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文件第185页,对主要设备“蓄热氧化炉”列出四个推荐品牌,在招标文件第55页,对于评分标准一项对于投标人的业绩要求,须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有5个处理能力>=60000Nm3/h的带蒸汽余热锅炉供热的蓄热式氧化装置国内成功项目业绩。上述四个推荐品牌中,仅**昱昌1家能满足5个业绩的要求,此项具有排他性,不符合公平招标。
回复:招标文件已写明“主要设备推荐品牌仅表示相当于或优于该本品牌档次产品,非指定。”,招标文件并未要求必须具有“有5个……业绩”,仅对投标人的业绩进行打分。
2.招标文件第5页,“投标人资格要求”,3.1.2项,对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所要求的业绩经验须为“****煤矿瓦斯”的应用,而招标文件第185页的评分标准中则对“****煤矿瓦斯”“没有要求,****煤矿瓦斯处理的特殊性和对安全的要求,第55页的评分标准所对应的业绩要求是否也应该是“****煤矿瓦斯”的蓄热式氧化装置用其它气体的蓄热式氧化装置业绩对本项目评分明显不合适。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3.招标文件第53页,评分标准的“系统”“设备”二项,所对应的技术指标都为投标人在标书中列出的承诺值,而所占分值占总分100分的30分,此项分值对评标结果有重大影响,而仅凭承诺值无法科学评价投标人的实际技术能力。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技术规范书、合同条款中,对未达到技术指标承诺值的后果提出了明确的意见。
4.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8合同授予、8.1履约保证金第8.1.1中(第48页)描述【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银行,签订合同是办理保函的先决条件,没有合同无法开具保函,请明确是否可以在合同签订后提供履约保函
回复:履约保证金必须在合同签订前递交,****银行都是上述情况,****银行。
5.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第11条 缺陷责任与保修中(第146页),11.2缺陷责任期描述【缺陷责任期的期限:两年】;而在专用合同条件附件3 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第156页),三、缺陷责任期描述为【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两处描述不一致,请明确本工程缺陷责任期。
回复:缺陷责任期为两年。
6.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无约定预付款比例,且工程竣工验收前未设置进度支付,无法满足正常设备、材料采购备货及月度农民工工资发放需求。能否调整增加10%预付款,且现场按照月度支付当月产值的90%进度款。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7. P55页—投标人业绩: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 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每提供一个处理能力≥60000Nm3/h的带蒸汽余热锅炉供热的蓄热式氧化装置国内成功项目业绩(含用于资格评审的业绩)的得3分,最高得15分。 问题:因该项目的蓄****煤矿瓦斯来制取热源,请问在业绩的确认中,是否跟业绩资质要求一样,****煤矿瓦斯的、处理能力 ≥60000Nm3/h 的带蒸汽余热锅炉供热的蓄热式热氧化装置国内成功业绩才能得分****煤矿瓦斯的氧化装置也可以算作业绩
回复:评标办法“投标人业绩”打分项,未要****煤矿瓦斯的氧化装置;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8. 在招标文件第55页,对于评分标准一项对于投标人的业绩要求,须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有5个处理能力>=60000Nm3/h的带蒸汽余热锅炉供热的蓄热式氧化装置国内成功项目业绩。由于蓄热氧化装置的生产厂家多数不生产余热锅炉,请确认此项所指是否为所提供的业绩包含带余热锅炉供热的功能,而非包含余热锅炉供货
回复:评分标准投标人业绩项,未要求余热锅炉供货。
9.本工程为EPC建设模式,招标公告和评分标准中对“投标人业绩”并未明确是否应为EPC业绩,EPC业绩和供货业绩之间存在较大差异,为确保本项目顺利建设,“投标人业绩”是否应明确为EPC业绩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10.本工程为EPC建设模式,但是设备评分分值占评审总分(含业绩)的65%,安全、设计、施工、调试等建设要点涉及很少、占分比极低。无论与市场上同类瓦斯项目还是其他EPC项目的评标办法相比,本招标办法均显著不同,是否需要调整评分比例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11.设备评分中仅对蓄热氧化炉(三个指标)和掺混器(一个指标)进行评比,而本项目涉及设备很多,如余热利用设备和瓦斯安全输送设备等,这些直接影响项目质量和安全可靠性,但目前评分办法集中在个别设备上,其他设备均为体现,是否需要调整评分比例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12.“系统热效率”、“氧化炉热量提取量”和“氧化炉进出口温差要求”三个性能指标在技术原理上为重复指标。是否有必要重复评分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13.招标文件P53页设备系统依据投标人承诺的数据进行评标,而后续“P61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三、技术指标要求: 2、技术指标要求:(1)系统热效率≥75%。(2)氧化炉指标: 氧化炉甲烷氧化率≥97%。 氧化炉热量提取量≥90%。 氧化炉进出口温差≤20℃。(3)掺混设备掺混均匀度≥85%” 中仅对技术指标提出最低要求,合同条款中也未提及“投标人承诺的性能指标无法达成时对应的惩罚措施”。此情况是否会造成所有投标人都按照最高得分随意承诺而无负面代价,此评分项是否需要进行调整
回复: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要求”中“7.2 验收”及“8 性能指标及质保要求”条款已有明确表述,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
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性能指标优于本技术规格书的要求,以投标人提出的性能指标写入合同条款,同时作为本项目的验收标准。
14.本次投标是否以招标文件附件:《******公司**煤矿瓦斯氧化利用项目方案设计》中的“建(构)筑物特征表和主要机电设备器材清册”工程量作为投标依据
回复:投标人应结合招标人现场情况进行总体设计,确定工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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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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