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厂污泥脱水机房出泥系统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处理厂污泥脱水机房出泥系统改造工程****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405-330424-04-01-745986备案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水厂厂区内部。
2.2建设规模:拆除现状泥棚,**2座污泥料仓,单座料仓有效容积V=120m3。本次项目土建按两座一次建成,设备分期安装,本次项目先安装1座。在充分利用一、二期现状出泥输送设施的基础上,新增1套刮板输送机,形成两套出泥输送系统,提高运行安全性。
2.3概算投资(工程费用):338.69万元。
2.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合同条款所包含的相关施工范围与承包内容。
2.6标段划分:一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详见本公告附件一“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3.2本项目要求的对应资质应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3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相关事宜,并签署投标文件。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7日9时00分至2024年6月18日14时00分,请各投标人登陆“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专区)(https://haiyan.****.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
5.现场踏勘与投标预备会
5.1现场踏勘时间: / ;地点: / 。
5.2投标预备会时间: / ;地点: / 。
6.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保证金:50000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支付。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6月18日14时00分,地点为****1807会议室****科技城银都大厦18楼)。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及相关信息在**市公共**交易网(**)https://jxszwsjb.****.cn/col/col****744066/index.html、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专区)(https://haiyan.****.cn/)上发布。投标单位请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专区)(https://haiyan.****.cn/)登录入口上操作(首次登录请注册账号)。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县西塘桥街道海湾大道55号 地址:****科技城银都大厦18楼
联系人:戴工 联系人:王婷
联系电话:0573-****6871 联系电话:0573-****7058
2024年6月7日
附件一: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1 | 营业执照 | 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
2 | 资质等级证书 |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的资料见备注2) |
投标人提供 2024年6月17日(周一)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合格证明”,并就该证明相关内容的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具体根据浙建建发〔2023〕98 号文件执行。 | ||
3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的资料见备注2) |
4 | “三类人员”要求 | 具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以及企业技术负责人等四岗位人员)的“三类人员”A类证书,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和企业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文件,拟派项目经理的“三类人员”B类证书,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 1人)的“三类人员”C类证书。拟派的B类人员不能与C类人员为同一人。(提供复印件,如提供电子证书打印件的,打印件中需在有效期内。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
5 | 项目经理资格 |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提供的资料见备注2,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
6 | 项目经理施工业绩 | 业绩不作要求。 |
7 | 企业施工业绩 | 业绩不作要求。 |
8 | 投标截止日前近三个月内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 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经理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必须是以投标人名义缴纳,证明由社保部门出具)(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
9 | 省外进浙备案证明 | 省外企业须提交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提供复印件) |
10 | 没有被限制投标 | 投标人没有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
11 | 联合体投标 |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相关事宜,并签署投标文件。 |
12 | 其他强制性资格条件 |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n)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截图。****委员会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 |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书可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或以带二维码的网络打印件代替,打印件需在有效期内。
3、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及联合体各方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资质动态核查、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进浙备案证明、没有被限制投标和“信用中国”查询结果等相关资料。
4、若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除联合体协议书需联合体各方盖章,其余部分可只盖联合体牵头人章。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如非联合体投标,则不需提供本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