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屯市乌鲁木齐西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暨惠民济困医院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26********6108464 | 建设单位法人:宋志伟 |
张璐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维吾尔自治区****市 |
**维吾尔自治区****市闻莺园135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医院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18版本:111-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Q8421- |
建设地点: | **维吾尔自治区 **市 |
经度:84.****583333 纬度: 44.****000000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6-01-15 |
奎环函〔2016〕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0-09-0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750 |
45.5 | 运营单位名称:**** |
663********400311B1001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102MA79EQ6A5X | 验收监测单位:**锡水****公司 |
****0100MA77QU7E95 | 竣工时间:2017-12-20 |
2018-01-01 | 调试结束时间:2018-01-30 |
2024-04-0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5-07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生态环境公示网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7187.01m2,**医院业务用房、车库、食堂,总建筑面积4501m2,配套建设供电、供水、排水、供暖及通讯设施等配套工程。设计床位50张 | 实际建设情况:建设一座地下1层,地上4层总建筑面积4114.39m2的综合楼,260.86m2食堂、车库等,设置泵房、消防控制室,建筑面积109.6m2,配套建设供电、供水、排水、供暖及通讯设施等配套工程。实际床位49张,1张牙椅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医院诊疗科目包括: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妇产科、儿科、口腔科、康复医学科、医学影像科、心电图室、留观室等 | 实际建设情况:医院诊疗科目包括: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妇产科、儿科、口腔科、康复医学科、医学影像科 |
无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处理站一座,运营产生的废水应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预处理标准,达标排放至污水管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低噪声设备,同时应采取屏蔽、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噪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项目运营期内产生的一般固体废弃物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运送至垃圾填理场处置;运营期产生的医疗废物在 48小时内由专业资质单位转运,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少量栅渣和污泥等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处理站一座,经监测废水排放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预处理标准要求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进一步处理。运营期设备设置在室内,合理布局,同时采用屏蔽、隔声、减振等措施,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运营期生活垃圾、中药渣等垃圾桶暂存,由环卫部门送往垃圾填理场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位于1楼,占地9m2。医疗废物危废间暂存,污泥及栅渣等,最终均由****处理厂进行处理。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的环境保护“三同时”检查工作****分局负责,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须按照规则进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纳入区域环保管理。 | 实际建设情况:2016年1月,******公司编制了《********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016年1月15日,****生态环境局****分局(原**市环境保护区局)以(奎环函〔2016〕4号)出具了《关于********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医院项目于2017年12月建设完成。 ****项目环保工程与主体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同时设计、施工、运营,主体工程运行正常,且环保设施运转良好。 综上,********医院项目建设过程中基本执行了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 |
无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1584 | 0 | 0 | 0 | 0.158 | 0.158 | |
0 | 0.36 | 0 | 0 | 0 | 0.36 | 0.36 | |
0 | 0.01 | 0 | 0 | 0 | 0.01 | 0.01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8m3/d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预处理标准 | 8m3/d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 验收监测期间污水总排口废水pH因子范围值为:7.1~7.4,其余各因子最大日均值为:化学需氧量227mg/L、悬浮物54mg/L、五日生化需氧量78.6mg/L、动植物油0.38mg/L、石油类0.49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2.36mg/L、粪大肠菌群2200MPN/L、总余氯0.49mg/L、色度3、氨氮7.17mg/L,挥发酚、总氰化物均小于检出限。验收监测期间污水总排口废水各项污染物均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的预处理标准要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污水处理设施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 | / | 该项目污水处理设施无组织排放的硫化氢、氯气浓度低于检出限,臭气浓度低于检出限,氨最大浓度值为0.144mg/m3,甲烷最高体积百分数为0.02%。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均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污水处理设施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屏蔽、隔声、减振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 | 屏蔽、隔声、减振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4个噪声监测点昼间测定值范围47~49dB(A),夜间测定值范围为41~42dB(A)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项目运营期内产生的一般固体废弃物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运送至垃圾填理场处置;运营期产生的医疗废物在 48小时内由专业资质单位转运,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少量栅渣和污泥等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 运营期生活垃圾、中药渣等垃圾桶暂存,由环卫部门送往垃圾填理场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位于1楼,占地9m2。医疗废物危废间暂存,污泥及栅渣等,最终均由****处理厂进行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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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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