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万吨/年化学品废液综合利用项目(综合楼)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183MA61TXQQ5U | 建设单位法人:卢良泉 |
廖凯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 |
**市****园区羊横五路十五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3.5万吨/年化学品废液综合利用项目(综合楼)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01-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724-N7724-危险废物治理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市****园区羊横五路十五号 |
经度:103.70345 纬度: 30.37642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7-07-11 |
成环建评〔2017〕16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1-12-2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55 |
22.5 | 运营单位名称:**** |
****0183MA61TXQQ5U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集团****公司 |
****0100MA61TOPU14 | 验收监测单位:****集团****公司 |
****0100MA61TOPU14 | 竣工时间:2023-01-1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5-1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6-05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392697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分期建设 |
2016年10月12日,该项****改革局《备案通知书》(川投资备〔2016-510183-42-03-025820-BQFG〕0007号)进行备案立项;2017年5月,由信****设计研究院****公司编制完成了《****3.5万吨/年化学品废液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7年7月11日,****保护局出具了该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成环建评〔2017〕161号)。2019年9月20日,****环境局出具了《关于****3.5万吨/年化学品废液综合利用项目环保设施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报告的审核意见》,项目涉及的变化调整不属于重大变更,从环境影响角度同意纳入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因此2021年1月,****集团****公司编制完成了《****3.5万吨/年化学品废液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通过了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在此次验收时,企业当时未建设综合楼,****公司办公设施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3.5万吨/年化学品废液综合利用 | 实际建设情况:2021年8月20日企业投资455万元开始****实验室,为1间化学分析室和1间有机分析室),综合楼于2023年1月10日建设完成,2023年4月投入运行,实验室于2024年3月投入调试运行。本次验收内****实验室,为1间化学分析室和1间有机分析室),因此项目名称定为:3.5万吨/年化学品废液综合利用项目(综合楼)。 |
分期建设,前期资金紧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脱氢、精馏、蒸发等 | 实际建设情况:本期项目主要验收内容为综合楼,不涉及生产工艺。 |
主体项目前期已验收,本期项目主要验收内容为综合楼,不涉及生产工艺。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处理站(UASB+ABR+曝气,120t/d)、有机废气处理装置(水喷淋+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2套)、低氮燃烧装置、事故应急池(1个,600m3)、危险废物暂存间(1间,140m2) | 实际建设情况:环评及批复要求的环保设施前期已建设并验收。本次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池预处理后,与厂区其他废水****处理站(前期已验收)生化处理后,由****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尾水排入斜江河。本期项目综合楼内设置了1间有机分析室和1间化学分析室,主要对入厂原材料和外排废水进行分析检测,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废气(酸性废气、有机废气)通过通风橱排气系统或者集气罩接至屋顶,经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管道有组织排放。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罐区边界外100米范围、废水处理站边界外100米范围、生产车间边界外50米范围。 | 实际建设情况:本期项目在原有建设范围内建设,未新增用地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2.27 | 0.08 | 2.35 | 0 | 0 | 2.35 | 0.08 | |
0.585 | 0.0072 | 11.4 | 0 | 0 | 0.592 | 0.007 | |
0.011 | 0 | 1 | 0 | 0 | 0.011 | 0 | |
0.18 | 0.0001 | 0.18 | 0 | 0 | 0.18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26 | 0.011 | 0.29 | 0 | 0 | 0.271 | 0.011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预处理设施+废水处理站(依托)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 | 预处理设施+废水处理站(依托) | 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氨氮、总磷和总氮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活性炭装置 | 《**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物排放标准(发布版)》(DB51 2377—2017)表3中涉及有机溶剂生产和使用的其它行业标准限值 | 活性炭装置 | 氯化氢和非甲烷总烃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墙体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 墙体隔声 | 噪声,2天,厂界四周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严格固体废弃物收集、暂存、处置的环境管理。再生装置蒸发残渣、废渗漏膜、实验室废液、废机油、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废滤芯、废分子筛交由厂家回收处置;办公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污泥由市政环卫部门清运;餐厨垃圾(含隔油池油脂)交具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 本期项目****实验室废液和员工生活垃圾,处置措施为生活垃圾储存于一般废物暂存点,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定期清运;实验室废液依托原有危废暂存间暂存,交由有资质危废处置单位处置(现由******公司清运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建立完善环境风险防范制度,按照制定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确保环境安全。制订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应急预案,加强生产运行过程风险防范管理、避免和控制风险事故导致的环境污染;加强员工环保培训,结合项目实施中可能出现的环境问题制定应急预案和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每年不定期开展环境风险防范演练。 | ****实验室位于综合楼三楼,****实验室废液暂存在企业危废暂存间(依托,已验收),企业已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备案编号:510183-2022-024-M)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原项目分期建设,本次验收内****处理站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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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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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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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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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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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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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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