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项目比选公告
****现对********停车场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欢迎有资格的单位前来参加比选。
一、比选内容
项目名称:********停车场项目
工程最高限价:本工程设有最高总限价和综合单价限价(措施费及安全文明施工费为总价限价,各个子项工程内的费用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工程最高总限价为97.3万元,综合单价、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限价详见附表。比选申请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总限价和综合单价限价,超过上述报价为无效报价,不进行比选。
二、资金来源
业主自筹
三、参与比选单位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比选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项目经理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2.人员配备
(1)项目经理
人数1人,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身份证。同时还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比选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技术负责人
人数1人,应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拟派技术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及比选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养老保险参保证明
上述人员提交的养老保险的期限为:2023年12月至2024年5月。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书中必须满足上述要求,否则为无效文件,不得进行比选。
4.业绩要求
比选申请人应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个造价不低于70****停车场项目业绩证明(需提供竣工证明材料,合同需携带原件备查)。
注:以上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需携带原件备查)。招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均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以上资料进行核实,若发现资料存在虚假不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四、比选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比选的单位,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本网站下载本项目比选文件以及补遗等比选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参选单位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比选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本项目为不报名投标。
(三)比选申请单位须满足以下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四)比选地点:**市**坡区科城路85号**高新大厦1521会议室
(五)提交响应文件起止时间:2024年6月14日**时间下午14:30-15:00
(六)比选开始时间:2024年6月14日**时间下午15:00
五、其它有关规定
(一)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本网站上发布,请各比选申请人注意下载;无论比选申请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参与比选单位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二)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三)比选费用:无论比选结果如何,比选申请人参与本项目比选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六、联系方式
比选人: ****
联系人:徐老师
电 话:****9522
地 址:**市**坡区科城路85号**高新大厦
邮 编:4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