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6日-2024年3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县悦来镇悦来大街北段
电 话:152****7543
邮 编:154300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建设项目 | ****农场七队 | **红**农垦****公司 | **国环宏节能****公司 | 建设地点:****农场七队 建设性质:** 建设内容:本次工程项目组成主要包括主体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本项目主要建设干燥机、热风炉房、原料库、产品库房、产品仓等,不设置晾晒场。 | 一、废气 施工期:施工期的扬尘污染主要来源于原料堆存、运输、装卸过程产生的扬尘。在同样路面清洁程度条件下,车速越快,扬尘量越大;而在同样车速情况下,路面越脏,则扬尘量越大。因此,限速行驶及保持路面的清洁是减少汽车扬尘的有效手段。一般情况下,施工工地在自然风作用下产生的扬尘所影响的范围是100m以内。如果在施工期间对车辆行驶的路面实施洒水抑尘,每天洒水4~5次,可使扬尘减少70%左右。 运营期: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热风炉废气、无组织粉尘。在《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炉窑》(HJ1121—2020)中烟气量、颗粒物没有物料衡算法,本项目有元素分析表,所以烟气量、颗粒物和二氧化硫源强参照《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锅炉》(HJ991-2018)。氮氧化物参考《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产污系数法。本项目4t/h热风炉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21m排气筒排放,除尘器效率可达99.8%。经核算热风炉颗粒物排放量为0.046t/a、SO2为0.33t/a、NOx为0.61t/a;颗粒物排放浓度为12.63mg/m3,SO2排放浓度为89.14mg/m3,NOx排放浓度为165.67mg/m3,颗粒物及SO2排放浓度可以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2及表4二级标准(烟尘200mg/m3、SO2850mg/m3)。本项目烘干后粮食入仓卸料过程中会产生废气,粮仓储粮为持续储粮,年运行时间为672h,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根据《逸散性工业粉尘控制技术》中谷物贮仓,卡车装卸粉尘系数为0.1kg/t(卸料),粉尘产生量为0.55t/a,粮食装卸粉尘绝大多数将受到重力的作用回落到地面,且粮食储存于粮仓内,采取粮仓密闭、减小装卸高度、减小运输距离等降尘措施,卸载后定期清理装卸设备、传送带和周围区域,以减少积尘,最终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的装卸粉尘仅为装卸粉尘产生量的10%,粉尘排放量为0.055t/a,0.082kg/h。采取以上降尘措施减少了装卸及输送粮食时产生扬尘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需要烘干的原粮在清理、烘干工序不可避免的产生一定量的粉尘无组织排放。此过程粉尘的产生量较小,根据《散逸性工业粉尘控制技****出版社)》,产尘系数为0.25kg/t,约为1.375t/a。项目为防止粉尘外泄,减少粉尘的外逸和累积,选用密闭性良好的设备,烘干预处理操作区密闭,烘干塔设有盖板式除尘设施,烘干塔加设底部围挡盖板,粉尘去除效率为80%。通过采用以上措施,无组织粉尘排放量为0.275t/a,则无组织粉尘排放速率为0.409kg/h。 通过采用以上措施,可以满足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1.0mg/m3)要求。因此,采取防治措施后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烟气除尘选用袋式除尘器是合理、可行的。根据《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要求,排气筒最低为15m。本项目排气筒高度21m。 本项目1台热风炉产生烟气,本项目选用含硫率低的生物质成型燃料,采用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9.8%,均通过21m高排气筒排放,经处理后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因此,采取防治措施后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装卸粉尘绝大多数将受到重力的作用回落到地面,且粮食储存于粮仓内,采取粮仓密闭、减小装卸高度等降尘措施,烘干塔选用密闭性良好的设备,烘干机操作区密闭。烘干塔设有盖板式除尘设施,烘干塔加设底部围挡盖板,粉尘去除效率为80%。烘干车间密闭,车间内定期洒水降尘,可去除80%的粉尘,通过采用以上措施,可以满足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因此,采取防治措施后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炉窑》(HJ1121-2020)确定本项目环境监测计划。 二、废水 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场地内建设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排入临时防渗化粪池,不会对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施工结束后由建设方清运。 运营期:1、水环境污染源项分析 本项目投入营运后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按用水量的80%计算,排放量为0.256m3/d,7.168m3/a。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SS和氨氮。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不外排 2、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不外排,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三、噪声 施工期:施工期间噪声影响主要来自施工机械设备噪声,噪声源强在75-100dB(A)之间,因此,本评价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有关规定,各种高噪声设备禁止夜间作业,尽量减小由于施工而给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 运营期:1、声环境污染源项分析 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噪声源主要为输送机、热风炉、烘干塔、烘干机等产生的噪声,其源强约80~85dB(A)。 2、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工程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加双层隔振器,本项目经减振、隔声处理等降噪措施后,本项目附近没有居民等敏感目标,厂界四周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昼间、夜间限值(昼间≤55dB(A),夜间≤45(A))。 3、监测要求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炉窑》(HJ1121-2020)确定本项目环境监测计划。 四、固体废物 施工期:施工期间产生的固废主要是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其中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10kg/d,集中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指定的消纳地点,建筑垃圾****政府部门指定的地点,做到合理处置。 运营期:项目固体废物分生活垃圾、清筛杂质、废布袋、热风炉灰渣。 (1)生活垃圾 本项目劳动定员为4人,年工作日28d,生活垃圾排放系数按0.5kg/人﹒d,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056t/a。生活垃圾由当地市政卫生部门统一收集后处置。 (2)杂质 本项目杂质产生量为0.5t/a,由市政部门委托处理。 (3)烘干塔沉降物 本项目烘干塔沉降物产生量为1.375t/a。由市政部门统一处理。 (4)废布袋 布袋除尘器平均三年会更换一次布袋,本项目布袋除尘器每三年更换一次布袋,产生量约0.1t/3a,本项目产生的废布袋由市政部门统一处理。 (5)热风炉灰渣 烘干机4t/h热风炉灰渣草木灰按燃料量根据《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锅炉》(HJ 991—2018),燃煤、燃生物质热风炉灰渣产生量可根据灰渣平衡按式13计算,经计算本项目烘干机4t/h热风炉炉渣产生量为23.14t/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