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城区信兴金属回收加工有限公司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迁改扩建项目(一期)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802MA4WE24HXJ | 建设单位法人:向伟坚 |
向伟坚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市**区龙塘镇陂坑管理区万水河边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迁改扩建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18版本:086-废旧**(含生物质)加工、再生利用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723-N7723-固体废物治理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石角镇****工业园内)**市兴域铝业厂内 |
经度:112.950939 纬度: 23.502181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09-08 |
清环审〔2020〕1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1-06-0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800 |
200 | 运营单位名称:**** |
****1802MA4WE24HXJ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1802MA4WE24HXJ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4********9060925 | 竣工时间:2021-05-30 |
2021-07-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2-06-30 |
2022-06-2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2-07-22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qingyuanyilong.com/article/7/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主要从事覆铜板边角料加工及防水卷材的生产 | 实际建设情况:覆铜板边角料加工及防水卷材的生产 |
与环评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化利用覆铜板边角料1万吨/年,产出铜粉2749.8411吨/年、防水卷材3.2039万吨/年(折合1000万平方米/年)。 | 实际建设情况:分两期建设,一期**化利用覆铜板边角料1667吨/年,产出铜粉458.30685吨/年、防水卷材5354吨/年(折合167万平方米/年)。 |
一期项目建设内容未超出环评及其批复内容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迁改建项目产品品种有铜粉、防水卷材。湿式破碎生产线铜粉生产工艺主要为破碎、分选、脱水。防水卷材生产工艺主要为配料、胶磨、胎体烘干、预浸、浸涂、覆膜、冷却、收卷。 | 实际建设情况:一期产品品种有铜粉、防水卷材。湿式破碎生产线铜粉生产工艺主要为破碎、分选、脱水。防水卷材生产工艺主要为配料、胶磨、胎体烘干、预浸、浸涂、覆膜、冷却、收卷。 |
一期项目产品及生产工艺均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处理厂;项目设1套“冷凝器+旋流板塔+静电捕集+生物滴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能力为10000m3/h)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废气,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导热油炉燃烧废气直接通过15m高排气筒引至高空排放。车间、固废堆场、仓库等应设置防渗防泄措施,避免事故性泄漏的污染物进入自然环境。设备维修废矿物油、截留的沥青油、截留的粉尘、卷材边角料和沉淀池沉渣作为防水卷材的原料回用于卷材生产。废含油抹布和手套、空油桶、废活性炭等属《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废物,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收集,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资质的单位进行集中处理。按时完成年度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危险废物暂存场应按照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进行设置。废塑料膜和包装废弃物等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外售给回收单位。 | 实际建设情况:一期项目废水污染防治措施与环评一致。一期项目设置1套“水喷淋(内有冷凝器)+旋流喷淋+等离子油烟净化器+生物除臭滤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能力10000m3/h),处理卷材生产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尾气经1个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导热油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直接通过1个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处理能力3000m3/h)。项目按相应要求做好车间、固废堆场、仓库等应设置防渗防泄措施。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将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资质的单位进行集中处理。一般工业固废委托有相应经营****公司回收或处理。设备维修废矿物油、截留的沥青油、截留的粉尘、卷材边角料和沉淀池沉渣作为防水卷材的原料回用于卷材生产。 |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与环评一致;燃烧废气污染防治设施与环评一致;一期项目设置1套“水喷淋(内有冷凝器)+旋流喷淋+等离子油烟净化器+生物除臭滤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卷材线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根据本报告第9章节,一期项目有组织排放量不超过环评批复排放量。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厂区应设置足够容积的废水事故应急池(200立方米)。 | 实际建设情况:厂区设置有一个200立方米的事故应急池,容量足够;并安装有雨水排口截流阀。 |
与环评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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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1313.928 | 0 | 0 | 0 | 1313.928 | 1313.928 | / |
0 | 0.0045 | 0.296 | 0 | 0 | 0.004 | 0.004 | / |
0 | 0.2508 | 3.0853 | 0 | 0 | 0.251 | 0.251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035 | 0.9779 | 0 | 0 | 0.004 | 0.004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沉淀池 | / | 沉淀池 | 回用于湿式破碎生产线,无须监测要求。 | ||
三级化粪池 | **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处理厂进水标准的较严者 | 三级化粪池 | 详见《****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迁改扩建项目(一期)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套“冷凝器+旋流板塔+静电捕集+生物滴滤+活性炭吸附”设备 | 颗粒物、苯并[a]芘、沥青烟和非甲烷总烃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总VOCs参照执行**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Ⅱ时段标准要求;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有组织排放限值。 | 1套“水喷淋(内有冷凝器)+旋流喷淋+等离子油烟净化器+生物除臭滤塔+活性炭吸附”设备 | 详见《****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迁改扩建项目(一期)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 ||
15m高排气筒直排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765-2019)中**锅炉大气污染物(燃气锅炉)排放浓度限值 | 15m高排气筒直排 | 详见《****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迁改扩建项目(一期)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隔声、减振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3 类标准 | 隔声、减振 | 详见《****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迁改扩建项目(一期)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处置要求。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落实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设施,防止造成二次污染。项目产生的有空油桶、废活性炭、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对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经定点收集后统一交环卫部门处理。 | 废树脂粉等自用于卷材生产线;设有1个危废暂存间,分类暂存,产生的危险废物将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资质的单位定期回收集中处理。本公司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要求进行设置。项目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公司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制定并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并与区域事故应急系统相协调制订严格的规章制度,加强生产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设置足够容积的废水事故应急池,杜绝非正常工况下污染物超标排放造成大气、水环境污染事故,确保环境安全。 | 公司对危废暂存间制定了管理制度,包括专人负责、台账记录等,并在危废暂存间附近配有应急物资柜,存放必需应急物品,同时危废暂存间内设置符合防腐防渗防泄漏的要求;设置1个200m3的废水事故应急池,满足应急需要;公司已制定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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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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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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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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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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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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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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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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