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露公告]宁波市鄞州区邱隘镇芳草路48、50、52、54、56、58、60、62号
**市**区邱隘镇芳草路48、50、52、54、56、58、60、62号 | ||
1555.1万元 | 项目编号**** | |
****000.0 |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2024-06-07 至 2024-07-05 | 企业性质国资 | |
资产概述 | **市**区邱隘镇芳草路48、50、52、54、56、58、60、62号 | |
地址 | ||
605.08㎡ | 证载权利人**** | |
已用年限 | ||
托管单位 | ||
房屋现状 | 出租中,租期至2024.****.31 | |
出让 | 土地使用权类型||
不动产证号 | 浙(2019)**市**不动产权第****442号 | |
①芳草路60、62号,出租面积157.55㎡,租金73.37元/㎡/月。 ②芳草路48、50、52、54、56、58号,出租面积447.53㎡,租金97167元/季。 | ||
2024-06-07 | 挂牌公告期20个工作日 | |
否 |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 |
1、标的以现状进行交割,标的的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中心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任何房屋瑕疵问题为由毁约或要求修理和赔偿。 2、标的物现状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查勘,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 3、成交手续办理,服务费收取:意向受让方须于2024年7月15日前(含当日)凭相关证件(个人身份证等材料,企业单位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公章,****中心有限公司(**市宁穿路1901****中心3楼315办公室)办理成交和授权委托(含网签、缴税、过户、领证)手续,签订挂牌交易合同、成交确认书、授权委托书等,****中心有限公司支付挂牌服务费(按甬产权〔2022〕2号文件收取)。 4、本次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具体如下: (1)无需贷款的:受让方须于2024年7月15日前(含当日)将交易价款、交易手续费、相关税费【契税和印花税预计按照房价的(3%+0.1%)收取,最终按实多退少补】****商铺每本550元****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保证金在扣除服务费后可充抵交易价款),如需多本产证,额外按实另算。 (2)需银行贷款的:符合按揭政策的受****交易中心****银行申请商业贷款,用于支付首付款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首付款比例按****银行核准标准执行。受让方须于2024年7月15日前(含****商铺首付比例不低于50%,如银行按揭最终审核超过50%的,受让方须按要求补足首付比例)、交易手续费、相关税费【契税和印花税预计按照房价的(3%+0.1%)收取,最终按实多退少补】****商铺每本550元****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如需多本产证,额外按实另算。****银行完成按揭手续,确保2024年7月24日前(含当日)完成按揭放款,款项****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保证金在扣除服务费后可充抵交易价款)。 贷款注意事项: (1****银行按揭贷款的意向受让方须于2024年7月4日前****银行客户经理取得联系,并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前期****银行方面要求为准)。 (2****银行政策变动,或受****银行****银行贷款的,受让方在接到通知后2天内足额支付余款;无法按期补足的,出让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追究受让方违约责任。 附:银行客户经理联系方式: **银行**支行 邵经理 136****8149 建行城建支行 孙经理 137****7217 中国银行 陈经理 183****6708 5、标的成交后在办理权证交易过户时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6、2024年6月30日前(含当日)产生的水、电、物业等费用由出让方承担,2024年7月1日后产生的水、电、物业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7、该房屋处于出租状态。转让方已就本合同转让行为通知承租人。****中心收到交易价款、交易手续费、相关税费所有费用的次日起,原租赁合同中转让方的相关权利义务由受让方享有和承担,受让方应在不动产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办理原租赁合同变更手续。转****交易中心未收到所有款项前所产生的租金归转让方所有,****中心收到交易价款、交易手续费、相关税费等所有费用的次日起所产生的租金归属受让方,并由受让方负责收取。 8、报名起止时间:公告日2024年6月7日起至2024年7月5日15点前。 9、转让方式:在公告期间,若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将采用互联网多次网络报价方式进行公开竞价交易。若只有一个意向受让方,按不低于挂牌价受让。竞价时间:2024年7月8日10:00。 10、看样时间:挂牌期间自行前往看样。 11、项目咨询热线: 包老师:133****0030 王老师:158****1797 孙老师:133****1958 葛老师:0574-****7196 财务专线:张老师:0574-****6728 信息技术电话:胡老师:189****9314 12、交易合同模板详见附件。 | ||
1、该房屋处于出租状态。转让方已就本合同转让行为通知承租人。****中心收到交易价款、交易手续费、相关税费所有费用的次日起,原租赁合同中转让方的相关权利义务由受让方享有和承担,受让方应在不动产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办理原租赁合同变更手续。转****交易中心未收到所有款项前所产生的租金归转让方所有,****中心收到交易价款、交易手续费、相关税费所有费用的次日起所产生的租金归属受让方,并由受让方负责收取。 2、同等条件下,原租户享有优先购买权。 | ||
网络竞价 | 报价方式多次报价 |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1.受让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不放弃 |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允许 | |
现场审核时间 |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000.0元。 | 交纳时间报名就交纳 | |
挂牌截止日15:00****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银行转账 | ||
收款单位:****中心有限公司账号:210********830151开户行:**银行湖东支行 | ||
中同华资产****公司 | ||
****财政局 | 核准(备案)日期2024-05-29 | |
2024-05-21 | 评估报告文号中同华甬评报字(2024)第122号 | |
1555.1 | 账面净值(万元)||
**** | 转让方注册地(住所)||
何千法 | 转让方注册资本(万元)||
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 转让方企业类型****公司 | |
123********54856XA | 转让方经营规模微型 | |
其他 | ||
包老师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133****0030 |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
**市**区宁穿路1901****中心315室 | 交易机构网址http://www.****.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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