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高性能特种工业丝智能化生产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718216W | 建设单位法人:赵金广 |
蔡新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市**区盛泽镇大谢村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40万吨高性能特种工业丝智能化生产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50-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822-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盛泽镇大谢村 |
经度:120.****0558 纬度: 30.****4192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12-03 |
苏环建[2021]09第008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320800 |
300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718216W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3********718216W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509MA1YNJCJ9H | 竣工时间:2024-01-01 |
2024-01-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2-29 |
2024-04-2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5-27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news/420.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40万吨高性能特种工业丝智能化生产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40万吨高性能特种工业丝智能化生产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1)固相增粘工段 ①静电除尘:聚酯切片通过管道系统投入进料仓,聚酯切片进入结晶工序前需进行静电除尘,除尘后空气回用,无外排放,本工序会产生收集后的粉尘S1。 ②结晶:经过静电除尘工序后的切片进入结晶器,与此同时,热氮气经过器室底部的多孔板向上喷流,这样在结晶器内,既有向上喷涌的热氮气,也有连续向下进入一室的聚酯切片。由于在器室内,聚酯切片和热氮气之间激烈的沸腾碰撞,所以不会出现切片的粘连。当聚酯切片被加热到超过90℃以上时,便开始发生结晶,并释放出能量。未结晶的聚酯切片是清澈透明的,而结晶的切片模糊不透明的。本工序氮气从增粘工序投入,经过预热工序,到达结晶工序,从结晶工序排出,产生废气G1。 ③预热:结晶后的切片进入预热器后空气接触后达至增粘温度,预热器中空气不断循环加热,通过反吹过滤器除尘,产生收集后的粉尘S2。 ④增粘:结晶和预热后的切片在增粘器中进行反应,达到最终的指标。增粘温度比预热器的温度低一些。氮气从增粘器底部进入,本工序增粘产生废气与氮气一同进入预热工序、结晶工序后排出。 ⑤冷却:切片冷却从反应器出口处开始,在这里通过循环氮气冷却到140℃,最低可到60℃,循环氮气经旋风分离器除尘,本工序会产生收集后的粉尘S3。 ⑥增粘切片:经冷却后的增粘切片暂存进入缓冲仓,供纺丝工段使用。 (2)纺丝工段 ①加热融化:聚酯增粘后的切片,进入挤压机熔融经增压泵熔体输送管道到纺丝卷绕机,高速卷绕成全牵伸丝(HDI(highdenierindustry,高丹尼尔工业丝)。在分配管道系统中的静态混合器保证聚合物熔体温度分布均匀,不产生任何死点。 ②纺丝:熔体进入纺丝箱后,通过密封在纺丝箱体内的,由热媒蒸汽加热保温的熔体分配管道,进入每个纺丝位的纺丝计量泵中,每个纺丝计量泵将每路熔体精确计量、加压。通过组件座进入纺丝组件,经过组件过滤分配后,从喷丝板喷出,在环吹风装置中冷却成型。经风冷装置冷却固化后的丝束,通过纺丝甬道进入高速卷绕机,本工序会产生废无油丝S5。 ③油剂调配:先将定量的纯水加入到油剂调配槽中,浓油剂用油泵打入计量槽,计量后缓慢加入到纺丝油剂高位槽,供纺丝上油使用。 ④上油:油剂靠重力由油剂贮存槽进入纺丝油剂进料槽。油剂循环泵、进料槽、纺丝油剂过滤器和纺丝油剂计量泵构成循环系统。循环泵位于纺丝区,连续运行,将油剂通过过滤器送至计量泵和进料槽。进料槽时保持计量泵前有一定的预压力以确保计量准确。同时,进料槽也保证循环泵停机时的油剂供应。 ⑤热辊:从甬道出来的丝束,进入牵伸卷绕机,经丝器、吸丝器,第一热辊、第二热辊、第三热辊、第四热辊、第五热辊、第六热辊。六道热辊可保证低缩丝的品质。本项目低缩型工业丝纺丝速度为3000m/min,热辊最高温度为250℃,拉伸倍数5~6倍、略低于高强丝,通过纺丝速度与各辊温度的配合,得到低缩丝,本工序会产生有机废气G2,有机废气G2经静电除油回收装置处理后排放,产生固废S8。 ⑥高速卷绕头:网络喷嘴及断丝检测器后,分别引入高速卷绕头。每个纺丝位对应一台或两台卷绕头,每个卷绕头4束丝,分别在锭子主动传动的筒管轴上被卷绕成16个丝饼。当丝饼直径达到设定时,自控系统发出信号,使切丝器、吸丝器一起动作,卷绕头会进行全自动无废丝换筒,卷绕头还带有丝饼自动推出器及提升装置,本工序会产生废含油丝S6。 ⑦检验:落筒后的丝饼由操作人员送包装间,经检验、分级、包装、出厂。本工序会产生不合格品S7。 (3)氮气净化系统 ①反吹过滤器:从结晶器出来的废气G1中含有切片粉尘、非甲烷总烃、乙二醇、氮气,首先通过反吹过滤器去除废气中的切片粉尘(处理效率约为99.99%),产生的切片粉尘固废S4,因装置密闭,此过程不考虑无组织粉尘逸散。 ②催化氧化燃烧:经过反吹过滤器除尘后的废气,含有氮气、乙二醇、非甲烷总烃等污染物,进入催化燃烧反应器中燃烧,乙二醇及非甲烷总烃等污染物燃烧后生成水、CO2。 ③冷却:从催化燃烧反应器中出来的废气含有氮气、CO2、水蒸汽,经冷却 工序后废气温度降到40℃以下。 ④分子筛干燥:经过冷却后的废气再经分子筛吸附剂去除废气中的水分,项目设有干燥塔,定期用热氮气对分子筛进行再生,再生过程中产生冷凝水。最终经净化后的氮气(含CO2)循环使用于生产过程。冷凝水W1作为废****处理站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1)固相增粘工段 ①静电除尘:聚酯切片通过管道系统投入进料仓,聚酯切片进入结晶工序前需进行静电除尘,除尘后空气回用,无外排放,本工序会产生收集后的粉尘S1。 ②结晶:经过静电除尘工序后的切片进入结晶器,与此同时,热氮气经过器室底部的多孔板向上喷流,这样在结晶器内,既有向上喷涌的热氮气,也有连续向下进入一室的聚酯切片。由于在器室内,聚酯切片和热氮气之间激烈的沸腾碰撞,所以不会出现切片的粘连。当聚酯切片被加热到超过90℃以上时,便开始发生结晶,并释放出能量。未结晶的聚酯切片是清澈透明的,而结晶的切片模糊不透明的。本工序氮气从增粘工序投入,经过预热工序,到达结晶工序,从结晶工序排出,产生废气G1。 ③预热:结晶后的切片进入预热器后空气接触后达至增粘温度,预热器中空气不断循环加热,通过反吹过滤器除尘,产生收集后的粉尘S2。 ④增粘:结晶和预热后的切片在增粘器中进行反应,达到最终的指标。增粘温度比预热器的温度低一些。氮气从增粘器底部进入,本工序增粘产生废气与氮气一同进入预热工序、结晶工序后排出。 ⑤冷却:切片冷却从反应器出口处开始,在这里通过循环氮气冷却到140℃,最低可到60℃,循环氮气经旋风分离器除尘,本工序会产生收集后的粉尘S3。 ⑥增粘切片:经冷却后的增粘切片暂存进入缓冲仓,供纺丝工段使用。 (2)纺丝工段 ①加热融化:聚酯增粘后的切片,进入挤压机熔融经增压泵熔体输送管道到纺丝卷绕机,高速卷绕成全牵伸丝(HDI(highdenierindustry,高丹尼尔工业丝)。在分配管道系统中的静态混合器保证聚合物熔体温度分布均匀,不产生任何死点。 ②纺丝:熔体进入纺丝箱后,通过密封在纺丝箱体内的,由热媒蒸汽加热保温的熔体分配管道,进入每个纺丝位的纺丝计量泵中,每个纺丝计量泵将每路熔体精确计量、加压。通过组件座进入纺丝组件,经过组件过滤分配后,从喷丝板喷出,在环吹风装置中冷却成型。经风冷装置冷却固化后的丝束,通过纺丝甬道进入高速卷绕机,本工序会产生废无油丝S5。 ③油剂调配:先将定量的纯水加入到油剂调配槽中,浓油剂用油泵打入计量槽,计量后缓慢加入到纺丝油剂高位槽,供纺丝上油使用。 ④上油:油剂靠重力由油剂贮存槽进入纺丝油剂进料槽。油剂循环泵、进料槽、纺丝油剂过滤器和纺丝油剂计量泵构成循环系统。循环泵位于纺丝区,连续运行,将油剂通过过滤器送至计量泵和进料槽。进料槽时保持计量泵前有一定的预压力以确保计量准确。同时,进料槽也保证循环泵停机时的油剂供应。 ⑤热辊:从甬道出来的丝束,进入牵伸卷绕机,经丝器、吸丝器,第一热辊、第二热辊、第三热辊、第四热辊、第五热辊、第六热辊。六道热辊可保证低缩丝的品质。本项目低缩型工业丝纺丝速度为3000m/min,热辊最高温度为250℃,拉伸倍数5~6倍、略低于高强丝,通过纺丝速度与各辊温度的配合,得到低缩丝,本工序会产生有机废气G2,有机废气G2经静电除油回收装置处理后排放,产生固废S8。 ⑥高速卷绕头:网络喷嘴及断丝检测器后,分别引入高速卷绕头。每个纺丝位对应一台或两台卷绕头,每个卷绕头4束丝,分别在锭子主动传动的筒管轴上被卷绕成16个丝饼。当丝饼直径达到设定时,自控系统发出信号,使切丝器、吸丝器一起动作,卷绕头会进行全自动无废丝换筒,卷绕头还带有丝饼自动推出器及提升装置,本工序会产生废含油丝S6。 ⑦检验:落筒后的丝饼由操作人员送包装间,经检验、分级、包装、出厂。本工序会产生不合格品S7。 (3)氮气净化系统 ①反吹过滤器:从结晶器出来的废气G1中含有切片粉尘、非甲烷总烃、乙二醇、氮气,首先通过反吹过滤器去除废气中的切片粉尘(处理效率约为99.99%),产生的切片粉尘固废S4,因装置密闭,此过程不考虑无组织粉尘逸散。 ②催化氧化燃烧:经过反吹过滤器除尘后的废气,含有氮气、乙二醇、非甲烷总烃等污染物,进入催化燃烧反应器中燃烧,乙二醇及非甲烷总烃等污染物燃烧后生成水、CO2。 ③冷却:从催化燃烧反应器中出来的废气含有氮气、CO2、水蒸汽,经冷却 工序后废气温度降到40℃以下。 ④分子筛干燥:经过冷却后的废气再经分子筛吸附剂去除废气中的水分,项目设有干燥塔,定期用热氮气对分子筛进行再生,再生过程中产生冷凝水。最终经净化后的氮气(含CO2)循环使用于生产过程。冷凝水W1作为废****处理站处理。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厂区应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项目生活污水达标后排入盛****公司处理,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标后部分回用于生产,部分排入盛****公司处理,尾水达标排放。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须收集处理后排放,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米;其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及表3标准;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关要求;加强对无组织排放源的管理,规范生产操作,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须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东、西、北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XGB12348-2008)中4类标准限值;其他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按“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厂内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确保不对周围环境和地下水造成影响。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厂区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项目生活污水达标后排入盛****公司处理,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标后部分回用于生产,部分排入盛****公司处理,尾水达标排放。 项目验收项目监测期间,项目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和表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排放标准限值,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关限值要求。 项目实际建设中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东、西、北侧厂界噪声监测点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限值,项目南侧厂界噪声监测点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并妥善处置或利用,不排放。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市****公司、**天****公司、**市****公司)进行处理,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厂内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 |
(1)项目设备变动 实际建设过程中设备增加了217台纺丝卷绕机(该设备无废水、废气及危废产生);增加了198台纺丝箱和198台热辊设备(该设备为环评漏报,环评中有工艺但未写设备及配套设施)。本项目产能不变,该设备调整未新增污染因子,未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未产生不利的环境影响。 (4)废气处理设施变动 ①污染防治措施的强化和改进:环评内容真空煅烧废气经2套水喷淋+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2根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实际建设为经10套水喷淋+高温催化装置处理后通过7根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根据检测报告废气检测结果(检测报告编号:HR****078)及表九总量核算可知,该改进措施,未新增污染物排放种类,且未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在项目设计、施工建设和生产中总平面布局以及主要工艺设备、储运设施、公辅工程、污染防治设施安装、使用中涉及安全生产的应遵守设计使用规范和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应对污水处理、粉尘治理等各类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按《**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规定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及标识。 按报告表提出的要求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规范开展监测活动。 本项目实施后,污染物年排放量初步核定为:生活污水污染物(接管考核量):废水量≤378180吨、COD≤132.36吨、SS≤83.2吨、氨氮≤1.01吨、总磷≤0.14吨、总氮≤1.35吨。生产废水污染物(接管考核量):废水量≤63690吨、COD<2.89吨、SS<1.52吨、石油类<0.033吨。大气污染物: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量<3.026吨;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量≤3.34吨 你公司应当依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规定,及时申请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办理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手续。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已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生态环境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 | 实际建设情况:暂无针对污水处理、粉尘治理等各类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的资料。 厂区已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备案号:320509-2023-129-L,2023年11月09日) 项目污水排口及雨水排口已按照《**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文)的相关要求执行及环评要求规范设置并张贴相关标识标志。 已要求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规范开展监测活动 本项目实施后,污染物年排放量符合,生活污水污染物(接管考核量):废水量≤378180吨、COD≤132.36吨、SS≤83.2吨、氨氮≤1.01吨、总磷≤0.14吨、总氮≤1.35吨。生产废水污染物(接管考核量):废水量≤63690吨、COD<2.89吨、SS<1.52吨、石油类<0.033吨。大气污染物: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量<3.026吨;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量≤3.34吨 项目目前已完成排污许可手续(排污许可证编号:****;2024年01月29日)。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143654 | 415128 | 585524 | 0 | 0 | 558782 | 415128 | |
56.55 | 122.73 | 191.8 | 0 | 0 | 179.28 | 122.73 | |
2.33 | 0.81 | 3.34 | 0 | 0 | 3.14 | 0.81 | |
0.31 | 0.1 | 0.45 | 0 | 0 | 0.41 | 0.1 | |
3.11 | 1.19 | 4.46 | 0 | 0 | 4.3 | 1.19 | |
29.57 | 44.36 | 114.27 | 0 | 0 | 73.93 | 44.36 | |
0.025 | 0.014 | 0.058 | 0 | 0 | 0.039 | 0.014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86.41 | 0 | 286.41 | 0 | 0 | 286.41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81.82 | 0 | 81.82 | 0 | 0 | 81.82 | 0 | / |
5.2988 | 0 | 5.2988 | 0 | 0 | 5.299 | 0 | / |
12.6 | 1.58 | 18.966 | 0 | 0 | 14.18 | 1.58 | / |
0 | 0.29 | 1.09 | 0 | 0 | 0.29 | 0.29 | / |
0 | 0.003 | 0.33 | 0 | 0 | 0.003 | 0.003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处理站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B级标准 | ****处理站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生活污水循环冷却水、制纯浓水排放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B级标准。生产废水排放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回用水化学需氧量、石油类监测浓度均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表1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静电除油装置、水喷淋+高温催化装置、生物滤池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要求、《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 | 20套静电除油装置、10套水喷淋+高温催化装置、1套生物滤池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 无组织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VOCs(非甲烷总烃)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值。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减振、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减振、隔声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南侧厂界的昼夜间噪声排放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东、西、北侧厂界的昼夜间噪声排放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按“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厂内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确保不对周围环境和地下水造成影响。 |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并妥善处置或利用,不排放。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市****公司、**天****公司、**市****公司)进行处理,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厂内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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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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