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豪眼镜制造产业园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400MA2TAANA72 | 建设单位法人:陈宝 |
陈冠言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合实验区 |
****开发区**大道与财富大道**西南侧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利豪眼镜制造产业园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70-采矿、冶金、建筑专用设备制造;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食品、饮料、烟草及饲料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印刷、制药、日化及日用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纺织、服装和皮革加工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农、林、牧、渔专用机械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环保、邮政、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587-C3587-眼镜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合实验区 ****开发区**大道与财富大道**西南侧 |
经度:116.****92659 纬度: 32.****71684 | ****机关:****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2-14 |
毛环复〔2023〕1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0500 |
180 | 运营单位名称:**** |
****0400MA2TAANA72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400MA2TAANA72 | 验收监测单位:**尚德谱****公司 |
****0100MA2RT7Q165 | 竣工时间:2024-03-26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5-1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6-07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news/10/224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塑料眼镜800万副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塑料眼镜800万副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投料、拌料,注塑成型、磨口、抛光、研磨、钉铰链、喷涂、烘干、品检、割片、卡片、组装、印字、超声波清洗、贴标、包装入库 | 实际建设情况:投料、拌料,注塑成型、磨口、抛光、研磨、钉铰链、喷涂、烘干、品检、割片、卡片、组装、印字、超声波清洗、贴标、包装入库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生产废水:本项目冷却塔排水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研磨废水、超声波清洗废水经沉淀池(20m3)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喷漆废水经一体化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规模10m3/d,处理工艺“混凝沉淀+兼氧+好氧”)预处理达标排入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最终尾水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丁家沟,经西淝河最终进入淮河。 生活废水: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以****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之后进****处理厂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丁家沟,经西淝河最终进入淮河。 | 实际建设情况:生产废水:本项目冷却塔排水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研磨废水、超声波清洗废水、喷淋塔废水经沉淀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水帘废水循环使用,定期加药清掏漆渣,不外排。最终尾水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丁家沟,经西淝河最终进入淮河。 生活废水: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以****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之后进****处理厂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丁家沟,经西淝河最终进入淮河。 |
水帘废水循环使用,定期加药清掏漆渣,不外排。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1.4568 | 0 | 0 | 0 | 1.457 | 1.457 | |
0 | 0.728 | 0 | 0 | 0 | 0.728 | 0.728 | |
0 | 0.073 | 0 | 0 | 0 | 0.073 | 0.073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246 | 0 | 0 | 0 | 0.246 | 0.246 | / |
0 | 0.566 | 0 | 0 | 0 | 0.566 | 0.566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沉淀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同时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2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间接排放标准要求 | 沉淀池 | 厂区废水总排口pH浓度7.7~7.9(无量纲),化学需氧量日均浓度最大值89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日均浓度最大值45.1 mg/L,氨氮日均浓度最大值10.4mg/L,悬浮物日均浓度最大值36mg/L,总磷日均浓度最大值0.35mg/L,各污染因子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同时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2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间接排放标准要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表9中限值标准 | 活性炭吸附装置+光催化氧化装置 | DA001排气筒出口非甲烷总烃处理效率为94.03%,排气筒出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4.07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0.070kg/h,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减振垫及减振基础,加装消声措施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及4类标准 | 与环评一致 | 厂界四周昼、夜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磨料、沉淀池沉渣以及废包装材料统计收集后出售给相关企业单位综合利用;废油墨瓶、废漆桶、漆渣、污泥、废油桶、废润滑油以及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其中污泥、漆渣和废漆桶经专业机构鉴定,确定为非危险废物之后,可作为一般固废进行处理。在此之前,需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磨料以及废包装材料统计收集后出售给相关企业单位综合利用;废油墨瓶、废漆桶、漆渣、污泥、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厂区危废暂存间,交由**东华****公司处置。废润滑油、废活性炭暂未产生,产生后暂存厂区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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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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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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