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南道西延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1********627236E | 建设单位法人:樊树起 |
李淑敏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新区 |
**市**新区胡家园街道京**道与西中环快速交叉口东南150****集团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京**道西延工程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31-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人行地道)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E4813-E4813-市政道路工程建筑 |
建设地点: | **市**新区 |
经度: 纬度: | ****机关:****审批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7-04-28 |
津滨审批环准〔2017〕13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9702.89 |
192 | 运营单位名称:**** |
911********627236E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116MA05Y0H724 | 验收监测单位:****监测中心 |
****0116MA****985K | 竣工时间:2018-11-3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5-1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6-07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tjzfhb.com/look_news.asp?id=287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京**道西延工程连通三号还迁区和远洋**域,京**道西延工程起点顺接远洋城范围内原京**路,向西依次跨越**铁路下穿地道、黑潴河,终点至三号还迁区范围内京**路,道路全长约为830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道路红线宽度35m,设计行车速度40km/h,双向六车道。主要工程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雨水和污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 | 实际建设情况:**京**道西延工程连通三号还迁区和远洋**域,京**道西延工程起点顺接远洋城范围内原京**路,向西依次跨越**铁路下穿地道、黑潴河,终点至三号还迁区范围内京**路,道路全长约为830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道路红线宽度35m,设计行车速度40km/h,双向六车道。主要工程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雨水和污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 |
根据设计变更内容:由于桥下绿化空间较小,后期养护困难、绿化存活率不高,将桥下绿化部分改为花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安照《**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要求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合理设置施工营地、铺路使用商品沥青和商品混凝土;运输、存储散体物料采取密闭措施;采取围挡、有效洒水抑沉等措施控制施工扬尘,严格落实5个100%要求,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影响控。 2.合理布置施工场地,落实施工期噪声和振动防治措施。选择合理的施工工艺,施工运输路线应避开环境敏感点,选择有效的环保防治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周围环境的影响。振动影响较大的机械设备远离敏感点布置,敏感点附近的场地应封闭施工,在场界修建隔声墙或吸声屏障,确保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达标排放。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主动做好居民协调工作,如需夜间施工,必须提前办理夜间施工许可,并告知当地居民后方可施工。 3.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施工车辆冲洗水等经沉淀后回用于洒水抑尘;施工期间禁止任何废水、废液平地漫流。 4.施工期产生的泥浆、渣土、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落实合理去向,若产生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与提供取土方的责任单位明确完成取土后的生态恢复措施和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及时进行生态恢复和生态补偿,项目建成后要优于开发前的生态环境。 | 实际建设情况:1.已落实,根据《**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等法规中相关规定,铺路使用商品沥青和商品混凝土,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采取了设置围挡、洒水、散体物料密闭运输、冲洗车轮(杜绝车辆带泥上路)、使用商品混凝土和沥青混凝土、大风天气停止作业等有效措施控制了施工扬尘,严格落实了5个100%要求,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影响。 2.已落实,施工过程中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的施工工艺,施工运输路线避开环境敏感点,最大限度地降低了周围环境的影响。夜间未进行施工作业,施工期间未发生噪声投诉事件。 3.已落实,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施工现场辆冲洗水等施工废水经过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未随意排放。 4.已落实,施工期产生建筑垃圾和工程弃土按**市有关规定由市容部门负责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固体废物去向合理,未产生危险废物,本项目未外购土方。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初步设计阶段应进一步优化细化环境保护措施,在环保篇章中落实生态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各项措施及投资。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开展工程环境监理,项目投运前向社会工程环境监理报告。 | 实际建设情况:已落实,初步设计阶段已经进一步优化细化环境保护措施,在环保篇章中落实生态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各项措施及投资。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环****监理部分。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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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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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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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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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施工期产生的泥浆、渣土、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落实合理去向,若产生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与提供取土方的责任单位明确完成取土后的生态恢复措施和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及时进行生态恢复和生态补偿,项目建成后要优于开发前的生态环境。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占地类型均为道路用地;临时用地占用面积相对较小,并且占地范围内现状均为裸露土地和道路用地,无地表植被,而且通过道路绿化,使道路两侧绿地面积得到了适当补偿,通过道路绿化工程和工程防护措施,改善了因工程建设对沿线水土流失及生态环境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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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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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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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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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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