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阿贝精密轴承有限公司年产2400万套轴承生产线新建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005177P | 建设单位法人:余伟 |
袁有志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市**区**常康路28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2400万套轴承生产线**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69-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451-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园区常康路28号 |
经度:120.113370 纬度: 31.471570 | ****机关:****国****建设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1-27 |
锡太旅环〔2023〕01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3-2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400 |
75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005177P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市****公司 |
****0211MA20CX4010 | 验收监测单位:无****集团****公司 |
913********343520T | 竣工时间:2024-03-01 |
2024-03-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3-31 |
2024-04-1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5-17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bbs.****.cn/thread-****118-1-1.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迁建)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微小型精密轴承(直径≤100mm)2400万套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外圈磨加工(磨两端面-精磨外圆-精研外圆-精磨沟-精研沟-修磨外圆); 内圈磨加工(磨两端面-精磨外圆-粗磨孔-精磨孔-精研外圆-精磨沟-精研沟); 轴承装配(清洗-装配-清洗-检验-清洗-注脂-压盖-检验-涂油)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水部分:本项目无生产度水产生,生活污水、食堂废水须经预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并送****国****处理中心集中处理。废气部分:(1)本项目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必须采取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清洗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2)本项目须确保清洗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3)本项目须对食堂油烟采取有效防治措施,确保油烟废气排放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的小型餐饮企业标准:(4)按照环评中确定的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50米,因此在本项目厂界周围50米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设置环境敏感点。噪声部分:本项目所有生产设备均应设置在生产车间内部并合理规划布局,并须对生产车间及各声源采取有效防噪措施,确保本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固废部分: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和环保管理要求,落实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1)本项目生活垃圾应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置;(2)本项目餐厨废弃物应委托取得**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处理;(3)本项目产生的酶渣(沾染切削液)、废切削液、废包装桶、废过滤材料、废油、废活性炭、清洗废液、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抹布手套及拖地废液等属于危险废物,必须全部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厂内暂存场所应按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的要求设置,并且在危险发物转移前办理危险废物转移、交换批准手续。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食堂不再实施,员工就餐外包,无食堂废水,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排入污水管网,接管****国****处理中心处理,尾水最终排入峰影河。废气:本项目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主要为:清洗废气(非甲烷总烃),清洗机产生的废气各自经收集后通入油雾净化器处理后再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DA001排气筒高空排放。 本项目由于油雾净化器规格减小,为了达到环评预估的收集效率和处理效率,企业每1~2台磨床配套1台油雾净化器,厂内共计配套96台油雾净化器,磨加工废气经油雾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未被捕集的清洗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食堂不再实施,员工就餐外包,不再产生食堂油烟废气,配套的油烟净化器不再实施。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磨床、轴承清洗机、超声波清洗机、集中供液系统、风机(清洗)、空压机等,主要采取了车间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来降低噪声。固废:本项目食堂不实施,该工序对应的餐厨废弃物不再产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磨渣(沾染切削液)、废切削液、废包装桶、废过滤材料、废油、废活性炭、清洗废液、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抹布手套、拖地废液、生活垃圾。其中危险固体废物废切削液、拖地废液委托无****公司处置,废油、废机油、废液压油委托**市****公司处置,废包装桶、废过滤材料、废活性炭、废抹布手套、清洗废液、磨渣(沾染切削液)委托**能****公司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1、由于油雾净化器规格减小,为了达到环评预估的收集效率和处理效率,企业每1~2台磨床配套1台油雾净化器合计96台油雾净化器,数量较环评增加86台; 2、食堂不再实施。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本项目废(污)水(限排入城市污水管网)、废气、固废、噪声等排污口须按《**省排污口设置与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总局《(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建设。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废(污)水(限排入城市污水管网)、废气、固废、噪声等排污口已按《**省排污口设置与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总局《(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建设。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0856 | 0.2349 | 0 | 0 | 0.086 | 0.086 | |
0 | 0.0385 | 1.01 | 0 | 0 | 0.038 | 0.038 | |
0 | 0.0048 | 0.082 | 0 | 0 | 0.005 | 0.005 | |
0 | 0.0005 | 0.0118 | 0 | 0 | 0.001 | 0.001 | |
0 | 0.0063 | 0.118 | 0 | 0 | 0.006 | 0.006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784 | 0.7823 | 0 | 0 | 0.078 | 0.078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排入污水管网,接管****国****处理中心处理,尾水最终排入峰影河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 /T31962-2015)表1中A级标准限值 | 与环评一致 | 连续2天,每天监测4次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清洗机产生的废气各自经收集后通入油雾净化器处理后再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DA001排气筒高空排放 | **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 | 与环评一致 | 连续2天,每天监测3次 | ||
本项目每8~12台磨床配套1台油雾净化器,厂内共计配套10台油雾净化器,磨加工废气经油雾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 **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 | 本项目每1~2台磨床配套1台油雾净化器,厂内共计配套96台油雾净化器,磨加工废气经油雾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 连续2天,每天监测3次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磨床、轴承清洗机、超声波清洗机、集中供液系统、风机(清洗)、空压机等,主要采取了车间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来降低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 与环评一致 | 连续2天,每天昼间监测1次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和环保管理要求,落实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1)本项目生活垃圾应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置;(2)本项目餐厨废弃物应委托取得**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处理;(3)本项目产生的酶渣(沾染切削液)、废切削液、废包装桶、废过滤材料、废油、废活性炭、清洗废液、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抹布手套及拖地废液等属于危险废物,必须全部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厂内暂存场所应按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的要求设置,并且在危险发物转移前办理危险废物转移、交换批准手续。 | 本项目食堂不实施,该工序对应的餐厨废弃物不再产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磨渣(沾染切削液)、废切削液、废包装桶、废过滤材料、废油、废活性炭、清洗废液、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抹布手套、拖地废液、生活垃圾。其中危险固体废物废切削液、拖地废液委托无****公司处置,废油、废机油、废液压油委托**市****公司处置,废包装桶、废过滤材料、废活性炭、废抹布手套、清洗废液、磨渣(沾染切削液)委托**能****公司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厂内危险固废仓库20m2,室内堆放,已做好防风、防雨、防渗漏措施。危险废物分类堆放并已做好相应标志牌及标签,危废仓库出入口、设施内部、危险废物运输车辆通道等关****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要求建设,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视频监控布设要求设置视频监控,危废贮存情况已做好相应记录;一般固废室内堆放。危险废物堆放场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一般固废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建设单位必须贯彻循环经济理念和清洁生产原则,最大限度控制和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同时建设单位在营运期间必须严格落实本报告表中环境风险评价中的应急措施和事故防范,避免意外环境事故发生。同时必须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工作,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 建设单位已贯彻循环经济理念和清洁生产原则,最大限度控制和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同时建设单位已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环境风险评价中的应急措施和事故防范,避免意外环境事故发生。同时已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工作,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企业环境应急预案正在编制中。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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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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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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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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