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台地区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工程凯苑路 (保山西道—芥园西道)工程(第一阶段)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1********340726A | 建设单位法人:郭生龙 |
刘宇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市**区**路28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侯台地区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工程凯苑路 (保**道—芥园西道)工程(第一阶段)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31-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人行地道)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E4813-E4813-市政道路工程建筑 |
建设地点: | **市**区 |
经度: 纬度: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3-12-10 |
津环保许可函〔2013〕13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44523 |
312 | 运营单位名称:**** |
911********340726A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联合泰泽****公司 |
****0101MA05KTQY3M | 验收监测单位:**华成****公司 |
****0114MA01T65C26 | 竣工时间:2023-08-16 |
2024-03-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3-22 |
2024-04-2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5-23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dz_details.html?id=1409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起点为保**道,终点为芥园西道,全长3228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车速50公里/小时,同步实施排水桥梁和绿化等附属工程。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分两个阶段建设,第一阶段工程南起保**道,北至香泽道,工程全长1472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车速50km/h。保**道~保泽西道段道路红线宽度50m,双向8车道;保泽西道~香泽道段道路红线宽度40m,双向6车道。道路在保泽西道至香泽道段以地道形式下穿水西公园。在凯苑路与大沽排水河相交处**桥梁1座。同步实施排水工程、绿化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等;第二阶段建设香泽道段~芥园西道段,工程全长1756m,设计车速50km/h,同步实施排水和绿化等附属工程。 |
无变动。本次验收调查对象为本项目第一阶段,第二阶段不纳入本次竣工环保验收,待其建成后另行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施工期为场地清理、平整、路基填土、压实、架桥、敷设隧道、铺设路面、配套管线、交通标志、投入使用。 | 实际建设情况:施工期为场地清理、平整、路基填土、压实、架桥、敷设隧道、铺设路面、配套管线、交通标志、投入使用。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报告书: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应增加关于弃土作业的有关规定,施工弃土应在指定地点排放;弃土场不得占用耕地;在主体工程结束后对临时占地通过采取土地整治和绿化工程措施,可将其改造成为新的绿化用地,恢复和据高土地生态服务功能。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国家及**市有关法律、规范进行施工;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严格限制夜间进行有强噪声的施工作业;倡导科学管理和文明施工;向沿线受彩响的公众和有关单位做好宣传工作。 为减轻项目运营期的交通噪声影响,临路首排受影响敏感点采取安装隔声窗。建设单位可根据道路运营后环境保护目标的拆迁情况及实际的噪声监测数据及超标情况确定采取安装隔声窗的时间和范围。 应按照《**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等文件的要求,做好施工扬尘防治工作,主要釆取的措施包括制定防止泄露遗撒污染环境的施工方案、施工现场地坪必须进行硬化处理、设专人清洗车轮及清扫岀入口卫生、合理设置散体物料堆场等 针对路面行驶机动车排放尾气,须釆取的防治措施包括加强对道路的养护、加强汽车保养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汽车尾气排放标准、加强运输管理,限制重污染车型;鼓励和支持生产、使用优质、清洁能源等措施;对路面实行清扫、洒水制度控制路面扬尘污染。 生活污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运至市政污水管网排放,工程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用于场地洒水抑尘,对水环境没有显著影响。 道路的路面径流含有一定量的低浓度污染物,不会对地表水环境造成显著影响;应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含融雪剂雪水对工程附近绿化植被造成损害。 对于施工垃圾等固体废物,要求分类集中收集,开挖土方应和有关部门签定处置协议,外运到指定地点处置;同时应尽量做到一次弃土到位,防止多次倒运造成反复污染环境;弃土运输须采用密闭或者封闭良好的车辆,禁止超载运输,防止弃土散落;将相应环保措施列入本项目的弃土处理协议中,有关单位按照协议规定具体落实这些措施。 为减缓项目施工对交通的影响,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应安置告示牌,及时告知过往车辆工程施工情况;施工期做好管线迁改防护工作。而在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现经过文物埋藏区,应立即停工,并按照《中华人民**国文物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有效保护;施工过程发现需要特殊保护的重要建筑、物种时,也必须采取停工上报、协助保护等措施。 按照有关作业规程严格执行,同时加强施工管理、强化责任意识,制定事故预防措施的应急预****小组; 对危险品输车辆通行将严格进行管理,严禁运输危险品车辆从此地通行,避免危险品运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 批复: 1、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减少临时用地面积,对临时性占用的土地,在项目峻工前应恢复或优化原使用功能。工程采用外购商品土严格执行有关防止水土流失和生态恢复的要求,落实取弃土场的生态保护措施。切实落实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做好植被恢复和生态环境改善工作。 2、合理布置施工场地,落实施工期噪声和振动防治措施。选择合理的施工工艺,施工运输路线应避开环境敏感点,选择有效的环保防治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振动影响较大的机械设备远离敏感点布置,敏感点附近的场地应封闭施工,在场界修建隔声围墙或吸声屏障。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主动做好居民协调工作,如需夜间施工,必须提前办理夜间施工许可,并公告当地居民后方可施工。 3、严格落实《****政府关于印发**市**空气行动方案的通知》(津政发[2013]35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制定并实施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工作方案,严格落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2006****政府令第100号),将施工扬尘污染控制情况纳入建筑企业信用管理系统,作为招投标的重要依据。施工工地全部严格采取封闭、高栏围挡、喷淋等工程措施,现场主要道路和模板存放、料具码放等场地进行硬化,其他场地全部进行覆盖或者绿化,土方集中堆放并采取覆盖或者固化等措施现场出入口应设置冲洗车辆设施。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施工单位运输工程渣土、泥浆、建筑垃圾及砂、石等散体建筑材料,应全部采用密闭运输车辆,并按指定路线行驶;加强拆迁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制定并实施拆迁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工作方案,全面实施高栏围挡、喷淋等扬尘综合整治,严格落实《**市治理折拆除房屋扬尘管理办法》(津政办发〔2012〕106号)的各项措施和要求;加强堆场扬尘污染治理。制定并实施堆场扬尘污染治理工作方案,各种料堆须全部实现封闭储存或建设防风抑尘墙。 4、严禁将施工期产生的各类污染物排入附近河流水体,或将废渣、废土弃于河道。施工单位应对地面水的排放进行组织设计,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应处理达标后排入或运至市政污水管网并最终进入污水处理广。冬季应使用环保融雪剂,含融雪剂的路面径流或残雪不得排入中央和两侧绿地内。 5、拆迁产生的建筑垃圾应集中堆放,进行覆盖并及时清运。施工机械产生的残油和废油等应使用专用容器存放,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施工垃圾、渣土等应进行分类收集,可利用部分回收、回填,不可利用部分应交渣土办、环卫等部门安全处置。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应集中统一回收,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6、雨水泵站主体采用地下建筑形式,对产生噪声的设备须采取严格的消音、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泵站格栅截流的固体废物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7、你公司应预留环保专项资金,对于报告书预测噪声超标的环境敏感点,须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各项噪声防治措施,并通过安装隔声窗等措施,确保工程沿线环境敏感点处的室内声环境质量满足使用功能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报告书: 已落实。本项目施工期合理布局了施工现场,尽量减少了对现状树木的破坏,工程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撤出占用场地,恢复其原有用地性质。已采用密目网苫盖、土方堆放边坡夯实,设置护墙和护板等措施,尽量减少水土流失。 已落实。施工期合理布局了施工现场,合理安排了施工作业时间、施工运输车辆的走行路线和走行时间,避开了居民集中区、学校、医院等敏感目标。选择了低噪音、振动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倡导了科学管理和文明施工、加强了环境管理、接受了环保部门环境监督、贯彻了各项施工管理制度。强噪声源设备的操作人员已加强自身防护。施工期未接到有关噪声扰民的投诉。 已落实。本项目采用了低噪声路面,在附近显著位置设置了减速慢行等标志牌。本项目验收阶段,新增的声环境敏感点在建“泰康之家﹒津园”养老****社区,该社区建成后公寓楼自身具有双层中空玻璃窗措施,双层玻璃窗具有一定的隔声效果,可进一步减轻道路交通带来的噪声影响。 已落实。施工期间施工现场明示了本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工程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及开工和计划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等标志牌和环境保护措施标牌。施工现场严格执行地面100%硬化、土方施工工地100%湿法作业,未发生泄漏、遗洒造成污染。施工现场设置围档将工地与外界分隔开,围挡的设置高度、材质选择、出入口设置、宽度均符合相关规定。工地出入口设置了冲洗车辆设施,设有专人清洗车轮、车帮及清扫出入口卫生。施工现场建立了洒水清扫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洒水和清扫工作,每天至少两次(上、下班),工地内进行了合理布局,远离了周边环境敏感区域。硬化地面经常进行喷水抑尘,保持地面湿度。施工方案中明确了防治扬尘的操作规范。施工场地进行了硬化处理,大风天气未进行施工作业。施工单位运输工程渣土、泥浆、建筑垃圾、砂石等建筑材料均采用了密闭运输车辆,并按指定路线行驶。开挖土方现场堆存进行了苫盖措施。工程均釆用商品沥青混凝土和成品灰,施工现场未进行搅拌混凝土和灰土、露天堆放水泥。施工现场堆放的砂石等散体物料均进行了苫盖,土方、渣土、建筑垃圾均为集中堆放,并采取了苫盖、固化措施。施工期对施工机械、施工运输车辆进行了定期维修保养,加强了设备维护、保养,保持发动机在正常、良好状态下工作,对大功率设备安装尾气排放净化器,尽可能降低了废气的排放量。工程全部采用了商品沥青,合理调度,沥青随到随铺。施工现场未露天堆放水泥和石灰,未在现场开展消化石灰、拌和灰土等其他有严重粉尘污染的作业。施工过程未将废弃的建筑材料作为燃烧材料。施工结束时,对施工占用场地进行恢复。现场设立垃圾暂存点,及时清运工程垃圾与废土。散体物料堆放及时苫盖,散体物料及时利用,设置围栏,定时洒水防尘。严格实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根据应急预案要求,依据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实施建筑工地停工措施。 已落实。目前道路保持了良好的运营状态,交通信号灯完备、车道线清晰,尽量减少了塞车发生。委托环卫部门定期及时清扫路面尘土,机扫率达到100%。 已落实。施工期施工单位设置了蒸发池对冲洗废水进行处理,回用于施工场地的洒水抑尘,施工结束后进行了覆土掩埋。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沉淀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工程施工期间未出现乱排、乱流、污染水系、环境的行为。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工程建设方案按照有关部门要求进行设计、施工。 已落实,道路投入调试后由相关市政部门定期开展路面清扫工作,投入调试后未遇降雪天气,如遇积雪,将采用环保型融雪剂。运营期间路面径流排入市政雨水管网,不会对地表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已落实。施工弃土、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分类集中收集,可回收利用部分尽量回收利用,不可利用部分委托当地城管委进行处置。管线切改工程中拆除的各种旧管线等已交由各自所属产权单位回收并处置。设兼职的环境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生活垃圾集中统一回收,委托当地城管委统一处理。严格按规定办理好渣土、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的排放的手续。土方的装卸、运输避开雨季,土方堆放边坡夯实,设置护墙和护板。土方运输采用密闭车辆,未超载运输。工程弃土设集中暂存点,并加罩棚,及时清运到侯台地区其它需外借土方工程的临时堆土区,并进行苫盖。建筑垃圾、弃土及生活垃圾处置合理处置,未排入附近地表水体。工程弃土集中暂存并加以苫盖,及时清运。将弃土运输、最终处置中的环保措施列入本项目的弃土处理协议。当地城管委、渣土管理部门等相关单位在进行生活、建筑垃圾、弃土处置工作中,均严格按照以上环保措施有要求开展。 已落实。本项目施工期间确保周边交通的畅通和正常运行,未对周边居民造成明显影响。施工时切断各种管线和管道未影响附近居民各项设施的正常运行,未影响公众日常生活。施工期间未经过文物埋藏区。 已落实。本项目施工**行了周密勘察,施工期强化了责任意识。施工前建设单位与管线权属单位核实了管线的详细情况并对施工区域进行了周密勘察。施工期间未发生环境风险事故。 已落实。本项目已制定一系列的风险管理及缓解措施;严禁危险品车辆通行。 批复: 已落实。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工程临时占地设置于永久征地范围内,主要为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工程弃土的临时堆场,本项目施工营地设置在凯苑路与保**道**东南侧空地内,项目筑路材料均外购成品,无搅拌站等大型临时工程。本项目施工现场不设弃土场,工程取土皆为购买商品土。 已落实。施工现场采取了合理布局,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和振动小的施工机械设备、设置施工围挡等有效措施。夜间未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 已落实。施工单位严格落实了《****政府关于印发**市**空气行动方案的通知》(津政发[2013]35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施工期认真做好防尘管理工作,严格落实了《**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2006****政府令第100号),施工工地全部严格采取了封闭、高栏围挡、喷淋等工程措施,现场主要道路和模板存放、料具码等场地均进行了硬化,其他场地全部进行覆盖,土方集中堆放并采取了覆盖措施,现场出入口设置了冲洗车辆设施。未在现场搅拌混凝土。施工单位运输工程渣土、泥浆、建筑垃圾及砂、石等散体建筑材料,全部采用密闭运输车辆,并按指定路线行驶。现场各种料堆全部实现封闭储存。按照《**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重污染天气三级及以上应急响应工作,停止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本项目第一阶段不涉及拆迁工程。 已落实。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沉淀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施工废水、车辆和地面冲洗水通过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抑尘洒水。工程施工期间未出现乱排、乱流、污染水系、环境的行为。冬季使用环保融雪剂,含融雪剂的路面径流或残雪未排入中央和两侧绿地内。经雨水管道收集后最终排入大沽排水河、大沽排水河。 已落实。施工机械产生的残油和废油等应使用专用容器存放,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建材、撒落的沙石料、工程弃土就地填方再利用,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委托当地城管委进行处置,未随意堆放、丢弃。本项目第一阶段不涉及拆迁工程。 ****泵站主体采用地下建筑形式,污水泵位于敞开段地道东侧墙体内,隔声效果良好,厂界噪声达标;泵站格栅截流的固体废物委托当地城管委进行处置。 本项目第一阶段不涉及报告书预测噪声超标的环境敏感点;本项目第一阶段涉及1处声环境敏感点,为在建“泰康之家﹒津园”养老社区,养老社区公寓楼自身已安装隔声窗措施,工程沿线环境敏感点处的室内声环境质量满足使用功能要求。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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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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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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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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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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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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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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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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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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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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