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施工(项目名****农业农村局(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张农函【2024】6号文件、张农函【2024】9号文件(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及省财政资金、地方配套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县岩泊渡镇(4个村)、零溪镇(3个村)、苗市镇(4个村)、广福桥镇(3个村)、零阳街道(5个村)共19行政村具体每个标段的建设地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2.3建设规模(项目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项目特性、总投资额、总工期等):**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施工,项目建设任务1.4万亩,其中新增建设0.6万亩、改造提升0.8万亩。项目总投资估算约3368.42万元。项目工程施工费详见清单。
2.4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
A、招标范围:灌溉与排水工程**间道路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B、标段划分
序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控制价(元) | 建设地点 | 备注 |
1 | 第四标段 | ****714.88 | 广福桥镇官见村、****社区 | |
2 | 第五标段 | ****838.80 | 广福桥镇三丝村、零阳街道石** |
C、计划工期:各标段均120天(日历天)。
2.5质量要求:达到《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2)、**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合格标准(DB43/T876.1-2014)。
2.6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7其他要求:投标人只能针对本项目2个标段中的1个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全部按废标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必须是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省智慧住建云”或“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t(A)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3¨(B)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
3.5t(A)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建设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在职员工,无在建项目(同一施工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指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期,无在建未完工项目或已中标(以网上发布中标侯选人公示为准)未开工项目,以及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的其他情形)。(适用各类农田建设项目、工程项目)
3.5¨(B)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在职员工,无在建项目(同一施工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指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期,无在建未完工项目或已中标(以网上发布中标侯选人公示为准)未开工项目,以及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的其他情形)。(适用各类农田建设项目、工程项目)
3.6t(A)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
3.6¨(B)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
3.7t(A)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建设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
3.7¨(B)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
3.8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9受到**省内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0其他:项目人员履约管理,****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人员履约管理的通知》(湘农办函【2021】174号)文件要求执行,****农办函[2021]174号文件要求,本项目现场管理人员须且每72小时刷脸考勤一次,中标人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非特殊情况不能变更)必须保证全程参与项目实施工作,在正常施工期内每人每月有效考勤不得少于6次。违反上述规定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2024年5月29日起(**时间)在****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系统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投标人须先在****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平台(网址:http://118.****.93:88/tpbidder/memberLogin)按交易指南专区企业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并获取CA证书后在交易平台中下载招标文件(如有问题请联系:0731-****3872)。
4.3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修改、澄清答疑在**市公共**交易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5.投标担保
5.1t(A)需递交投标担保: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5.1¨(B)不需递交投标担保。
6.投标文件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6月18日9:00分(**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系统(网址:http://118.****.93:88/tpbidder/memberLogin)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并完成在线签到。
6.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发出解密指令后,(30)分钟内完成。
6.3开标地点:招标人在****交易中心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118.****.93:88\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同时在****交易中心(设置网上开标席位/设置线下开标会场)。
7.评标办法
7.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7.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8.1¨(A)招标人定于/(具体时间)在/(踏勘现场集合地点)组织踏勘现场,(具体时间)在/(投标预备会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招标人提供),食宿自理。
8.1t(B)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市公共**交易网(**市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电话:0744-****802、0744-****355。
11.特别提示
11.1本项目招标文件编制是依据《**省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电子招标投标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2年版)》****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性投资工程招投标实施操作办法(试行)》张政办发【2024】9 号编制。
11.2 适用于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 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12.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地址:**县零阳镇零阳中路49号
联系人:朱股长
电话:188****9066
电子邮件:/
(2)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县零阳镇军民路48号五楼
项目负责人:袁珍全(项目负责人)、杨航宇、朱琴琴
电话:137****8610
传真:/
电子邮件:****@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