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6-11 10:25
****受****的委托,****公司各旅游景区观光车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公司各旅游景区观光车采购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
3、采购项目预算:****000元
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5、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6、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施工安装、运行调试。
二、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包1 | ****000 | ****公司各旅游景区观光车采购项目 | 详见采购清单 | 1 | ****000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政府采购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政府采购活动。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1)根据《****财政厅 ****信息化厅****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购〔2021〕16号),积极推行“承诺+信用管理”的供应商资格审查办法,****政府采购证明材料,符合法定资格条件****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附件1)作为资格证明材料,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经采购人或监管部门查实,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2****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4年 6 月 11 日 至2024年 6 月 18 日, 每日上午9:00 至12:00 、下午15:00至17:30(**时间,节假日休息)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在**市鹤****设计研究院4楼获取磋商文件。
(2) 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提供胶装资料两套加盖单位公章)1、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3、****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一;4、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原件格式见附件二;5、符合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 6 月 21 日 10:00(**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详见磋商文件
3、开标时间:2024年 6 月 21 日 10:00(**时间)
4、开标地点:详见磋商文件
1、****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磋商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1、****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参照《****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的格式,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本项目为企业采购,****政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制度。
1、联系人姓名:张女士
2、电话:186****9797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
(2)地 址:**省**市**市****商务中心3楼325室
(3)联系人:张女士
(4)邮 编:418200
(5)电 话:186****9797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 ****
(2)地 址: **省**市鹤**迎丰中路160号,建筑设计院四楼
(3)联系人: 宋先生
(4)邮 编: 418000
(5)电 话: 0745-****357、181****3070
(6)电子邮箱: ****@qq.com
附件一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 照 《 政 府 采 购 促 进 中 小 企 业 发 展 管 理 办 法 》( 财 库 〔2020〕46 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 中型□ 小型□ 微 型□
□本****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省 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 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附件二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 (项目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承诺函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