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宣传服务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6月07日 14:40 |
预算金额 | ¥46.3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193****6022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台区辽河中路3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包女士 0427-****767 纪检监察部:0427-****655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台区石油大街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100米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女士 193****6022 | ||
附件: | |||
附件1 | 专家论证意见.pdf | ||
附件2 | 专家资料.pdf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宣传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鉴于医****医院发展的要求,****需要定期在《名医面对面》、《健康在线》、《辽河晚报》、《健康**》、《“医”路相随》、《**日报建市40周年特刊》、《报纸进病房》发布关于国内外医药卫生重大科技成果及有关卫生保健的信息和知识。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46.3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鉴于医****医院发展的要求,****需要定期在《名医面对面》、《健康在线》、《辽河晚报》、《健康**》、《“医”路相随》、《**日报建市40周年特刊》、《报纸进病房》发布关于国内外医药卫生重大科技成果及有关卫生保健的信息和知识。鉴于上述发布媒介是具有权威性和影响力的**性卫生宣传媒介,且在**地区的影响力和长期以来和******的情况,根据《**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辽财采【2014】526号)第三条第九项情形,“政府部门为履行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等职能需要向社会购买的服务,只能从特定供应商购买,如法规政策、发展规划、课题研究、标准制定的前期研究和后期宣传、广告发布等,不存在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特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由****发布。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报社、****电视台)
地址:**市**台区市府大街7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6月11日 至 2024年06月17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现予公示 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异议函和授权委托书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
地址:**市**台区辽河中路32号
联系方式:包女士 0427-****767 纪检监察部:0427-****655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台区石油大街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100米
联系方式:李女士 193****6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