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5G+云平台风力发电环锻件智能制造扩建项目(6#台车式电加热炉)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1********169171B | 建设单位法人:胡大为 |
薄丽娜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工业区(现有厂区内)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基于5G+云平台风力发电环锻件智能制造扩建项目(6#台车式电加热炉)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68-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93-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工业区(现有厂区内) |
经度:112.9669 纬度: 38.4977 | ****机关:****开发区****审批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10-21 |
定开管审环评函〔2021〕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1********169171B001X |
2024-02-2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2300 |
22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1********169171B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900MA0L5WE77D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1********731849J | 竣工时间:2023-12-01 |
2024-02-21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3-20 |
2024-04-1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5-11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385643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项目设计新增6 台蓄热式天然气加热炉,年生产大型风电法兰60000t/a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阶段性已完成5台蓄热式天然气加热炉,本次验收工程建设完成第6台加热炉采用台车式电加热炉,年生产大型风电法兰60000t/a |
第六台将批复的天然气加热炉改为电加热炉,设备型号发生变化,不影响产能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加热、锻造、辗环成型、热处理、机加工 | 实际建设情况:加热、锻造、辗环成型、热处理、机加工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第6台天然气加热炉采用低氧低氮蓄热式平焰烧嘴(PXLOLN)技术,低氮原理为低氧燃烧和烟气再循环,废气经过1个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第6台采用台车式电加热炉,无废气产生 |
天然气加热炉改为电加热炉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不涉及 | 实际建设情况:不涉及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1 | 0 | 0 | 0 | 0 | 1 | 0 | / |
0.255 | 0 | 0.361 | 0 | 0 | 0.255 | 0 | / |
8.318 | 0 | 17.714 | 0 | 0 | 8.318 | 0 | / |
0.766 | 0 | 2.163 | 0 | 0 | 0.766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6#台车式电加热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 |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厂界1#、2#、3#、4#、5#、8#监测点位昼间Leq最大值58.7dB(A),夜间Leq最大值48.9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昼间60dB(A)、夜间50dB(A)要求;厂界9#监测点位昼间Leq最大值为56.8dB(A),夜间Leq最大值为46.4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限值昼间70dB(A)、夜间55dB(A)要求;6#、7#敏感点昼间Leq最大值为50.5dB(A),夜间Leq最大值为47.4dB(A),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昼间60dB(A)、夜间50dB(A)要求 | ||
6#台车式电加热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 |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厂界1#、2#、3#、4#、5#、8#监测点位昼间Leq最大值58.7dB(A),夜间Leq最大值48.9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昼间60dB(A)、夜间50dB(A)要求;厂界9#监测点位昼间Leq最大值为56.8dB(A),夜间Leq最大值为46.4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限值昼间70dB(A)、夜间55dB(A)要求;6#、7#敏感点昼间Leq最大值为50.5dB(A),夜间Leq最大值为47.4dB(A),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昼间60dB(A)、夜间50dB(A)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落实运营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铁屑、废边角料、氧化铁皮****回收站,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有关规定;机加工车间车床、锻造车间压力机产生的废乳化液、废机油、废棉纱手套等分类收集于符合标准的密闭容器内,暂存于现有厂区危废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废油桶暂存于现有厂区危废暂存间,由供应厂家回收。危险废物暂存间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统一处置。 | 落实了运营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铁屑、废边角料压块后出****公司,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有关规定;机加工车间车床、锻造车间压力机产生的废乳化液、废机油、废棉纱手套等分类收集于符合标准的密闭容器内,暂存于现有厂区危废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废油桶暂存于现有厂区危废暂存间,由供应厂家回收处置。现有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本项目职工为厂区现有职工调配,不新增劳动人员,不另设生活设施,现有厂区内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统一处置。 | ||
落实运营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铁屑、废边角料、氧化铁皮****回收站,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有关规定;机加工车间车床、锻造车间压力机产生的废乳化液、废机油、废棉纱手套等分类收集于符合标准的密闭容器内,暂存于现有厂区危废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废油桶暂存于现有厂区危废暂存间,由供应厂家回收。危险废物暂存间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统一处置。 | 落实了运营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铁屑、废边角料压块后出****公司,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有关规定;机加工车间车床、锻造车间压力机产生的废乳化液、废机油、废棉纱手套等分类收集于符合标准的密闭容器内,暂存于现有厂区危废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废油桶暂存于现有厂区危废暂存间,由供应厂家回收处置。现有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本项目职工为厂区现有职工调配,不新增劳动人员,不另设生活设施,现有厂区内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统一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制定规范有效的突发事件环境应急预案,确保环境安全。 | 落实了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公司逐步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制定有规范有效的突发事件环境应急预案,确保环境安全。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下料、检验、包装等工序依托厂区现有,原料场地、成品存放、铁屑暂存、危废暂存间等依托厂区现有,供电、供气等公用工程依托厂区现有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下料、检验、包装等工序依托厂区现有,原料场地、成品存放、铁屑暂存、危废暂存间等依托厂区现有,供电、供气等公用工程依托厂区现有 |
/ |
环保搬迁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 |
区域削减
烟尘:4.326t/a、s02:0.722t/a、NOx:31.675t/a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烟尘:4.326t/a、s02:0.722t/a、NOx:31.675t/a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 |
功能置换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 |
其他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
/ |
/ |
/ |
/ |
/ |
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
![](http://wap.qianlima.com/imgs/xunhuan.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