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生产PVC抽料粒200吨搬迁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生产PVC抽料粒200吨搬迁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概况:
****搬迁至**市横栏镇富庆一路12号首层之8(东经113°15′45.494″,北纬22°32′50.628″)。项目总投资为10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用地面积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000平方米。主要从事生产:PVC抽料粒,预计年产PVC抽料粒200吨。
企业于2023年10月委托****编制了《****生产PVC抽料粒200吨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3年09月20日取得环评审批,审批文号:中(横)环建表[2023]0047号,申报的建设规模为年产产PVC抽料粒200吨。
项目有员工15人,不在厂内食宿,每天白班8小时工作制,年工作300天。
本次竣工环保验收内容与《****生产PVC抽料粒200吨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申报的建设内容一致,验收范围为年PVC抽料粒200吨所对应的生产设备及配套的污染防治措施。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一)废水
1、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横栏镇****公司处理达标后,排入拱北河。
2、冷却机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二)废气
①投料、混料工序废气无组织排放。
②挤出废气经密闭收集后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处理后15m高空排放(G1),设计处理风量为8000m3/h,排放口编号:****
(三)噪声
合理安装;选用隔声性能良好的铝合金或双层门窗;采取隔声、减震、消声等措施;加强生产管理等措施。。
(四)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按指定位置堆放,交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
一般固废交由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危险废物收集后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三、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
1、竣工日期:2024年4月01日
2、调试起止日期:2024年4月01日-2024年10月01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科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地址:**市横栏镇富庆一路12号首层之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