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XC-P2-3地块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永久用电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 ||
正常 |
**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KXC-P2-3地块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KXC-P2-3地块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永久用电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 ||
标段(包)名称 | KXC-P2-3地块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永久用电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地点 | **市**区萝岗街道开创大道以北、香雪三路以西。 |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资金来源构成 | 全部来自企业自筹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永久用电工程(一路主供,电压等级为10kV,永久用电设计容量7200kVA),包括高低压柜、变压器、母线槽、高低压电缆、高低压桥架、电房土建等设备采购供货、安装调试、含本工程深化设计、包各种协调服务,包送电方案、包配合供电部门的审图,协助向供电部门报装报建工作及其他审批手续,完成承包范围内应由承包人负责的检验、检测工作,****供电局验收送电的全部施工内容,详见合同条款。具体以施工图、招标工程量清单、施工界面划分及招标人书面指令为准。 | ||
招标内容 | KXC-P2-3地块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永久用电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招标公告 根据**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 )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现对KXC-P2-3地块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永久用电工程施工专业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KXC-P2-3地块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永久用电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项目代码:**** 二、招标单位:****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0-****9804 联系地址:**市**区知识城知识大厦A栋东塔14楼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方工 联系电话:137****3735 联系地址:**市**区**路111-113号**大厦16楼 招标监督机构:**开发区建****办公室(**市**区建****办公室) 监督电话:020-****2206、****6676 联系地址:**市**区水西路30号四楼 三、建设地点:**市**区萝岗街道开创大道以北、香雪三路以西。 四、项目概况: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22365平方米,可建设用地面积约为1361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48848.21平方米,地上面积约为21981.04平方米,地下面积约为26867.17平方米。项****广场,地上商业建筑3层(局部4层),地下建筑3层,最高建筑高度约24米。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永久用电工程(一路主供,电压等级为10kV,永久用电设计容量7200kVA),包括高低压柜、变压器、母线槽、高低压电缆、高低压桥架、电房土建等设备采购供货、安装调试、含本工程深化设计、包各种协调服务,包送电方案、包配合供电部门的审图,协助向供电部门报装报建工作及其他审批手续,完成承包范围内应由承包人负责的检验、检测工作,****供电局验收送电的全部施工内容,详见合同条款。具体以施工图、招标工程量清单、施工界面划分及招标人书面指令为准。 3、最高投标限价:****054.88元。投标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七、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4年6月8日00时00分至2024年7月1日10时00分。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司****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4年6月8日00时00分; 截止时间:2024年7月1日10时00分。 3、开标开始时间:2024年7月1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公司****交易中心****交易部第2开标室。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投****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公司****交易中心)网站。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司****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司****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司****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且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资格。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建设部****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电气或电力或机电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技术负责人在本项目不得兼任其他岗位。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zfcj.****.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86.html)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3、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及评标工作。 十一、资格审查****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和**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十四、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要求取自**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则投标人选择平台中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应**。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异议受理电话:020-****9804 地址:**市**区知识城知识大厦A栋东塔14楼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异议提出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签字的须提供有效的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提出异议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提出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经核实,异议的内容、时间、形式以及异议提出人的身份等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受理要求的,招标人可以拒绝受理,并将拒绝理由告知异议提出人。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十六、本公告在**公共**交易网、**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以**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的发布情况为准。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公共**交易网发布。 十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八、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5.存在行贿情形的; 6.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7.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罚的。 8.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 9.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 10.若投标人有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或投诉等行为的,经行政监督部门、****机关依法认定后,自愿接受被招标人拒绝规定时期参与后续工程投标的后果。 招标人:**** 招标代理:**** 日期:2024年6月8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市****建设局、****交通局、招标人及招标监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二)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三)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四)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五)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六)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七)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八)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九)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十)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十一)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十二)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十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十四)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建设部 ****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建设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号)、《******委员会关于转发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最新规定。中标后将遵守总承包企业在投标时向招标人作出的关于实名制管理的承诺,服****公司的统一管理,****公司施工范围的实名制管理负直接责任。我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适用于有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施工专业承包招标项目)。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十、本公司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未因与工程项目施工相关的****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在“信用交通”网站列入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商行****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十一、本公司中标后不将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及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建筑材料、设备等的****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在“信用交通”网站列入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商行****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单位或个体经营者运输。 十二、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切实落实《**省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粤办函〔2017〕708号)、《****建设局等9部门关于印发**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围蔽指导图集(V2.0版)的通知》(穗建质〔2020〕1号)、《关于在全区建设项目推广使用封闭式外脚手架金属防护网的通知》(穗埔建﹝2019﹞66号)、《****建设局 ****交通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建设工程施工围蔽标准的通知》(穗埔建﹝2020﹞183号)、《****建设局 ****交通局关于进一步提升我区施工围蔽及土地围蔽建设标准的通知》(穗埔建〔2023〕56号)、《****建设局 ****交通局关于进一步提升我区施工围蔽及土地围蔽建设标准的补充通知》(穗埔建〔2023〕71号)、《****建设局****分局关于进一步提升中新**知识城建设工程施工围蔽及土地围蔽建设标准的通知》(穗开建知发〔2023〕3号)和**区、**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绿色施工、新型防护、施工围蔽的文件规定,按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对施工范围内绿色施工、新型防护、施工围蔽工作负责,全面落实各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绿色施工围蔽措施和安全防护措施,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如未履行承诺,经建设单位催告后逾期不履行承诺或经教育后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定的,自愿接受被招标人拒绝规定时期参与后续工程投标的后果(时限按招标文件规定或由招标人确定,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十三、****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四、本公司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专职安全员未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失信行为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采取本行业或者职业禁入等联合惩戒措施(有效期内)。 十五、本公司如有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或投诉等行为的,经行政监督部门、****机关依法认定后,自愿接受被招标人拒绝1年内参与后续工程投标的后果(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十六、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提交投标资料,真实反映企业实力,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不以低于企业成本价竞标而降低质量,不与任何建设单位订立违背企业成本及相关规定的“阴阳合同”进行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不出借资质、转包或违法分包。 十七、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如核实存在上述第十条及第十一条任一情况,****公司作为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2024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 ||
工期(交货期) | 107 日历天。 |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054.88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中心(http://www.****.cn/)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06-08 00:0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7-01 10:00: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7-01 10:00:0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详见招标公告 |
开标方式 | 详见招标公告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2024-07-01 10:00:00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日程安排 |
公告发布媒介 | **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招标人 | **** | 办公地址 | **市**区中新**知识城知识大厦A栋东塔14楼 |
招标人联系人 | 陈工 | 联系电话 | 020-****9804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办公地址 | **省**市**区**路111-113号**大厦16楼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方工 | 联系电话 | 137****3735 |
招标监督机构 | **开发区建****办公室(**市**区建****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20-****2206 |
发布责任人 | ****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