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渠道公示
**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渠道公示
**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投诉渠道公示
一、投诉渠道
单位 | 地址 | 投诉电话 | 受理股室 |
****改革局 | ****中心11楼 | 028-****5519 | 招投标管理股 |
******局 | **县洪州大道106号 | 028-****7670 | 生态修复股 |
****建设局 | ****中心9楼 | 028-****0052 | 城乡建设股 |
****运输局 | **县禾森大道42号 | 028-****2578 | 工程建设管理股 |
****水利局 | **县**路三段111号 | 028-****3986 | 规划和项目股 |
****农业农村局 | **县致远路11号 | 028-****1294 | 政策法规股 |
****广播电视局 | ****中心8楼 | 028-****0236 | 政策法规股 |
二、投诉受理时限及所需材料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投诉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应当一并说明。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三、办理流程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
![](http://wap.qianlima.com/imgs/xunhuan.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