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怡宁黄锋医院(原浦江黄锋精神专科医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726MA2DEQ4M5L | 建设单位法人:徐晓君 |
郑光华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体育场东路47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医院(原****医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08-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Q8415-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体育场东路47号 |
经度:119.906303 纬度: 29.444966 | ****机关:****保护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7-05-08 |
浦环评〔2017〕5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4-0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50 |
65.5 | 运营单位名称:**** |
****0726MA2DEQ4M5L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瀚川****公司 |
****0782MA28P1KP9X | 验收监测单位:**普洛****公司,**普洛****公司 |
913********049908G,913********029296U | 竣工时间:2023-06-15 |
2023-06-16 | 调试结束时间:2023-07-15 |
2024-04-0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5-06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449/i-2545/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迁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迁扩建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拟设诊疗科室:精神科门诊、专家门诊、失眠科、中医科、心理咨询、精卫办等科室,诊疗科目:内科、儿科、精神科、康复医学科、临终关怀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中医科,规划设置床位300张,预计年门、急诊人数为30000人次。 | 实际建设情况:****卫生健康局2023年9月颁****医院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502********072617A5202),其中诊疗科目删除儿科一项,增加一项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具体为:内科、精神科、康复医学科、临终关怀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中医科,核定床位236张。医院医护人员105人,年门、急诊人数约为14600人次。 |
诊疗科目删除儿科一项,核定床位236张,年门、急诊人数约为14600人次。实际建设规模,在环评审批范围内,未新增污染物种类,污染物排放量未增加,因此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实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含酸性污水的特殊性质污水经中和处理****处理站****医院污水一起经“格栅+调节池+沉淀池+二氧化氯消毒”预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 的预处理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的A 类标准,最终排入浦**。 | 实际建设情况:院区实施雨污分流;医院检验科仅做血常规、尿常规等常规检查,检验仪器采用一次性单人份耗材,检测样本与设备之间不产生“直接接触”,属于纯干式检测;涉及排放特殊性质废水的检验项目均委外实施,因此本项目不排放检验废水。****处理站一座,医疗废水采用“化粪池预处理+格栅调节池+DX-MBR膜技术多效净水器+紫外线消毒”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能力100t/d。 |
实际医院不产生酸性废水等特殊废水,其余与环评审批基本一致。废水处理工艺采用更高效的DX-MBR膜技术多效净水器,消毒工艺采用紫外线消毒。医院实际不产生酸性废水等特殊废水,且废水处理采用DX-MBR膜技术多效净水器,强化了废水设施,废水消毒采用紫外线消毒,废水排放不涉及总余氯。综上,废水处理设施的变化未导致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未新增污染物排放量,因此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设置一号楼(行政后勤楼)、二号楼(门诊楼)、三号楼(老年病房楼)和四号楼(住院楼)四栋主体楼,由南至北依次布置 | 实际建设情况:设置一号楼(门诊行政后勤楼)、二号楼(检验及康复治疗房)、三号楼(仓库)和四号楼(住院楼)四栋主体楼,由南至北依次布置。同时环评审批院区厂界外东南侧新增租赁两栋员工宿舍楼。 |
原四栋主体楼的主体功能与环评审批基本一致,部分楼层的使用功能发生调整。在原审批院区外新增两栋员工宿舍楼(租赁)。项目实际主体建设内容与环评审批基本一致,项目实际厂界较环评审批厂界增加东南角区域,主要为****处理站,均为主体项目配套辅助工程。根据环评报告,本项目未设置环境防护距离,且厂界的变化未导致新增敏感点,因此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11383 | 36031 | 0 | 0 | 11383 | 11383 | |
0 | 0.455 | 1.441 | 0 | 0 | 0.455 | 0.455 | |
0 | 0.023 | 0.072 | 0 | 0 | 0.023 | 0.023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医疗废水处理设施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 的处理标准 | 医院医疗废水、生活废水一并进入化粪池后,经提升泵提升至一体化废水处理设备进行处理。医疗废水采用“化粪池预处理+格栅调节池+DX-MBR膜技术多效净水器+紫外线消毒”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能力100t/d |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废水总排口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和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排放负荷均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中预处理标准限值要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处理站恶臭废气处理设施 | 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氨气、硫化氢和臭气浓度厂界浓度和排放速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污水处理站周边空气中污染物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规定的要求,食堂产生的油烟废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规模的相应要求 | 1套碱喷淋塔 | 监测期间,有组织排气筒排放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最大平均排放速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新扩改建”二级标准;污水处理站周边空气中污染物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规定的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最大平均排放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新扩改建”二级标准。食堂油烟排放浓度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相应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噪声防治措施 | 营运期四周厂界噪声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项目周边敏感点牛车头村声环境质量标准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医疗设备、空调、一体化污水站内水泵、风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在设备底部安装减振基础,经房屋墙体隔声 | 根据监测结果显示,本项目四周厂界昼夜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项目周边敏感点牛车头村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按照“**化、减量化无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建立固废台账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尽可能实现**的综合利用。对医疗废物的进行分类收集、贮存、运送、处置措施,必须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且具备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置。对委托处置医疗废物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报批手续,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严禁委托无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单位运输医疗废物,严禁委托无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个人和单位处置医疗废物,严禁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医疗废物。 |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按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分类、分质处置。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的废物类别为HW01(医疗废物),危废代码感染性废物841-001-01、损伤性废物841-002-01、病理性废物841-003-01、化学性废物841-004-01、药物性废物841-005-01,上述危险废物均委托****安全处置,符合危废无害化要求。输液瓶(袋)委托**嘉****公司回收处置,一次性医用外包****医院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置,符合废物无害化的环保要求。在竣工验收期间未产生剩余污泥,故现企业还未签订相应处置合同。该医疗废水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待产生后,须按危险废物进行处理和处置,污泥在清掏前应进行监测,须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4(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规定的要求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报备和落实工作。 | 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和现场调查核实,企业能基本按照环评要求从以下方面落实各项事故风险防范措施: 1. 加强企业的职工培训,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避免员工操作失误造成的污染事故。 2. 完善运行管理制度,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培训,建立技术考核档案,淘汰不合格上岗者。 3. 加强运行设施的维护与管理,提高设施的完好率,关键设备及配件应留足备件。 4. 为防止废水处理设备的故障,防止不达标废水的排放,企业设置1座总容积为15m3的事故应急池,杜绝事故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中。 5. 企业已委托编制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并于2023年11月28日通过了应急预案专家评审会,已完成备案(备案号:330726-2024-002-L)。企业落实各工作人员的责任,同时在平时要进行演练,以及时处理事故。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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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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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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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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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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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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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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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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