |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 落砂机密闭设计,落砂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FQ-002) | 颗粒物两日最大检测浓度为6.6mg/m3 | ||
冷却工序废气 |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 冷却区上方设置集气罩,冷却废气经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排放(FQ-006) | 浓度颗粒物两日均未检出 | ||
制芯、焊接、浸漆、浸塑废气 |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其他行业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和速率要求 | 制芯、焊接废气:射芯机及焊接设备位于独立密闭间内,射芯机上方及焊接工位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经收集后由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 浸漆废气:浸油漆和浸油漆后烘干工序、浸水漆和浸水漆后烘干废气分别由各自密闭廊道的吸风口引入; 浸塑废气:由吸风口引入“滤芯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 浸塑后固化废气:由废气收集口收集后进入; 上述废气最终进入1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排放(FQ-005) | 颗粒物两日最大检测浓度为1.1mg/m3,非甲烷总烃最大检测浓度为0.69mg/m3,苯、甲苯均未检出,甲苯与二甲苯合计最大检测浓度为0.0230mg/m3,酚类两日最大检测浓度为0.009mg/m3,甲醛未检出, | ||
打磨工序废气 |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 清理车间设置6个打磨操作间,打磨废气经打磨操作间内吸风口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FQ-004) | 颗粒物两日最大检测浓度为6.7mg/m3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噪声治理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4类标准 | 选取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 | 南厂界噪声值:昼间62dB(A),夜间53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余厂界最高:昼间59dB(A),夜间49dB(A),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危险废物,产生后分类收集,暂存于厂区内危废暂存间,由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电炉炉渣、不合格砂芯、废砂及焊渣收集后外售处置;废浇冒口、打磨边角料、机加工工序下脚料、钢格栅车间金属下脚料做回炉料回用于生产;浸水漆工序产生的废漆桶、废漆渣及职工生活垃圾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置;浸塑工序除尘设备收集的涂料粉末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其他除尘设备捕集的除尘灰收集后外售处置,项目产生的固废全部合理处置 | 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内,一般固废按要求暂存和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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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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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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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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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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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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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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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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