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年产绿色家居材料4万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
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建设年产绿色家居材料4万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电话:0311-****2881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县创业大道2号
邮编:052460
2.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年产绿色家居材料4万吨项目
3.建设地点:****开发区北区**县里城道工业区
4.建设单位名称:****
5、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名称:**木泽****公司
6、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
一、:本****经济开发区北区**县里城道工业区。租赁无****园区6号车间。中心地理坐标为38 14'29.270 N,114 54'33.870 E。****西侧为****公司,南侧为无****园区办公楼,东侧、北侧为无****园区厂房。租赁现有生产车间建筑物,购置水泥仓、称量斗、配料机、搅拌机、搅拌喂料机、混法成型机、湿法叠板机等生产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年产4万吨绿色家居材料。
二、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规定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一)废水治理措施
生产挤压废水和设备、地面清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职工生活盥洗废水,水质简单,泼洒抑尘,并依托无****园区已建成的环保防渗厕所,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处置,不外排。
(二)废气治理措施
1.有组织废气
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原料贮存、配料(转运、称量)、搅拌工序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其中水泥、粉煤灰筒仓泄压废气经管道收集,螺旋输送机密闭,混合称量斗安装半密闭罩收集废气,配料机、搅拌机泄压废气经管道收集。上述原料贮存、配料(转运、称量)、搅拌工序废气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
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表1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2.无组织废气
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原料运输储存过程未收集的粉尘以及生产过程未收集的粉尘。本项目水泥、粉煤灰贮存于筒仓中,砂子贮存于密闭砂池中。加强有组织废气收集并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加强车间密闭。加强环境管理工作,生产车间地面保持清洁,做到地面无浮土、污泥。生产车间地面、墙面、设备表面不可见明显积尘。
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表2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三)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即昼间 65dB(A),夜间 55dB(A)。
(四)固废治理措施
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t/a,NH3-N:0t/a,SO2:0t/a,NOx:0t/a,VOCs:0t/a,颗粒物:0.480t/a。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建设年产绿色家居材料4万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电话:0311-****2881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县创业大道2号
邮编:052460
2.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年产绿色家居材料4万吨项目
3.建设地点:****开发区北区**县里城道工业区
4.建设单位名称:****
5、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名称:**木泽****公司
6、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
一、:本****经济开发区北区**县里城道工业区。租赁无****园区6号车间。中心地理坐标为38 14'29.270 N,114 54'33.870 E。****西侧为****公司,南侧为无****园区办公楼,东侧、北侧为无****园区厂房。租赁现有生产车间建筑物,购置水泥仓、称量斗、配料机、搅拌机、搅拌喂料机、混法成型机、湿法叠板机等生产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年产4万吨绿色家居材料。
二、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规定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一)废水治理措施
生产挤压废水和设备、地面清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职工生活盥洗废水,水质简单,泼洒抑尘,并依托无****园区已建成的环保防渗厕所,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处置,不外排。
(二)废气治理措施
1.有组织废气
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原料贮存、配料(转运、称量)、搅拌工序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其中水泥、粉煤灰筒仓泄压废气经管道收集,螺旋输送机密闭,混合称量斗安装半密闭罩收集废气,配料机、搅拌机泄压废气经管道收集。上述原料贮存、配料(转运、称量)、搅拌工序废气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
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表1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2.无组织废气
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原料运输储存过程未收集的粉尘以及生产过程未收集的粉尘。本项目水泥、粉煤灰贮存于筒仓中,砂子贮存于密闭砂池中。加强有组织废气收集并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加强车间密闭。加强环境管理工作,生产车间地面保持清洁,做到地面无浮土、污泥。生产车间地面、墙面、设备表面不可见明显积尘。
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表2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三)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即昼间 65dB(A),夜间 55dB(A)。
(四)固废治理措施
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t/a,NH3-N:0t/a,SO2:0t/a,NOx:0t/a,VOCs:0t/a,颗粒物:0.480t/a。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