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配件生产项目(一期)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815255G | 建设单位法人:刘泽富 |
赵珊珊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西海岸新区胶南街道背儿山路以南、**山路以东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塑料配件生产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9-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西海岸新区 胶南街道背儿山路以南、**山路以东 |
经度:120.01335 纬度: 35.9252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1-09 |
青环审(**)〔2024〕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3200 |
32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815255G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913********596189M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211MA7K7KQM6C | 竣工时间:2024-04-1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5-1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6-09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www.****.com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10380万件塑料配件和800万件电子配件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一期)年产10380万件塑料配件 |
分期建设,分期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注塑成型→冷却→修剪→检验→成品 | 实际建设情况:注塑成型→冷却→修剪→检验→成品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废水 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经隔油池预处理的含油餐饮废水一同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胶南中****公司处理。 2、废气 项目生产工序均在封闭车间内进行。项目注塑、印刷及烘干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20m 高排气筒P1排放。 3、噪声 设备须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4、固体废物 含油金属屑、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电火花油、废油桶、废包装桶、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15m2), 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材料、废金属边角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30m2),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水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经隔油池预处理的含油餐饮废水定期委托****拉运至市政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的污水管网排放。 2、废气 项目(一期)注塑生产工序在封闭车间内进行作业。项目注塑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一根20m高排气筒P1排放。 3、噪声 企业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 含油金属屑、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电火花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15m2), 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材料、废金属边角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30m2),外售综合利用;含油抹布产生后混入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废水 实际建设情况为市政污水管网尚不具备接管条件,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经隔油池预处理的含油餐饮废水定期委托****拉运至市政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的污水管网排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1、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我局备案。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 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行业主管部门。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2、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明确专人专责,加强环境日常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等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标志牌,废气排气筒设置永久采样孔、监测采样平台。 | 实际建设情况:1、企业已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备案号为370211-2024-080133-L。已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对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开展隐患排查。 2、已建立环境管理制度,制定废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作业指导书和运行台账。废气排气筒已按照环保要求设置永久采样孔,排气筒已设置排放口标识牌。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2244 | 0 | 0 | 0 | 0.224 | 0.224 | |
0 | 1.01 | 0 | 0 | 0 | 1.01 | 1.01 | |
0 | 0.067 | 0 | 0 | 0 | 0.067 | 0.067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10800 | 0 | 0 | 0 | 10800 | 1080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121 | 0 | 0 | 0 | 0.121 | 0.121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废气处理设施 | 有组织废气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 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 标准要求;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4中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执行表2标准要求。 无组织废气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标准要求;严格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要求,规范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减少无组织排放,确保厂区内及厂界无组织排放满足限值要求。 | 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20m高排气筒 | 1、有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注塑废气排气筒P1的VOCs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70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60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235kg/h,小于其标准限值3.0kg/h;甲苯、乙苯、苯乙烯、丙烯晴的排放浓度均未检出;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0.202kg/t,小于其标准限值0.3kg/t-产品。2、无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排放VOCs厂界监控浓度最大值为0.58 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2.0mg/m3;厂界臭气浓度最大值为15(无量纲),小于其标准限值20(无量纲);厂界甲苯、苯乙烯浓度未检出;厂区内VOCs最大浓度为0.65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6.0mg/m3。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要求 |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 |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测定值在54.0~57.4dB(A)之间,小于其标准限值(昼间:65dB(A));厂界夜间噪声测定值在46.1~51.3dB(A)之间,小于其标准限值(夜间:55dB(A)) 。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含油金属屑、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电火花油、废油桶、废包装桶、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15m2), 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材料、废金属边角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30m2),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含油金属屑、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电火花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15m2), 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材料、废金属边角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30m2),外售综合利用;含油抹布产生后混入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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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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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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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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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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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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