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间:2024-06-07 10:54:34
紫南锦石村日起潘公祠建设工程已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市禅**南****小组(以招标人确定为准,具体建筑水**位以招标人确认的为准)。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为紫南锦石村日起潘公祠建设工程土建工程,建筑总面积为1822.49㎡,内容:包括土建、水电安装工程;其中地面:首层厅贴20mm石材,二层-三层贴800*800防滑仿古瓷砖,卫生间地面做涂膜防水,墙身:厅做干挂600*1200瓷板到窗台,其他墙身做1.2m高瓷砖墙裙,1.2米以上批荡,油乳胶漆;卫生间、厨房:贴瓷砖;天棚:大厅做铝合金格栅吊顶,外墙:贴瓷砖;屋面:做隔热砖隔热,化粪池接入市政污水管约为50米,采用管径400预制水泥管。具体内容详见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最终以招标人最后确认为准。
2.3计划工期:7个月,计划开工、竣工时间:2024年5月至2024年10月,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4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228.45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本招标工程招标内容、规模:本工程为紫南锦石村日起潘公祠建设工程土建工程,建筑总面积为1822.49㎡,内容:包括土建、水电安装工程;其中地面:首层厅贴20mm石材,二层-三层贴800*800防滑仿古瓷砖,卫生间地面做涂膜防水,墙身:厅做干挂600*1200瓷板到窗台,其他墙身做1.2m高瓷砖墙裙,1.2米以上批荡,油乳胶漆;卫生间、厨房:贴瓷砖;天棚:大厅做铝合金格栅吊顶,外墙:贴瓷砖;屋面:做隔热砖隔热,化粪池接入市政污水管约为50米,采用管径400预制水泥管。具体内容详见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最终以招标人最后确认为准。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 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 合格或以上 标准。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企业类别:建筑业企业(施工))。
4.5.1 **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投标人须提供截止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3天内其中一天的诚信查询结果)。投标人须打印**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本企业的“企业基本信息、诚信等级”的相关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供核对,****委员会进行核查结果为准。
4.5.2 **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建设信息网(网址:www.****.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以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最新要求为准,人员信息登记可由投标人从信息登记企业入口登录后提供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 名,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页面或电子证照打印件或网页截图)。
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须符合《****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相关要求;二级建造师须提供符合注册所在地政策文件要求的有效的注册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其中在**省注册的二级建造师证书须符合《**省****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及《****中心关于启用新版“**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否则不予认可;如有最新发文,按最新的发文为准。
4.6.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在签订合同当日,投标人提供所派项目负责人在**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未被锁定的网页截图作为合同附件。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12月至 2024 年5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对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的要求
4.7.1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
4.7.2 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专职安全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7.3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3年12月至 2024 年5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以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最新要求为准,人员信息登记可由投标人从信息登记企业入口登录后提供网页打印件)。
4.8 拟派的上述人员均不能同时兼任。
4.9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9.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不影响投标人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4.9.2 目前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9.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全生产事故。 (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9.4 ****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9.5 根据《****改革局等 8 部门关于在公共**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 号),对被**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9.6 根据《佛****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或在**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等情况,****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并限制其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注1:投标人(或其直属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注2:投标人(或其直属分支机构)如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其符合国家减免或暂缓缴纳社保政策的,可根据相关社保政策,免予提****社保所属月份的社保证明。否则,应当按要求提供社保证明。
4.10 对投标人企业承接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4.10.1 投标人在近 3 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须独立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或单项合同规模)为 单跨跨度12.64米 或以上的 建筑 工程施工业绩(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 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例如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等),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5.1登记和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招标文件的获取期限和方式:投标人应当在2024年6月7日至2024年6月17日期间(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详细地址:**市禅**金源街8号)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金),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投标人采用邮件在线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下载填写《领取文件登记表》后,连同缴纳标书款证明材料一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163.com。已办理登记并缴纳标书款后即为登记成功。咨询电话:0757-****9005。招标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为:
户名:张培培
开户行:****银行**卫国支行(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
账号:621********26525064(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2)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①****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②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③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④符合本章“4.10 对投标人企业承接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⑥开票资料说明函(如需);
⑦填写好的《领取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
⑧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初步评审。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90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担保时: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保单)原件。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同):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 7月 1 日0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4年 7月 1 日0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市禅**南庄镇紫南村贤德路1****村委会)2楼四号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并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如为授权代理人,须携带个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交易员资格截图供招标人核查;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携带个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交易员资格截图供招标人核查。核查未通过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交易员资格截图除附在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文件中外,还须另外随身携带一份;未随身携带身份证明文件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
招 标 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省**市禅**南庄镇 | 地 址:**省**市禅**金源街8号 |
联 系 人:潘先生 电 话:0757-****0923 | 联 系 人:梁工 电 话:0757-****8785 |
电子邮件:****@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