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神马工程塑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4万吨连续聚合尼龙66切片二期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422MA3X4NBN56 | 建设单位法人:陈华义 |
陈纪周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
****开发区希望大道和**二路交叉口东南侧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4万吨连续聚合尼龙66切片二期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5-C265-合成材料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 ****开发区希望大道和**二路交叉口东南侧 |
经度:113.****88986 纬度: 33.****99511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10-09 |
平环审〔2021〕2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422MA3X4NBN56001P |
2023-12-1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9227.4 |
567 | 运营单位名称:**** |
****0422MA3X4NBN56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市****公司 |
914********0903028 | 验收监测单位:**市****公司 |
914********475500R | 竣工时间:2023-12-05 |
2023-12-25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3-05 |
2024-04-1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5-15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0416zincu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在公司一期工程预留空地上扩建1条4万吨66切片生产线 | 实际建设情况:在公司一期工程预留空地上扩建1条4万吨66切片生产线 |
与环评阶段一致,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尼龙66切片4万吨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尼龙66切片4万吨 |
与环评阶段一致,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二期项目扩建1条年产4万吨尼龙66切片连续聚合生产线,其生产工艺与一期工程生产工艺一致,主要工艺为:原料配送→成盐→罐区储存→盐液调配→过滤→盐液储存→盐液浓缩→盐液预热→预缩聚→闪蒸→聚合→铸带→水下切粒→离心干燥、筛分→产品 | 实际建设情况:二期项目扩建1条年产4万吨尼龙66切片连续聚合生产线,主要工艺为:原料配送→成盐→罐区储存→盐液调配→过滤→盐液储存→盐液浓缩→盐液预热→预缩聚→闪蒸→聚合→铸带→水下切粒→离心干燥、筛分→产品,其生产工艺与一期工程生产工艺一致 |
与环评阶段一致,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废气:①己二胺储罐大小呼吸废气喷淋装置(2套),处理后废气与现有尾气合并至1根15m高排气筒;②己二酸进料废气2个进料仓分别设置引风管道和袋式除尘器,共用一台风机,处理后废气与现有尾气合并至1根15m高排气筒;③己二酸料仓废气:引风管道+袋式除尘器处理后仓顶排放;④成盐工序:粗盐制备挥发微量废气喷淋装置1套,处理后废气与现有尾气合并至1根15m高排气筒;精盐制备挥发微量废气喷淋装置1套,处理后废气与现有尾气合并至1根15m高排气筒;⑤添加剂配制废气引风管道+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车间排放;⑥聚合工序:浓缩缩聚蒸发、聚合未凝气、制粒废气引风管道+喷淋水塔+40m高排气筒;⑦粒料干燥废气:引风管道+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⑧粒料中间料仓废气:引风管道+袋式除尘器处理后仓顶排放;⑨淘析器废气:引风管道+袋式除尘器,包装废气:引风管道+袋式除尘器,经处理后与现有尾气合并至1根15m高排气筒;⑾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依托现有废气处理装置,碱洗喷淋塔+UV光解+15m排气筒;⑿导热油炉天然气燃烧废气安装低氮燃烧器,依托一期工程15m高排气筒排放。二期工程共设置8个废气排放口,1个主要排放口,其余7个为一般排放口。废气经治理后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以及**省《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相应限值要求。 2、废水:全厂雨污分流。脱盐水制备废水属清净下水,直接排至废水总排口。己二胺储罐废气喷淋水、密封罐排污水、浓缩蒸发冷凝水、闪蒸聚合循环溢流水、制粒循环排污水、排气洗涤塔喷淋废水、真空泵排污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车间地面冲洗水和生活污水等****处理站处理(二期扩建工艺与一期相同,为水解酸化+A/O+消毒+絮凝沉淀),处理后排放至废水总排口,配套流量、COD和氨氮在线监测设施。成盐车间、聚合车间、罐区、污水处理站和废气喷淋处理区域等重点防渗,防范地下水和土壤污染,同时按照监测计划开展监测。 3、噪声:高噪声设备采取置于车间内、基础减振等措施防控,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限值要求。 4、固废:车辆冲洗沉渣、纯水制备反渗透膜、污水处理站污泥、己二酸拆包产生的废包装材料等属一般固废,送开发区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并处置;添加剂包装袋、精盐过滤废滤芯、废机油和废导热油等危险废物妥善暂存,交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①己二胺储罐大小呼吸废气喷淋装置(2套),处理后废气通过1根20.3m高排气筒;②己二酸进料废气2个进料仓分别设置引风管道和袋式除尘器,共用一台风机,处理后废气与现有尾气合并至1根32m高排气筒;③己二酸料仓废气:引风管道+袋式除尘器处理后仓顶排放;④成盐工序:粗盐制备、精盐制备挥发微量废气喷淋装置1套,处理后废气合并至1根26.6m高排气筒(与一期成盐工序共用排气筒);⑤添加剂配制废气引风管道+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车间排放;⑥聚合工序:浓缩缩聚蒸发、聚合未凝气、制粒废气引风管道+喷淋水塔+45.5m高排气筒;⑦粒料干燥废气:引风管道+袋式除尘器+42m高排气筒;⑧粒料中间料仓废气:引风管道+袋式除尘器处理后仓顶排放;⑨淘析器废气:引风管道+袋式除尘器,包装废气:引风管道+袋式除尘器,经处理后与现有尾气合并至1根15m高排气筒;⑾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依托现有废气处理装置,碱洗喷淋塔+UV光解+15m排气筒;⑿导热油炉天然气燃烧废气安装低氮燃烧器,依托一期工程15m高排气筒排放。二期工程实际设置8个废气排放口,1个主要排放口,其余7个为一般排放口。废气经治理后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以及**省《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相应限值要求。 2、废水:全厂雨污分流。脱盐水制备废水属清净下水,直接排至废水总排口。己二胺储罐废气喷淋水、密封罐排污水、浓缩蒸发冷凝水、闪蒸聚合循环溢流水、制粒循环排污水、排气洗涤塔喷淋废水、真空泵排污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车间地面冲洗水和生活污水等全部进入厂区有机废水收集池,****处理站****处理站扩建工艺与一期相同,为水解酸化+A/O+消毒+絮凝沉淀,扩建规模为400m3/d,****处理站规模为800m3/d),经处理达标后通过废水总排放口排****处理厂集中处理;厂区总排放口配套有流量、pH值、COD和氨氮在线监测设施。成盐车间、聚合车间、罐区、污水处理站和废气喷淋处理区域等已按要求进行了重点防渗,防范地下水和土壤污染,厂区已按排污许可证中检测频次开展地下水和土壤检测。 3、噪声:高噪声设备采取置于车间内、并通过基础减振等措施降噪,厂界噪声昼夜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限值要求(根据《**市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2021版)》(2023年修订版),****开发区位于3-6片区,即3类声环境功能区,项目厂界噪声目前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己二酸拆包产生的废包装材料、纯水制备废反渗透膜、职工生活垃圾、洗车沉渣为一般固废,****开发区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并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为一般固废,委托******公司定期用污泥抽污罐车清运,并进行压滤、烘干、粉碎后作为环保建材的原材料,综合利用。添加剂拆包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废滤芯、废机油、废导热油属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废贮存的有关要求分类贮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资质单位**广蓝达****公司进行安全处置。 |
1、排气筒高度变化:与环评阶段相比,二期工程个别排放口排气筒高度发生变化,具体变化情况为:①己二胺储罐排放口排气筒高度由15m增加至20.3m;②己二酸进料废气排放口排气筒高度由15m增加至32m;③成盐工序废气排放口排气筒高度由15m增加至26.6m;④聚合工序排放口排气筒高度由40m增加至45.5m;⑤料粒干燥废气排放口排气筒高度由15m增加至42m。变动原因:己二胺储罐排放口排气筒设置于储罐顶部,己二酸进料废气排放口排气筒引至车间楼顶排放,成盐工序废气排放口排气筒引至车间楼顶排放,聚合工序废气排放口排气筒、料粒干燥废气排放口排气筒均高出聚合车间楼顶,由于排气筒在建设过程中需要高出自身构筑物,导致排气筒高度发生相应变化,但发生变化的排气筒高度均为增加,未发生降低排气筒高度的情况。 2、一般排放口个别调整:与环评阶段相比,二期工程一般排放口进行了个别调整,但排放口总数未发生变化,仍为7个一般排放口,具体调整情况为:①己二胺储罐废气单独设置1个排放口,未与一期工程储罐废气合并排放口;②成盐工序粗盐制备废气排放口(1个)与精盐制备废气排放口合并为1个,且与一期工程成盐工序排放口共用1个。变化原因:二期己二胺储罐与一期己二胺储罐虽然均设置于罐区,但是二期己二胺储罐与一期己二胺储罐中间隔有二期工程粗盐罐和储水罐,且储罐大小呼吸废气处理装置设置于储罐顶部,一期、二期己二胺储罐距离相对较远,出于安全考虑,二期己二胺储罐单独设置1根20.3m高排气筒。二期成盐车间粗盐、精盐制备废气处理装置紧邻,且与一期成盐车间粗盐、精盐制备废气处理装置邻近,排放口设置于成盐车间顶部,为了便于后期管理,实际建设过程中二期、一期成盐工序合并为1个排放口,排气筒高度为26.6m。二期工程实际上设置8个废气排放口,其中1个主要排放口, 7个一般排放口,与环评阶段一致,不改变废气排放口个数,不增加主要排放口个数。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加强物料存储和管道泄漏环境风险防范,落实公司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演练,备足环境风险应急物资,切实防范环境风险。 | 实际建设情况:罐区建设有围堰,罐区和热媒站安装有泄漏报警装置,厂区建设有独立事故消防水池(事故池)1座,位于罐区南侧,容积为600m3;厂区建设有独立的初期雨水收集池,位于厂区西北侧,容积为320m3;企业应急预案已完成修订工作,备案编号为410****024006L,企业应按应急预案中要求频次进行演练,并备足应急物资,切实防范环境风险。 |
与环评阶段一致,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8.0727 | 7.9449 | 21.7899 | 0 | 0 | 16.018 | 7.945 | |
2.422 | 2.383 | 6.54 | 0 | 0 | 4.805 | 2.383 | |
0.121 | 0.119 | 0.327 | 0 | 0 | 0.24 | 0.119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91 | 0.13 | 1.4 | 0 | 0 | 1.04 | 0.13 | / |
8.44 | 1.11 | 13.04 | 0 | 0 | 9.55 | 1.11 | / |
3.3 | 1.37 | 5.29 | 0 | 0 | 4.67 | 1.37 | / |
0.168 | 0.096 | 1.132 | 0 | 0 | 0.264 | 0.096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污水处理站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1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限值****处理厂进水水质 | 厂区废水收集后进入有机废水池(容积891m3),****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站扩建规模400m3/d,采用“水解酸化+A/O+消毒+混凝沉淀”工艺,与一期工程污水处理工艺相同,****处理站总规模为800m3/d | 验收检测期间,废水总排放口pH值为6.2~6.5,化学需氧量的排放浓度为36~47mg/L,五日生化需氧量的排放浓度为8.5~9.6mg/L,悬浮物的排放浓度为6~9mg/L,氨氮的排放浓度为0.318~0.389mg/L,总磷的排放浓度为0.35~0.41mg/L,总氮的排放浓度为5.22~6.04mg/L,均满****处理厂进水水质指标要求,各污染物均可以实现达标排放。根据废水在线检测数据,在调试期间,pH值为6.038~6.526,化学需氧量的排放浓度为33.916~93.057mg/L,氨氮的排放浓度为0.105~6.584mg/L,均满****处理厂进水水质指标要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二期己二胺储罐废气治理设施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 二期己二胺储罐废气经罐顶氮封措施,再通过洗涤塔洗涤处理后,最终通过20.3m高排气筒排放 | 验收检测期间,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为1.87~2.11mg/m3,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可以实现达标排放 | ||
己二酸上料废气治理设施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 己二酸上料废气污染物为颗粒物,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最终通过32m高排气筒排放 | 验收检测期间,颗粒物的排放浓度为3.5~4.2mg/m3,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可以实现达标排放 | ||
成盐工序废气治理设施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 成盐工序废气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采用洗涤塔处理后,最终通过26.6m高排气筒排放 | 验收检测期间,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为1.65~1.83mg/m3,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可以实现达标排放 | ||
二期聚合工序废气治理设施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 二期聚合工序废气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采用洗涤塔处理后,最终通过45.5m高排气筒排放 | 验收检测期间,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为1.75~2.09mg/m3,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可以实现达标排放 | ||
二期切粒烘干筛分废气治理设施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 二期切粒烘干筛分废气污染物为颗粒物,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最终通过42m高排气筒排放 | 验收检测期间,颗粒物的排放浓度为2.2~3.1mg/m3,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可以实现达标排放 | ||
导热油炉废气治理设施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 | 导热油炉以天然气为燃料,通过安装低氮燃烧器降低氮氧化物的产生量,废气最终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 验收检测期间,导热油炉废气污染物中二氧化硫的排放浓度<3mg/m3,烟气黑度<1级,颗粒物的排放浓度为3.1~4.1mg/m3,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为26~28mg/m3,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均可以实现达标排放 | ||
废水处理站废气治理设施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 废水处理站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氨、硫化氢和非甲烷总烃,采用碱喷淋塔+UV光解处理设施处理后,废气最终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 验收检测期间,废水处理站废气污染物中氨的排放速率为0.00441~0.00497kg/h,硫化氢的排放速率为0.000372~0.000433kg/h,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标准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为2.17~2.35mg/m3,满足参考的《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各污染物可以实现达标排放 | ||
包装车间废气治理设施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 包装车间废气污染物为颗粒物,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最终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 验收检测期间,颗粒物的排放浓度为2.2~3.1mg/m3,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可以实现达标排放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生产厂区噪声治理设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 | 通过对各类噪声源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 | 验收检测期间,生产厂区北厂界昼间噪声为53~54dB(A),夜间噪声为42~43dB(A),昼、夜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厂界噪声可以实现达标排放 | ||
废水处理站区噪声治理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 | 各类噪声源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 | 验收检测期间,废水处理站区东厂界昼间噪声为52~54dB(A),夜间噪声为44~45dB(A),昼、夜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厂界噪声可以实现达标排放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成盐车间、聚合车间、罐区、污水处理站和废气喷淋处理区域等重点防渗,防范地下水和土壤污染,同时按照监测计划开展监测 | 成盐车间、聚合车间、罐区、污水处理站和废气喷淋处理区域等已按要求进行了重点防渗,防范地下水和土壤污染,厂区已按排污许可证中检测频次开展地下水和土壤检测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车辆冲洗沉渣、纯水制备反渗透膜、污水处理站污泥、己二酸拆包产生的废包装材料等属一般固废,送开发区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并处置;添加剂包装袋、精盐过滤废滤芯、废机油和废导热油等危险废物妥善暂存,交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 己二酸拆包产生的废包装材料、纯水制备废反渗透膜、职工生活垃圾、洗车沉渣为一般固废,****开发区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并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为一般固废,委托******公司定期用污泥抽污罐车清运,并进行压滤、烘干、粉碎后作为环保建材的原材料,综合利用。添加剂拆包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废滤芯、废机油、废导热油属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废贮存的有关要求分类贮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资质单位**广蓝达****公司进行安全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加强物料存储和管道泄漏环境风险防范,落实公司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演练,备足环境风险应急物资,切实防范环境风险 | 罐区建设有围堰,罐区和热媒站安装有泄漏报警装置,厂区建设有独立事故消防水池(事故池)1座,位于罐区南侧,容积为600m3;厂区建设有独立的初期雨水收集池,位于厂区西北侧,容积为320m3;企业应急预案已完成修订工作,备案编号为410****024006L,企业应按应急预案中要求频次进行演练,并备足应急物资,切实防范环境风险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①主要构筑物依托:二期工程依托利用一期包装车间、研发楼、办公楼(含食堂)等配套基础设施;②辅助构筑物依托:二期工程依托现有2台导热油炉,并备用1台,同时依托一期有机废水池、冷却水循环系统、消防及事故水池;③二期工程供水、供电、供热、脱盐水制备系统等公用工程依托厂区现有;④环保工程依托:二期己二胺储罐废气与一期共用1根排气筒,己二酸上料粉尘与一期共用1根排气筒,成盐车间粗盐制备废气与一期共用1根排气筒,成盐车间精盐制备废气与一期共用1根排气筒,二期淘析器粉尘和包装粉尘与一期共用1根排气筒,二期导热油炉废气与一期共用1根排气筒,****处理站废气与一期共用废水处理设施和排气筒(碱洗喷淋塔+UV光解+15m排气筒);二期有机废水池、事故池、初期雨水池、一般固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与一期共用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①主要构筑物依托:二期工程依托利用一期包装车间、研发楼、办公楼(含食堂)等配套基础设施;②辅助构筑物依托:二期工程依托现有2台导热油炉,并备用1台,同时依托一期有机废水池、冷却水循环系统、消防及事故水池;③二期工程供水、供电、供热、脱盐水制备系统等公用工程依托厂区现有,目前脱盐水采****公司直接接入,厂区脱盐水制备系统为备用系统;④环保工程依托:二期己二胺储罐废气单独设置1根排气筒,二期成盐车间粗盐制备废气、精盐制备废气与一期共用1根排气筒,二期淘析器粉尘和包装粉尘与一期共用1根排气筒,二期导热油炉废气与一期共用1根排气筒,****处理站废气与一期共用废水处理设施和排气筒(碱洗喷淋塔+UV光解+15m排气筒);二期有机废水池、事故池、初期雨水池、一般固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与一期共用;依托工程与环评阶段基本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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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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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2020年度大气环境质量超标,因此本项目需实行2倍削减替代,倍量替代量为SO2:0.98t/a、NOx:9.20t/a、VOCs:1.928t/a、颗粒物3.98t/a。该项目颗粒物、SO2、NOx通过**散煤精洁化减排量散煤精洁化削减量来替代,颗粒物为第五次替代,余量为119.1748t/a,SO2为第三次替代,余量为196.56t/a,NOx为第四次替代,余量为377.4642t/a,可满足SO2:0.98t/a、NOx:9.20t/a、颗粒物:3.98t/a的替代需要。该项目有机废气VOCs通过****公司废气治理减排量为102.601t/a,此次为六次替代,余量为VOCs:80.7252t/a,可满足该项目VOCs:1.928t/a的替代需要。 现有工程核算水污染物总量时,****处理厂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9818-2002)一级A标准(COD:50mg/L、NH3-N:5mg/L)排放限值要求,现预批****处理厂提标改造后执行COD:20mg/L、NH3-N:1mg/L排放限值要求。据核算本次扩建后,全厂水污染物排放仍能满足原批复总量要求,本次二期工程新增水污染物总量为零。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2020年度大气环境质量超标,因此本项目需实行2倍削减替代,倍量替代量为SO2:0.98t/a、NOx:9.20t/a、VOCs:1.928t/a、颗粒物3.98t/a。该项目颗粒物、SO2、NOx通过**散煤精洁化减排量散煤精洁化削减量来替代,颗粒物为第五次替代,余量为119.1748t/a,SO2为第三次替代,余量为196.56t/a,NOx为第四次替代,余量为377.4642t/a,可满足SO2:0.98t/a、NOx:9.20t/a、颗粒物:3.98t/a的替代需要。该项目有机废气VOCs通过****公司废气治理减排量为102.601t/a,此次为六次替代,余量为VOCs:80.7252t/a,可满足该项目VOCs:1.928t/a的替代需要。 现有工程核算水污染物总量时,****处理厂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9818-2002)一级A标准(COD:50mg/L、NH3-N:5mg/L)排放限值要求,现预批****处理厂提标改造后执行COD:20mg/L、NH3-N:1mg/L排放限值要求(经调查,目****处理厂提标改造后实际出水指标执行COD:30mg/L、NH3-N:1.5mg/L)。据核算本次扩建后,全厂水污染物排放仍能满足原批复总量要求,本次二期工程新增水污染物总量为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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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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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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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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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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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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