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271770J-202406-00002 | 信息分类:招标采购 | |
**** | 生成日期:2024-06-07 | |
有效性: | 有效 | |
有效 | 废止时间:暂无 | |
2024****电视台宣传营销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 失效时间:暂无 | |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2024****电视台宣传营销服务项目
3.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项目单位:****
5.项目概况:为充分展示**丰富的生态旅游和人文**,树立“大美**”品牌形象,扩大**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增强**对外招商引资、招才引智的吸引力和影响力,****广播电视台宣传优势,制作以**县内文旅**为主要内容的宣传广告,加大对**宣传推介力度,提升“大美**”品牌影响力,拟采购2024****电视台宣传营销服务供应商。
6.采购需求主要内容如下,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1)成交供应****广播电视台投放关于**文旅的宣传视频和内容;
(2)成交供应商需每天在**市《新闻联播》电视节目开始之前播放一次不少于30秒的**文旅相关宣传片;
(3)成交供应商需每天在**市“新闻联播”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一条包含**文旅**动态插图的推文,展示**风采;
(4)成交供应商需对提供的**文旅相关视频进行剪辑发布;
(5)业主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需求,所有方案及执行最终需业主方确认后方可实施;
(6)付款比例:合同签订后预付50%;验收合格后付清50%尾款;
(7)人员结构要求:宣传类人才;
(8)所有方案在执行过程中必须按现行国家、省市有关规范和规定等相关规程和规范要求进行,不得出现违反社会主义价值观内容。若成交供应商达不到相应要求或违背相关法律法规,采购人有权不支付尾款,如造成损失的成交
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采购人保留追究成交供应商违法行为的诉讼权利。
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8.项目预算:28.50万元
9.项目类别:采购服务
10.标段(包别)划分:共分1个包。
二、供应商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06月07日15时00分至2024年06月14日09时00分
2.获取方式:
(1)供应商自行下载磋商文件。
(2)项目咨询请在工作时间(8:00-11:30,14:3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电话:0551-****8153。
四、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4日09时00分
2.磋商(开标)地点:****4楼会议室(**县庐城镇**新区晨光路与经四路交叉口)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1.截止时间:同磋商时间
2.递交地点:****4楼会议室(**县庐城镇**新区晨光路与经四路交叉口)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采购人:****
地 址:**县庐城镇**新区晨光路与经四路交叉口
联系人:查主任
电 话:0551-****9498
2.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市**县庐城镇**北路76号(康乔商务楼十层)
联系人:殷杰
电 话:0551-****8153
七、其他事项说明
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政府采购政策。2024****电视台宣传营销服务项目--采购文件.docx
2.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按采购文件约定提出询问或质疑。
3.供应商应合理安排采购文件递交时间,如在规定时间内采购文件未递交至相应地点,视为未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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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6月07日
2024****电视台宣传营销服务项目--采购文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