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年06月07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 第37号)关于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的相关要求,我公司委托****承担了****氯碱厂、电石厂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拟对该项目实际产生的环境影响以及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跟踪监测和验证评价,并提出改进措施。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技术导则》(DB65/T4321-2020)等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开,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氯碱厂、电石厂环境影响后评价
建设单位:****
建设性质:已建成
建设地点:**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市2****园区
建设规模:氯碱厂建设规模为10万t/a烧碱和12万t/a聚氯乙烯。电石厂生产规模为14万t/a电石。
二、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全文查阅方式和途径
查阅报告书可联系****陈工,联系电话:176****1216。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后评价过程中,广泛征询评价范围内及所在地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氯碱厂、电石厂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
四、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地址:**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市2****园区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183****4238
五、后评价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
地址:****市****广场D座603室
联系人:陈工
电子邮箱:****@qq.com
联系电话:176****1216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cn/blog/article/6257
七、提出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后评价编制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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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