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湖林乡吉土村路灯亮化工程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6月11日 09:46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市**区**镇京元南路6号三楼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6月13日至2024年06月17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49.71965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小张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6-****360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县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曾先生 138****3733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镇京元南路6号三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小张 0596-****360 |
项目概况
湖林乡吉土村路灯亮化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区**镇京元南路6号三楼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8日 10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湖林乡吉土村路灯亮化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9.71965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4.7476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湖林乡吉土村路灯亮化工程 | 1 | 497196.55 | 项 | 建筑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供应 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建筑业。5、供应 商须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中小企业声明函”规定提供,否则将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注:若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的,以公布统一延期时间为准(附相关延期通知资料)。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齐全的或者提供的材料无法有效证明相关事项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文件要求,按无效响应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13日 至 2024年06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镇京元南路6号三楼
方式:供应商直接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至我司办理报名手续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8日 10点30分(**时间)
地点:******公司(**市**县华丰****路64-9号) 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6月18日 10点30分(**时间)
地点:******公司(**市**县华丰****路64-9号) 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邀请竞争性谈判,请受邀请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文件中若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此处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县
联系方式:曾先生 138****37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镇京元南路6号三楼
联系方式:小张 0596-****3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张
电 话: 0596-****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