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区新深惠快速路(秋溪南路—**大道)工程(一期) | ||||||||||||||||||||||||||||||||
招标项目名称 | **区新深惠快速路(秋溪南路—**大道)工程(一期)一标段(监理) | ||||||||||||||||||||||||||||||||
标段(包)名称 | **区新深惠快速路(秋溪南路—**大道)工程(一期)一标段(监理) | ||||||||||||||||||||||||||||||||
公示名称 | **区新深惠快速路(秋溪南路—**大道)工程(一期)一标段(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2024年05月24日 | ||||||||||||||||||||||||||||||||
评标情况 | (一)评标时间:2024年5月24日10时00分 (二)评标地点:****交易中心****中心1号评标室 ****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由7人组成,分别是2位招标人评委代表以及5位从**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五)参与评标环节的投标单位有 6 家,分别是:******公司、******公司、**筑正****公司、**广夏****公司、********公司、****。 (六)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1、特征码检查:按照《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全面启用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20〕78号)要求,评标委员会借****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对所有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特征码检查; 所有投标单位通过特征码检查。 2、初步评审不通过情况:无。 3、初步评审结果:6家投标单位通过初步评审。 (七)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各自独立根据评标办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得分。 (八)评标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具体详见《评委评审汇总表》。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经评审推荐以下五位中标候选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按其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数字(除字母外)大小排序。
二、定标情况: (一)定标时间:2024年05月24日。 (二)定标地点:****交易中心****中心定标室。 ****委员会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从招标人组建的“****委员会成员库”中随机抽取4人。 (四)定标方法:逐轮票决定标法。 (五)定标结果: 中标人为:**** 投标下浮率为:1.16 % (六)其它需要公示的内容:无。 | ||||||||||||||||||||||||||||||||
中标候选人 | **** | ||||||||||||||||||||||||||||||||
投标报价 | 下浮率(1.16%) | ||||||||||||||||||||||||||||||||
质量承诺 | 施工质量合格 | 工期 | 施工工期 607 日历天,本工程监理服务期限从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满止。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陈国祥 | 资质资格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证书编号:****8857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中标候选人已在**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现场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是**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 |||||||||||||||||||||||||||||||
异议受理部门 | **** | 联系地址 | **市**区淡水街道土湖兴湖路6号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谭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2-****061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市****建设局建筑工程管理股 | 联系电话 | 0752-****329 | ||||||||||||||||||||||||||||||
联系地址 | **市**区叶挺大道建设大厦二楼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5月27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4年5月30日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如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投诉材料。具体操作流程为进入“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服务评价”-“项目质疑投诉”进行编辑投诉内容并上传。(业务咨询电话:0752-****975)。 |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2024年5月27日
项目开标时间:2024-05-24
公示开始时间:2024-05-27
公示结束时间:2024-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