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快建设“千亿斤江淮粮仓”,促进我市粮油作物大面积均衡增产,我市在涧溪镇继续推进粮食生产专项省级指挥田建设,主攻“水稻—小麦”周年种植模式单位面积产量,推动粮食生产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现根据《**市2024年粮食生产发展专项省级指挥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就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任务目标
2024****财政厅下达我市粮食生产发展资金165万元,支持**市2024年粮食生产发展专项省级指挥田建设项目建设。根据稳定粮食生产等重点任务,省级指挥田建设项目围绕“水稻—小麦”周年种植模式,通过落实企业订单和精耕细作,主要完成指挥田、示范点、监测点等目标任务。
二、申报条件
在**市2023年粮食发展专项省级指挥田建设项目范围内符合条件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家庭农场、农民**社需在我市合法登记注册。
1.主体资质。****农场、**社、公司的,耕地经营相关证明材料必须与申报名称一致,或与家庭成员名称一致。
2.技术措施路径。小麦主推药剂拌种、配方施肥、播后镇压、“三沟”配套、病虫草综合防治;水稻主推选择高产优质良种、机插秧、绿色防控及病虫草综合防治等综合技术。
3.产量目标。每个主体申报的作物单产水平要至少比2023年全市平均亩产提升5%以上,未达到此标准的不予奖补。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减产而低于全市平均产量的,视为达到单产提升5%的要求。
三、申报要求
申报的地块能够适用“水稻—小麦”周年种植模式和执行指挥田建设的技术措施路径。6月20日前申报,逾期不接受申报。
申报时需提供一下材料:《**市2024年粮食生产发展专项省级指挥田建设项目申报表》,诚信申报承诺书、营业执照复印件,主体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自营耕地面积证明材料(流转证或镇村证明)。
四、补助方法
市农业农村局**乡镇(街道)根据关键技术措施到位情况、测产排序、结果公示等情况,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实施主体及时拨付补助资金。
五、验收材料
申报主体应提交下述材料,所有材料应按下述顺序装订成册(不得采用塑料封皮活页杆式夹装订),一试三份,报市只需一份,乡镇、街道农技站留存一份,主体自留一份。
(一)申报表
(二)诚信申报承诺书
(三)项目生产记录档案记录档案
(四)主体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主体公章)
(五)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主体公章)
(六)申报主体及资金发放公示材料
(七)各类图片等材料:所有图片应清晰。
六、申报地点时间及主体确定
申报主体应于6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经所在地乡镇、街道政府审核后,****推广中心办公室,联系人:储文涛,联系电话:151****8285,同时发送申报统计表电****推广中心电子邮箱****@163.com。
附件:**市2024年粮食生产发展专项省级指挥田建设项目申报表
****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