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就**县柳泉镇企业互联网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404-410327-04-04-879967)进行了公开招标,并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工作,现将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县柳泉镇企业互联网建设项目
3、项目代码:2404-410327-04-04-879967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招标控制价:****9919元
二、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及媒介
1、发布时间:2024年5月10日
2、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三、评标信息
1、评标日期:2024年6月4日
2、评标地点:****交易中心远程评标 1 室(**)
3、评标委员会成员:黄朝晖,张继成,李晓燕,刘常洁,姚希军
四、中标候选人公示情况
1、公示时间:2024年6月4至2024年6月6日。
2、公示情况:公示期内未收到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异议(质疑)。
五、定标信息
1、定标日期及地点:2024年6月7日,****3楼会议室。
2、定标办法:集体议事法。
六、中标人信息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根据本项目定标办法规定及项目负责人述标情况,定标委****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了意见并进行了集体商议,最终形成了集体商议意见,定标委员会一致同意确定本项目中标人为:
中标人:****
注册地址:**省**市**县香鹿山镇创业路与滨河路交叉口001
中标价:****9448.90元
质量承诺:合格,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工期:24个月(供货、安装并调试完毕)
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
七、代理服务费
参照《**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规定计取,由中标人支付。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中标人候选人及利害关系人对本结果有异议的,在公示期内利用交易系统线上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并签盖法定代表人及单位电子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的电子件,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九、发布中标公告的媒介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公告期自2024年6月7日至2024年6月11日。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县柳泉镇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79-****9361
代理机构:****
地 址:**市滨**路与****中心1802室
联 系 人:赵文彬
电 话:181****3615
监管部门:****信息化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2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