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野浩顺服饰有限公司年产35万件服装印花、绣花加工项目一期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86182X2 | 建设单位法人:孔站峰 |
孔站峰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县**办**路与**路交汇处向东600米**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35万件服装印花、绣花加工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C1713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28-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1713-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
经度: 纬度: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8-03-30 |
巨环审〔2018〕06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86182X2001Y |
2023-04-2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00 |
21.5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86182X2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3********7705575 | 验收监测单位:**** |
913********7705575 | 竣工时间:2018-05-03 |
2018-05-08 | 调试结束时间:2018-07-22 |
2018-06-2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18-07-23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环保网站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新增干法印花生产线,利用已建厂房拟投资500万元建设年产35万件服装印花、绣花加工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新增干法印花生产线,利用已建厂房拟投资500万元建设年产35万件服装印花加工项目 |
由于市场需求绣花加工项目现还未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35万件服装印花、绣花加工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35万件服装印花加工项目 |
由于市场需求绣花加工项目现还未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1)网版制作:项****公司制作,然后送至厂内进行网版制作。项目网版制作是将有图像的菲林胶片覆盖在表涂有感光胶的丝网上,通过强光照射胶片,使菲林胶片上的可透光的图像部分下面的感光胶曝光后交联成膜形成图相,晒版后丝网上多余的感光胶用水清洗去除。印花完毕后,使用抹布对网版进行擦拭,擦拭干净后网版回收利用。 (2)印花:项目将裁片进行定位,使用水性浆料印花(此过程无需加热),印花完成后送入烘干箱进行烘干,烘干采用电加热。布片印花完成后经缝制即为成品。 | 实际建设情况:(1)网版制作:项****公司制作,然后送至厂内进行网版制作。项目网版制作是将有图像的菲林胶片覆盖在表涂有感光胶的丝网上,通过强光照射胶片,使菲林胶片上的可透光的图像部分下面的感光胶曝光后交联成膜形成图相,晒版后丝网上多余的感光胶用水清洗去除。印花完毕后,使用抹布对网版进行擦拭,擦拭干净后网版回收利用。 (2)印花:项目将裁片进行定位,使用水性浆料印花(此过程无需加热),印花完成后送入烘干箱进行烘干,烘干采用电加热。布片印花完成后经缝制即为成品。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保总投资10万;化粪池1万元,废气处理设施3万元,生产废水处理设备3万元,无绿化及其他投资 | 实际建设情况:环保总投资21.5万;化粪池0.5万元,废气处理设施10万元,绿化及其他7万元,生产废水循环设备1万元 |
增加环保投资,是废气处理更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1)给水 生活用水:项目劳动定员18人,生活用水量按0.05m3/人﹒d计,年工作312天,则生活用水量为0.9m3/d,则年用水量为281m3/a。 生产用水:生产用水主要包括感光胶冲洗用水、网版冲洗用水及印花台板清洗用水,该****设备处理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补充水量约为0.02m3/d(6.24m3/d)。 (2)排水: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单独收集后外排。 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按用水量的80%计算,则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72m3/d(225m3/a),经化粪池定期清运不外排;生****设备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 实际建设情况:(1)给水 生活用水:项目劳动定员18人,生活用水量按0.05m3/人﹒d计,年工作312天,则生活用水量为0.9m3/d,则年用水量为281m3/a。 生产用水:生产用水主要包括感光胶冲洗用水、网版冲洗用水及印花台板清洗用水,该****设备处理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补充水量约为0.02m3/d(6.24m3/d)。 (2)排水: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单独收集后外排。 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按用水量的80%计算,则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72m3/d(225m3/a),经化粪池定期清运不外排;生****设备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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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光氧催化系统 |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以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部分:印刷业》(DB37/2801.4-2017)中表2标准要求 | 光氧催化系统 | 有组织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0.493mg/m3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降噪设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 降噪设施 | 最大噪声56.8dB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依托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依托,环保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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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搬迁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搬迁,环保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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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消减量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消减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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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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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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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按照“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项目区排水系统。生****设备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得外排。污水处理设施、循环水池、印花车间、浆料存放区、危废暂存室等采取严格的防渗、防腐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加强环境管理,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烘干废气经收集装置+光氧净化器+15m高排气筒排放,有机废气经处理后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浓限值要求(有组织:15m,120mg/m3,10kg/h;无组织:4.0mg/m3)。合理布置项目区,设备选用低噪声备,对产噪设备采取隔声、消音、减震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应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标准的要求。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处理、处置等方式,做到“**化、减量化、无害化”。废包装桶、废菲林、废网版和污泥等危险****公司处理。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标准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单独收集后外排。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不外排;生****设备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污水处理循环水池、印花车间、浆料存放处、危废暂存间等均已采取严格的防渗、防腐措施,对周边地下水和土壤污染较小。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水性浆料和感光胶使用时产生的VOCs。通过在烘干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VOCs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光氧催化系统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浆料搅拌工序、印花工序、涂胶工序产生的废气以及烘干工序未被收集的废气通过加强通风,进行无组织排放。经以上措施处理后,VOCs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以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部分:印刷业》(DB37/2801.4-2017)中相关标准要求。本项目噪声来源主要为压烫机、制服机、印花台板、台板烘干机等生产设备运行中产生的机械噪声。生产设备都置于车间内部,并采取防震、减振措施降低设备噪声;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确保设备运转良好,杜绝设备不正常工作产生高噪声现象;车间采用隔音材料、隔声门窗;加强厂房密闭性,厂内噪声源与厂界设绿化带隔离可有效地降低噪声。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桶、废菲林、污泥、废网版及职工生活垃圾。废包装桶、废菲林、污泥、废网版、废UV灯管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企业进行处置,满足危险废物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标准要求;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中的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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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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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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