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期5万吨己二腈项目:支吊架一批中标候选人公示
****受****的委托,对****一期5万吨己二腈项目:支吊架一批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公告、开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现对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一期5万吨己二腈项目:支吊架一批
招标编号:****
二、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公告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公告日期:2024年5月21日
包号 | 货物名称 | 简要描述 | 单位数量 | 最高限价(万元) |
A | 支吊架 | 包含己二腈支吊架、己二腈弹簧支吊架、己二腈短程支架、及用于氢氰酸、硫铵、公用工程、废液焚烧、罐区部位的支吊架 | 1批 | 155 |
四、评标信息及中标候选人:
评标日期:2024年6月11日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地点:****东楼三楼308会议室
包号 | 排名 | 中标候选人 | 投标报价 (万元) | 综合 得分 |
A | 1 | **** | 127.45416 | 87.53 |
2 | ******公司 | 127.011505 | 86.90 | |
3 | **志昂****公司 | 136.232102 | 85.32 |
五、公示期:本项目公示期:2024年6月11日-2024年6月14日17:30;
1、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电子文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或者采用电子文件的方式递交到招标公告中载明的电子邮箱,并以异议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2、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3、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5、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6、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标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六、公示发布媒介:
本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或异议的,请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联系:
招标人:****
地址:**省**市******开发区化工一路与**四路交叉口东南角50米
联系人及电话:王女士 159****7398
电子邮箱:****@163.com
招标人监督部门:0375-****056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大道47号(**大道与体育路交叉口东100米**)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吴迪0375-****705 张安 0375-****568
财务:0375-****620
查看附件:24Z219中标候选人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