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局 ****民政局》(南司〔2024〕24号)要求,按照“****社区)”考核指导标准,经征求各乡镇(街道)**建设工作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意见,****民政局初核,现将拟建议保留和撤销的政**省级、市级****社区)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公示时间从2024年6月7日起至2024年6月13日。任何个人和单位如有异议或意见,请通过来信、****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反映。个人反映请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反映请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183****1312;
电子邮箱:****@163.com。
附件1:拟保留省级、市级“****社区)”名单
附件2:拟撤销省级、市级“****社区)”名单
****司法局 ****民政局
2024年6月7日
附件1
拟保留省级、市级
“****社区)”名单
熊山街道:****社区、东门社区、凤嘴社区、宜和社区
星溪乡:梅坡村(省级)、东峰村、**村、长际村、念山村
石屯镇:王山口村、际下村、长城村、**村、**村、**社区
**镇:东涧村(省级)、高林村(省级)、**村、凤林村、江上村、****社区、大红村
**镇:**村、常村、苏地村、山溪村、**社区、西表村
岭腰乡:**村(省级)、岭腰村、长垅村、前溪村、高山村、西坑村、横坑村
外屯乡:湖屯村(省级)、下坪村、稠岭村、车潭村、外屯村
镇前镇:下园村(省级)、西溪村、连坑村、镇前村、梨溪村、蓬岭村、下庄村、际头村、齐家洋村
杨源乡:洞宫村(省级)、富坂村、楼下村、大溪村、筠竹坑村、翠溪村
澄源乡:澄源村(省级)、黄岭村、上榅洋村、下榅洋村、牛途村、叶甘地村、新康村、林山村
附件2
拟撤销省级、市级
“****社区)”名单
熊山街道:胜利村、**村、****社区
星溪乡:林屯村、九蓬村、地坪村、富美村
石屯镇:洋后村、石屯村
**镇:向前村、张屯村
**镇:金峰村、新口村
岭腰乡:无
外屯乡:洋屯村、吴场村、黄坑村
镇前镇:无
杨源乡:桃洋村、坂头村
澄源乡:上洋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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