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2024年中药材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实施主体遴选公告
**县2024年中药材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实施主体遴选公告
根据《****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绿色高产高效行动促进大面积单产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技函【2024】375号)、《关于印发**县2024年中药材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旌农水办【2024】61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就**县2024年中药材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实施主体遴选公告如下:
一、实施内容及资**排
1、优良品种育繁推广体系建设,安排项目资金20万元。
2、****基地建设,安排项目资金80万元。
3、中药材加工装备改造升级,安排项目资金40万元。
以上补助资金不得与其他中央、省财政项目资金重复享受。
二、主体申报条件
1、县内从事中药材生产经****农场、**社、龙头企业;具备承担上述建设内容必要的基础设施、人才技术等方面保障;新增基地不得违反耕地“非粮化”等政策,鼓励统筹利用撂荒地、不宜发展粮油作物的坡耕地发展中药材种植。
2、申报主体须提供包括:****基地种植证明(土地流转承包合同)、相关证件(主要负责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申报表等资料;
三、公告时间
2024年6月11日至2024年6月18日,有意向参与实施的主体请在公告期间提供项目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沈洁 联系电话:188****9177)。
附件:**县2024年中药材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实施主体申请表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一日
**县2024年中药材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实施主体申请表
申报主体 | |||
负责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
申请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包括资金情况,可另行附页) | |||
申报主体 承诺意见 | 承诺:保证申报材料数据真实完整。 负责人签名(公章): 年 月 日 | ||
所在行政村 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
所在镇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
专家组审核认定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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