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2024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市**区靖林生态清洁型小流域项目已由 **市****委员会以**发改发【2024】7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市级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法人为 ****,招标人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社区、菜园村、三口村、天顶村、杨柳村、中湾村,清平镇场镇、福林村,****林场、横担村、****林场、黄金村、雷家河村、瓦店村、新木村、杨柳坝村,三汇镇老龙村,狮滩镇**村、****林场,双凤镇黄池村,草街街道**村,共计6个镇街18个行政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项目计划治理面积 36.56km2,其中保土耕作1442.70hm2,封禁治理 2212.91hm2。主要建设内容:山坪塘整治2处;4m宽生产便道0.31km,2m宽生产便道2.72km,1m宽田间道2.88km,0.9m宽田间道2.53km,道路维修1.3km;坡改梯 34.67亩,修建田坎92518m;**截(排)水沟(含沉砂池)1.2km,蓄水池11座;人居环境整治31户,卫生间5座;污水处理设施1处;护岸工程1.36km,修建挡墙995m;护坡工程4处;植树种草 24亩;设置工程碑1座,封禁治理碑7座水保宣传设施55处等,详见设计图。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2525.59元 。
2.4 招标范围: 本工程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以及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相关内容为准。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18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为 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吴老师 | 联系人: | 赵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191****4878 | 联系电话: | 023-****9461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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