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000套刮油环生产线技改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216072J | 建设单位法人:吴益琴 |
吴益琴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玉** |
**市坎门街道**塘路158号-2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1000套刮油环生产线技改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18版本:069-通用设备制造及维修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489-C3489-其他通用零部件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玉** **市坎门街道**塘路158号-2 |
经度:121.278806 纬度: 28.101874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02-03 |
台环建(玉)〔2020〕4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216072J001Z |
2023-11-2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20 |
3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216072J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1021MA2AN5CK99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1021MA2AN5CK99 | 竣工时间:2023-10-31 |
2023-11-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3-12-31 |
2024-05-0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6-05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391878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1000套刮油环生产线技改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原材料为钢材、铜。钢材经简单机加工(车加工、钻加工、铣床加工)后经人工检验后包装即可发货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水经预处理达玉****公司进管标准后纳入玉****公司统一处理达《****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中的相关标准(即准地表水IV类标准)后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玉****公司进管标准后纳入玉****公司统一处理达《****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中的相关标准(即准地表水Ⅳ类标准)后排放。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0094 | 0 | 0 | 0 | 0.009 | 0.009 | |
0 | 0.0028 | 0.004 | 0 | 0 | 0.003 | 0.003 | |
0 | 0.0001 | 0.0002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化粪池 | 玉****公司进管标准 | 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玉****公司进管标准后纳入玉****公司统一处理达《****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中的相关标准(即准地表水Ⅳ类标准)后排放。 | 生活污水排放口中检测项目的检测结果均符合玉****公司进管标准,其中石油类排放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①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②严格控制生产时间,生产期间非必要情况下尽量关闭所有门窗; ③对高噪声设备加设减震垫等减震设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 | ①选用低噪声型设备,高噪声设备布置位置,尽量远离厂界,设备基础加装减振基础。②在生产时关门、窗作业。③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定期对设备进行润滑。④夜间不生产。 | 昼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固体废物处置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 5085.7-2007)来鉴别一般工业废物和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分类执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收集、贮存等过程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其修改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等相关标准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的贮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生活垃圾处理参照执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城[2000]120号)和《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建城[2010]61号)以及国家、省市关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法律法规。 | 固废主要为废边角料、废切削液、职工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属于一般固废,废边角料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废切削液属于危险固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集中处理;废边角料分类收集后出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废切削液分类收集后委托****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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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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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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