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乐高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高档针织印染面料生产线升级技改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522271E | 建设单位法人:俞芳 |
王国标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省**市**区兴滨路5588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10万吨高档针织印染面料生产线升级技改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28-棉纺织及印染精加工;毛纺织及染整精加工;麻纺织及染整精加工;丝绢纺织及印染精加工;化纤织造及印染精加工;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1752-C1752-化纤织物染整精加工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兴滨路5588号 |
经度:120.702298 纬度: 30.224758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9-11-28 |
绍市环审〔2019〕1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522271E001P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42000 |
55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522271E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3********522271E | 验收监测单位:**市****公司 |
****0600MA2886EB71 | 竣工时间:2023-10-3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4-2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5-20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s.****.cn/index.php?c=show id=30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在**市**区**工业区兴滨路5588号完成改扩建项目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10万吨高档针织印染面料、4000吨N/R罗马布染色后拉毛(染色后整理)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10万吨高档针织印染面料、4000吨N/R罗马布染色后拉毛(染色后整理)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纺织印染 | 实际建设情况:纺织印染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加强废水污染防治。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厂区排水收集系统。冷却水回用,做好清质污水综合利用工作,确保水重复利用率达到规定的要求。经厂内污水站预处理达到**柯****公司设计进管标准后,进入**柯****公司进一步处理,达到《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中的直接排放限值后达标排放。进一步规范化设置污水排放口,安装氨氮、总氮在线监测装置,完善刷卡排污自动控制系统。设置事故应急池。做好厂区相关区域的防渗防漏措施,防止产生对地下水的污染。 做好废气污染防治工作。定型废气经符合整治要求的废气高效处理装置处理后高空达标排放;称料间等密闭设置,废气收集后经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排气简高度应符合规范要求;绒毛尘经收集后通过布袋收尘装置处理后排放。污水处理站产臭单元应进行加盖,臭气收集经处理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定型机排放的油烟、颗粒物、VOCs、臭气等排放执行《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表1中的**企业限值要求,其中厂界臭气无组织排放执行《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表2中的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臭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标准限值,无组织排放执行表1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有组织排放执行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合理设计厂区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落实好降噪隔音措施,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加强厂区绿化。采取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后,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账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尽可能实现**的综合利用。定型废油、染料及助剂内包装材料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污泥收集后由******公司集中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在厂区内暂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公告2013年第36号);危险废物在厂区内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公告2013年第36号)。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安装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加强特征污染物监测管理,建立特征污染物产生、排放台账和日常、应急监测制度。 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措施及排污权交易制度。按照《环评报告表》结论,本项目污染物外排环境量控制为:废水排放量<133.385万吨/年(4446.18吨/日)、COD<106.71吨/年、氨氮<13.34吨/年、总氮<20.01吨/年、二氧化硫<16.32吨/年、氮氧化物<43.63吨/年、烟(粉)尘<67.05吨/年、挥发性有机物(V0Cs)<66.27吨/年。其它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按《环评报告表》意见进行控制。你公司应依照省和当地相关规定,及时落实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依法缴纳环境保护税等相关事宜。 | 实际建设情况:厂区实行雨污分流,厂区屋面雨水架空排放,****处理站。间接冷却水和蒸汽冷凝水经收集后回用于印染生产;定型机废气治理装置喷淋补充用水为中水,多次循环回用去除表层浮油的喷淋洗涤水排入污水调节池。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统一收集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池进行预处理,处理达到《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中的间接排放标准及修改单中标准要求和**柯****公司设计进水指标要求后一部分废****处理厂(**柯****公司)集中处理后纳入绍****公司,其余废水经中水回用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绍****公司工业废水处理系统达《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的直接排放标准后排入钱塘江。安装了规范化的污水排放口,设置了规范采样口和设立了标志牌,废水排放口安装了在线监测设备(pH、CODcr、氨氮、总氮、总磷)且与**柯****公司联网,流量计与环保部门联网。废气排放口设置了规范采样口和设立了标志牌。 项目定型废气均通过废气高效处理装置处理后高空达标排放;称料间废气收集后经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绒毛尘经收集后通过布袋收尘装置处理后排放;污水处理站产臭单元应进行加盖,臭气收集经处理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根据监测结果①项目各车间定型机废气处理设施出口中的污染物的监测结果均符合《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962-2015)中的**企业标准限值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规定的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②项目称料间废气处理设施出口中污染物的监测结果均符合《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962-2015)中的**企业特别排放标准和《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中VOCs的**企业标准限值。③污水站+污泥堆场废气、水解池废气处理设施出口中污染物的监测结果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2的要求。④食堂油烟废气处理设施中油烟的监测结果均符合《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GB 18483-2001)中的中型规模要求。⑥企业车间外非甲烷总烃的监测结果均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特别排放限值。⑦厂界四周污染物的监测结果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二级排放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1中的新改扩建二级标准限值、《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3/962-2015)表2中标准限值和环评报告建议值。 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于车间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项目生产依托现有厂区,通过合理规划厂区布局、设备安装基础减震、封闭车间、加强设备维护、厂区绿化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环评中的噪声防治要求。根据监测结果,项目厂界东南面昼间、夜间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西北面昼间、夜间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普通废包装材料(包括废原料桶)、废品布、绒毛尘、一般污泥、废膜)、危险废物(沾染危化品废包装材料、定型废油、定型油泥)及生活垃圾。其中,沾染危化品废包装材料委托****处理,定型废油和定型油泥委托**大地****公司处理;普通废包装材料(包括废原料桶)、废品****公司回收利用;一般污泥委托******公司和**浙能****公司无害化处置;废膜暂未产生,****公司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项目所有固体废物均分类收集,妥善处置。 安装了规范化的污水排放口,设置了规范采样口和设立了标志牌,废水排放口安装了在线监测设备(pH、CODcr、氨氮、总氮、总磷)且与**柯****公司联网,流量计与环保部门联网。废气排放口设置了规范采样口和设立了标志牌。 废气排放口设置了规范采样口和设立了标志牌。定型机废气所有废气处理设施均应安装用电监控装置。 项目全年外排水量为****839t/a。项目全年CODcr纳管量为508.6t/a、氨氮纳管量为4.53t/a、总氮纳管量为18.45t/a,均符合环评纳管建议值:废水排放量≤133.385万t/a、CODcr≤2667.7t/a、氨氮≤53.35t/a、总氮≤80.04t/a。项目全年CODcr排环境量为94.63t/a、氨氮排环境量为11.83t/a、总氮排环境量为17.74t/a,均符合环评及批复的污染物外排环境量控制值:废水排放量≤133.385万t/a、CODcr≤106.71t/a、氨氮≤13.34t/a、总氮≤20.01t/a。项目颗粒物的排放总量为24.47t/a,VOCs(以VOCs、染整油烟和非甲烷总烃计)的排放总量为5.13t/a,二氧化硫的排放量为3.08t/a,氮氧化物的排放量为4.32t/a,均符合环评及批复的污染物外排环境量控制值:颗粒物≤67.05t/a、VOCs≤66.27t/a,二氧化硫≤16.32t/a、氮氧化物≤43.63t/a。 |
设备变动情况:企业实际烧毛机、汽蒸机等设备较环评减少共117台并承诺该部分设备不再上(详见表3.3-2)。企业染色机实际型号和容量较环评有改动,总容量较环评增加2.91%;起毛机、企业自动化设备、脱水机、膜处理回用设施数量较环评增加(详见表3.3-3),其余设备与环评一致。 废气处置变动情况:环评及批复设计定型机36台(26台天然气直燃,10台中压蒸汽加热)为2套“一拖二”,4套“一拖三”,4套“一拖五”,采用“水喷淋+间接冷却+静电”三级处理装置;实际建设定型机36台(10台天然气直燃,26台中压蒸汽加热)为4套“一拖二”,6套“一拖三”,2套“一拖五”,除五分厂1拖2定型机废气和五分厂1拖3定型机废气处理装置采用“水喷淋+间接冷却+静电+除雾”处理装置、三分厂1拖2定型机+1台烘干机+柔软机废气处理装置采用“水喷淋(定型机自带)+过滤+水喷淋+间接冷却+静电”处理装置外,其余均采用“水喷淋(定型机自带)+过滤+水喷淋+间接冷却+静电+除雾”处理装置,排气筒高度均较环评增高,均属于优化环评设计,不属于重大变动;环评及批复中蒸呢机和柔软机废气不需要进行处理,实际建设中蒸呢机和柔软机废气就近接入一分厂1拖5定型机废气处理设施中,该变动属于优化环评设计,不属于重大变动;环评及批复中四分厂1套“1拖2”、四分厂1套“1拖3”、五分厂1套“1拖2”和五分厂1套“1拖2”定型机废气分别经单独“过滤+水喷淋+间接冷却+静电+除雾”处理达标后通过4个废气排放口。实际建设中考虑到废气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及企业生产成本等因素,4分厂2套处理设施经单独处理达标后通过一根排气筒排放,5分厂2套处理设施经单独处理达标后通过一根排气筒排放,从而来减少废气扩散的范围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且根据该套废气处理设施的验收结果监测显示,该套废气处理设施排放口的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符合要求,该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污水处理站+污泥堆场废气和水解池废气废气处理装置排气筒均有增高,属于废气防治措施优化,该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完善环境风险防范及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加强区域应急物资调配管理,构建区域环境风险联控机制,定期开展应急演习。设置足够容量的应急事故水池及初期雨水收集池,确保生产事故污水、污染消防水和污染雨水不排入外环境。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及时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有效防范因污染物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 实际建设情况:企业已制订了突发环境事件应****生态环境局**分局备案(备案号:330621-2021-123-L,2021年11月15日)。项目建有2个事故应急池(560m3和640m3),可满足事故状态下废水暂存要求。公司的废水、废气处理设施有专门的管理人员进行管理,建有成立相****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和分工,制定有相应的污染事故应急处置措施,并配备了必要的应急设施和物资,不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118.2839 | 133.385 | 0 | 0 | 118.284 | 118.284 | |
0 | 508.6 | 2667.7 | 0 | 0 | 508.6 | 508.6 | |
0 | 4.53 | 53.35 | 0 | 0 | 4.53 | 4.53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18.45 | 80.04 | 0 | 0 | 18.45 | 18.45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3.08 | 16.32 | 0 | 0 | 3.08 | 3.08 | / |
0 | 4.32 | 43.63 | 0 | 0 | 4.32 | 4.32 | / |
0 | 24.47 | 67.05 | 0 | 0 | 24.47 | 24.47 | / |
0 | 5.13 | 66.27 | 0 | 0 | 5.13 | 5.13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污水处理设施、中水回用系统 | 企业位于**市**区**工业区三期绿色印染产业集聚区,项****处理站预处理达**柯****公司设计进水指标要求,进入**柯****公司集中处理达《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的直接排放限值后排入钱塘江。回用水水质参照执行《纺织染整工业回用水水质》(FZ/T01107-2011)中规定的水质要求。 | 厂区实行雨污分流,厂区屋面雨水架空排放,****处理站。项目污水主要有生产废水(包括印染废水、废气治理废水、设备及地面拖洗废水)和生活污水等。间接冷却水和蒸汽冷凝水经收集后回用于印染生产;定型机废气治理装置喷淋补充用水为中水,多次循环回用去除表层浮油的喷淋洗涤水排入污水调节池。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统一收集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池进行预处理,处理达到《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中的间接排放标准及修改单中标准要求和**柯****公司设计进水指标要求后一部分废****处理厂(**柯****公司)集中处理后纳入绍****公司,其余废水经中水回用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绍****公司工业废水处理系统达《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的直接排放标准后排入钱塘江。污水排放设流量计,****环保局网络。每月废水达设定限值即自动关闭阀门,不再排放。 | 项目综合废水排放口(★3#)中的pH值范围、色度监测结果及CODcr、氨氮、总磷、总氮、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的排放浓度的最大日均值均符合**柯****公司设计进水指标的要求;硫化物、苯胺类化合物、可吸附有机卤素、二氧化氯、总锑和六价铬的排放浓度的最大日均值均符合《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中的间接排放标准。项目回用水出水口(★4#)水质中的pH值范围、色度监测结果及CODcr、悬浮物、色度、铁、锰、总硬度、电导率的排放浓度的最大日均值均符合《纺织染整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71-2020)中规定的水质要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定型机废气处理设施 | 项目染整工艺排放执行《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962-2015)中的**企业标准限值;项目直燃式定型机和烧毛机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规定的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不考虑含氧量)。 | 项目36台(10台天然气直燃,26台中压蒸汽加热)定型机布进出口加装集气装置并安装12套废气处理装置(4套“1拖2”、6套“1拖3”和2套“1拖5”),废气收集后通过“过滤+水喷淋+间接冷却+静电”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27m-40m)。 | 项目各车间定型机废气处理设施出口中的颗粒物、染整油烟、臭气浓度(无量纲)和VOCs的监测结果均符合《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962-2015)中的**企业标准限值;天然气直燃加热的定型机废气处理设施出口中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监测结果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规定的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
称料间废气处理设施 | 称料间废气排放执行《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962-2015)中的**企业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该标准中VOCs的**企业标准限值。 | 称料间废气安装4套废气处理装置,废气收集后通过“次氯酸钠+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28-33m)。 | 项目4套称料间废气处理设施出口中的颗粒物和臭气浓度(无量纲)的监测结果均符合《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962-2015)中的**企业特别排放标准;非甲烷总烃的监测结果符合《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中VOCs的**企业标准限值。 | ||
拉毛机、剪毛机、烫光机废气处理设施 | 拉毛机、剪毛机、烫光机废气排放执行《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962-2015)中的**企业标准限值。 | 拉毛机、剪毛机、烫光机等废气集中配套一套除尘装置,绒毛尘经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25m高排气筒排放。 | 拉毛机、剪毛机、烫光机废气处理设施出口的颗粒物的监测结果均符合《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962-2015)中的**企业标准限值。 | ||
污水处理站臭气处理设施 | 污水处理站臭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2的标准限值。 | 污水站+污泥堆场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次氯酸钠+碱喷淋”处理后通过18m排气筒排放,水解池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次氯酸钠+碱喷淋”处理后通过18m排气筒排放。 | 污水站+污泥堆场废气、水解池废气处理设施出口中的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无量纲)的监测结果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2的要求 | ||
食堂油烟处理设施 | 食堂排放的油烟废气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的中型规模油烟净化设施的标准限值。 | 食堂油烟废气经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4.5m排气筒屋顶排放。 | 食堂油烟废气处理设施中油烟的最大排放浓度和处理效率均符合《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GB 18483-2001)中的中型规模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噪声防治措施 | 项目所在地东北、西**西北三面厂界外排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东南面执行4类标准。 | 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于车间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项目生产依托现有厂区,通过合理规划厂区布局、设备安装基础减震、封闭车间、加强设备维护、厂区绿化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环评中的噪声防治要求。 | 项目厂界东南面昼间、夜间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西北面昼间、夜间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西南面与创宇印染相邻,共用点位,不做检测,东北面与稽山印染相邻共用点位,不做检测。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 | 项目各车间按照环评要求落实了必要的防渗、防漏、防雨等安全措施,地面进行了硬化,储罐及库区进行了围堰防渗措施,可以避免污染物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定期开展了土壤和地下水的自行监测。项目1个地下水点位的监测结果均符合《**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推荐的《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Ⅳ标准。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账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尽可能实现**的综合利用。定型废油、染料及助剂内包装材料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污泥收集后由******公司集中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在厂区内暂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公告2013年第36号);危险废物在厂区内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公告2013年第36号)。 |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普通废包装材料(包括废原料桶)、废品布、绒毛尘、一般污泥、废膜)、危险废物(沾染危化品废包装材料、定型废油、定型油泥)及生活垃圾。其中,沾染危化品废包装材料委托****处理,定型废油和定型油泥委托**大地****公司处理;普通废包装材料(包括废原料桶)、废品****公司回收利用;一般污泥委托******公司和**浙能****公司无害化处置;废膜暂未产生,****公司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项目所有固体废物均分类收集,妥善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完善环境风险防范及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加强区域应急物资调配管理,构建区域环境风险联控机制,定期开展应急演习。设置足够容量的应急事故水池及初期雨水收集池,确保生产事故污水、污染消防水和污染雨水不排入外环境。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及时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有效防范因污染物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 企业已制订了突发环境事件应****生态环境局**分局备案(备案号:330621-2021-123-L,2021年11月15日)。项目建有2个事故应急池(560m3和640m3),可满足事故状态下废水暂存要求。公司的废水、废气处理设施有专门的管理人员进行管理,建有成立相****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和分工,制定有相应的污染事故应急处置措施,并配备了必要的应急设施和物资,不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依托部分原有的废水、废气处理设施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依托部分原有的废水、废气处理设施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
/ |
/ |
/ |
/ |
/ |
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