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水利局关于龙山新区画溪大道西侧1-2-1号地块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的公示
索引号: | **** | 发文时间: | 2024-06-1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县水利局 |
****水利局关于**新区画溪大道西侧1-2-1号地块 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的公示
****水利局关于**新区画溪大道西侧1-2-1号地块
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的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厅贯彻的实施意见》(浙水保〔2018〕5号)的有关规定,2024年6月11日我局接受了**新区画溪大道西侧1-2-1号地块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资料报备。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6月11日-2024年7月8日。
公示网址:www.****.com
联系电话:0572—****837
通讯地址:长****街道**商务楼1号楼312****办公室) 邮 编:3131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报备编号 |
1 | **新区画溪大道西侧1-2-1号地块 | **** | 202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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