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各类包装桶40万只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516473B | 建设单位法人:吴唐锋 |
刘翠红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市**区枫泾镇万枫公路2498弄181号1幢B区1层、3层及4层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各类包装桶40万只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6-C2926-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 |
建设地点: | **市**区 **市**区枫泾镇万枫公路2498弄181号1幢B区1层、3层及4层 |
经度:121.06001 纬度: 30.90495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2-15 |
金环许〔2023〕17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2-2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000 |
25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516473B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3********516473B | 验收监测单位:**万巷****公司 |
****0116MA1JCJEQ5M | 竣工时间:2023-12-16 |
2024-03-15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5-25 |
2024-05-0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6-04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e2.****.cn:8081/jsp/view/jsxmInfo_edit.jsp?id=2FB4E094CF8E463B861686B02C74D9FE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各类包装桶40万只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各类包装桶40万只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塑料粒子、色母粒→搅拌→注塑/吹塑成型→修边→质检→成品入库 | 实际建设情况:塑料粒子、色母粒→搅拌→注塑/吹塑成型→修边→质检→成品入库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本项目吹塑/注塑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破碎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至袋式除尘装置后通过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吹塑/注塑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破碎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至袋式除尘装置后通过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0687 | 0.0687 | 0 | 0 | 0.069 | 0.069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03 | 0.055 | 0 | 0 | 0.003 | 0.003 | / |
0 | 0.045 | 0.47 | 0 | 0 | 0.045 | 0.045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DA001排气筒(活性炭吸附装置)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1572-2015) | DA001排气筒(活性炭吸附装置) | 于2024年4月1日、2日进行监测 | ||
DA002排气筒(袋式除尘装置)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1572-2015) | DA002排气筒(袋式除尘装置) | 于2024年4月1日、2日进行监测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厂房隔声、基础减振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3 类标准 | 厂房隔声、基础减振 | 于2024年4月1日、2日在厂界四周进行监测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项目固体废物应按《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 法》与**市有关规定分类收集、规范贮存、妥善处理。废润滑油、 废润滑油桶、废含油抹布、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收集后存放在专用的 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协议, 每年定期申报《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危险废物暂存场所设置应符合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要求。一般工业 固体废物贮存场所设置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 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 项目固体废物应按《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 法》与**市有关规定分类收集、规范贮存、妥善处理。废润滑油、 废润滑油桶、废含油抹布、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收集后存放在专用的 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协议, 每年定期申报《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危险废物暂存场所设置应符合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要求。一般工业 固体废物贮存场所设置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 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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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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