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南(那洒)至西畴(兴街)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土建工程土建TJ-8分部一工区拌合站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2901MA6QKLG34B | 建设单位法人:苏星玉 |
苏星玉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 |
**省****市满江街道满江村五组401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那洒)至**(兴街)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土建工程土建TJ-8分部一工区拌合站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55-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21-C3021-水泥制品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县 **省**州****村委会那绍村 |
经度:104.****80556 纬度: 23.****98333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2-15 |
砚环审〔2022〕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328.28 |
34.3 | 运营单位名称:**** |
****2901MA6QKLG34B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集团****公司 |
915********621068L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00MA6N92708C | 竣工时间:2022-10-26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3-08-0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3-09-06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30809Lj4ao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项目占地面积 7599.92m2,钢架结构, 建设2条HZS120型混凝土生产线及配套设施,年产商品混凝土53549.01m3。项目主要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组成。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占地面积 7599.92m2,钢架结构, 建设2条HZS120型混凝土生产线及配套设施,年产商品混凝土53549.01m3。项目主要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组成。 |
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储料;进料、计量、搅拌;混合搅拌;产品检验; | 实际建设情况:储料;进料、计量、搅拌;混合搅拌;产品检验; |
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项目搅拌机清洗废水、运输罐车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收集至“97m3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初期雨水经雨水沟收集后,进入雨水收集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项目厂区地面硬化处理,设置车辆过水装置,出入车辆冲洗轮胎;项目砂石料储存于“顶棚+三面围挡”的厂房内,堆场周围和物料装卸处设置喷雾降尘设施,水泥、粉煤灰密闭管道输送,矿粉采用密闭罐车运输;散装水泥通过罐内外压差排出送至筒仓储存,整个过程全封闭;项目水泥和粉煤灰储存于密闭筒仓内,仓顶安装脉冲袋式除尘器收集处理后,通过仓顶排气口外排(排气口距离地面15m)。禁止夜间生产活动,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震、距离衰减、设备定期维护、严禁鸣笛、低速行驶、减少流动噪声源等措施。生活垃圾委托保洁部门清运处置;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作农肥;隔油池废油脂委托有资质单位清掏处置;布袋收尘器收集的粉尘直接送回筒仓和搅拌楼内,作为原辅料继续使用;沉淀池沉渣定期清掏后和检验室废弃混凝土以及不合格混凝土运往高速公路K30+280至K33+322段弃土场堆放;废矿物油(HW08)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项目搅拌机清洗废水、运输罐车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收集至“97m3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初期雨水经雨水沟收集后,一部分进入三级沉淀池、一部分进入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项目厂区地面硬化处理,根据实际情况,在三级沉淀池处,对出入车辆进行轮胎冲洗;项目砂石料储存于“顶棚+三面围挡”的厂房内,设置喷雾装置、雾炮机进行洒水降尘;水泥、粉煤灰密闭管道输送,矿粉采用密闭罐车运输;散装水泥通过罐内外压差排出送至筒仓储存,整个过程全封闭;搅拌机进行封闭,配套安装袋式除尘器;项目水泥和粉煤灰储存于密闭筒仓内,仓顶安装脉冲袋式除尘器收集处理后,通过仓顶排气口外排(排气口距离地面15m)。禁止夜间生产活动,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震、距离衰减、设备定期维护、严禁鸣笛、低速行驶、减少流动噪声源等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那绍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作农肥;隔油池废油脂委托有资质单位清掏处置;布袋收尘器收集的粉尘直接送回筒仓和搅拌楼内,作为原辅料继续使用;沉淀池沉渣定期清掏后和检验室废弃混凝土以及不合格混凝土运往高速公路K30+280至K33+322段弃土场堆放;废矿物油委托****清运处置。 |
未设置过水轮胎装置,在三级沉淀池处,对出入车辆进行轮胎冲洗;在出入口处新增一个初期雨水池,用于收集厂内部分初期雨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意识,落实环评中各项风险防范措施,设专人负责组织各种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理和善后事宜。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设置专兼职环保管理人员,保证各项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落实各项环保设施建设,做好文件存档管理。 | 实际建设情况: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意识,已落实环评中各项风险防范措施,设专人负责组织各种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理和善后事宜。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已设置专兼职环保管理人员,保证各项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落实各项环保设施建设,做好文件存档管理。 |
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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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隔油池+化粪池 | 无 | 隔油池+化粪池 | 无 | ||
三级沉淀池 | 无 | 三级沉淀池 | 无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油烟净化器 | 无 | 油烟净化器 | 无 | ||
粉料筒仓仓顶布袋除尘器+15米高排气口 | 有组织排放废气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 | 粉料筒仓仓顶布袋除尘器+15米高排气口 | 无 | ||
喷雾装置、雾炮机、搅拌机袋式除尘器 | 无组织排放粉尘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 | 喷雾装置、雾炮机、搅拌机袋式除尘器 | 0.028-0.138㎎/m3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生活垃圾委托保洁部门清运处置;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作农肥;隔油池废油脂委托有资质单位清掏处置;布袋收尘器收集的粉尘直接送回筒仓和搅拌楼内,作为原辅料继续使用;沉淀池沉渣定期清掏后和检验室废弃混凝土以及不合格混凝土运往高速公路K30+280至K33+322段弃土场堆放;废矿物油(HW08)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那绍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作农肥;隔油池废油脂委托有资质单位清掏处置;布袋收尘器收集的粉尘直接送回筒仓和搅拌楼内,作为原辅料继续使用;沉淀池沉渣定期清掏后和检验室废弃混凝土以及不合格混凝土运往高速公路K30+280至K33+322段弃土场堆放;废矿物油委托****清运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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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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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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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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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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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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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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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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