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校教材征订、采购工作,确保教学用书质量,学校本着 公平、公正、公开 的原则,采取校内公开招标方式对全校师生使用教材进行集中招标采购,诚邀具有资质的教材经营单位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
2024年秋季至2027年秋季我校师生使用公开出版发行的教材,具有政****学校自编教材不在招标范围。
教材分类如下:
1.公共类:大中专所有的公共类教材。
2.医学类:医学院专业教材(临床、护理、康复、检验等)。
3.教育类:教育学院专业教材(学前、小教等)。
4.理工综合类:****学院专业教材(汽车、建筑、计算机、畜牧兽医等)。
5.中职类:中职学院专业教材(护理、汽车、建筑、计算机等)。
二、资质要求
1.投标方必须具有独****新闻出版局颁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或文化部门颁发的文化经营许****公司、书店。
2.投标方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等有关资质证明原件副本及对应的复印件。
3.****出版社代理或发行资格,并具有高校教材征订、储运、调剂、退换及结算能力。
4.投标方在**省内具有三年以**校教材供应业绩,无从事销售盗版教材不良记录,有良好的服务信誉。
5.原则上为本省的教材供应商。
三、招投标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7日12:00至6月11日17:30(**时间)止。报名方式采用邮件报名,邮箱地址:****@163.com。投标人须提供出版物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出版代理或发行资格、主要教材供应业绩等扫描件,供资格预审使用。
2.资格预审及通知:2024年6月12日14:30(**时间)前,招标方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资质材料进行预审,符合资质条件的将由招标方电话通知。
3.开标时间:2024年6月13日14:30(**时间),地点:****行政楼604会议室。被通知的投标单位由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凭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相关资质证原件入场,应携带好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壹份、副本两份,密封、盖章),现场开标并参与谈判。逾期未到位作弃权处理。
四、服务要求
1.保证招标方委托采购的标段内教材,除不可抗力外,不论出版社、品种、数量都能100%响应,并根据招标方指定的到货时间,送至指定地点,同时派一定数量的工作人员上门负责教材入库、拆包清点、分类堆放、教材分发(学生教材以班级为单位,教****学院(部)为单位)、教材清退等,费用由投标方承担。
2.投标****出版社出版的教材,一经发现盗版教材,投标方负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3.由于新生入校人数变化较大、入校时间较长,投标方应无条件接收招标方的追、补教材订单,并保证在10个工作日内将教材送达指定地点,追、补教材的折扣率与中标折扣率一致。如因出版社无书供应或出版时间有问题的应于5天内回告,同时提供有关证明,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否则学校将拒付其晚到教材款,如故意不作为,学校拒付其部分甚至全部教材款。
4.依据我校教师教学用书计划,免费提供本学年度教师用书,同时,免费为我校提供教材样本、最新出版信息、教材发行目录等。
5.投标方在供给教材后有义务无条件接受招标方多订教材的退货,并承担所需费用。投标方如不接收退货的,招标方按实际使用数量与投标方结算。
6.投标方须同意中标后,服务年限内每年免费为招标方捐赠5000册以上纸质图书。
五、投标文件组成
以下资质材料组成投标文件,并依次装订成册。
1.投标函(如非法人代表本人前来,请附上投标委托函)。
2.投标单位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3.资质证明材料。企业证件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截图、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或文化经营许可证等复印件。
4.投标报价单(投标教材均价折扣率、服务等项目)。
5.履行服务条款承诺。
6.企业概况,详细介绍教材征订、发放及库房管理模式。
7.****出版社目录及代理证书。
8.近三年主要业绩情况说明、服务反馈及其他证明材料等。
六、付款方式
先到货后付款。结算教材款时,执行统一折扣报价,不对任何教材进行补差,并出具税务发票。付款时间:秋季教材款在次年春季教材到位前支付,春季教材款在当年秋季教材到位前支付。
七、违约处理
中标后中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拾万元,协议履行结束即无息退还保证金。中途违约、****学校,则无条件扣除履约保证金并承担相应责任;按要求未按时交货,每日支付违约金壹仟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另行支付)。
八、注意事项
1.投标单位必须承诺上述服务条款,同意结算方式和违约处理,未尽事宜将在合同中予以补充和完善。投标单位一经中标,招投标双方将签订正式协议书。
2.评标办法:综合评定法。根据投标报价折扣、资质信誉、服务质量、服务增值等综合情况进行评标。
3.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发现,无论中标与否,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无效;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其负责并承担相应经济责任与法律责任。且今后不得参加我校此类项目的招标。
(1)材料不真实,提供虚假材料的;
(2)采用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它投标人或与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3)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方签订合同的;
(4)履约过程中没有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合同等要求保证质量的;
(5)中标后未经我校许可转包项目的;
(6)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招标方造成损害的。
九、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秘书处。
招标联系电话:0827-****882
校纪委监督电话:0827-****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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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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