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发改审批〔2023〕173号
****委员会
关于多吉~罗城110千伏线路**工程
项目核准的批复
****:
报来《关于申请多吉~罗城110千伏线路**工程项目核准的函》(河供电函〔2023〕16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罗城县**负荷发展需求,提高罗城县电网的供电可靠性,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多吉~罗城110千伏线路**工程(项目代码:****)。
项目建设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罗城县境内。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
1.变电站出线间隔工程
(1)220kV****电站新110kV多罗青线出线间隔利用前期已建备用出线间隔出线,本期需将原线路保护更换为三端光纤电流差动保护,其余一、二次设备维持不变;220kV****电站110kV**出线间隔沿用原110kV多昌罗线出线间隔,原一、二次设备维持不变,本期更换相关标识。
(2)110kV****电站新110kV多罗青线出线间隔仍沿用原110kV多罗青线出线间隔,本期需将原线路保护更换为三端光纤电流差动保护,其余一、二次设备维持不变。
(3)110kV****电站新110kV多罗青线出线间隔仍沿用原110kV多罗青线出线间隔,本期需将原线路保护升级为三端光纤电流差动保护,其余一、二次设备维持不变。
(4)110KV****电站110KV多吉出线间隔沿用原110kV多昌罗线出线间隔,原一、二次设备维持不变,本期更换相关标识。
2.线路工程
本工程将现有110kV多昌罗线的罗城侧线路解开并与现有110kV多罗青线的多吉侧线路接通,形成多吉~罗城110kV线路,**线路路径长度约0.1km,**双回路转角塔1基(另一侧预留**站T接线路挂线),拆除单回路转角塔1基;同时从220kV多吉站**1回110kV线路与现有110kV多罗青线的**侧及罗城侧线路接通,形成新110kV多罗青线,**线路路径长度约12.2km,其中单回路角钢塔段路径长度约5.8km,双回路角钢塔双侧挂线段路径长度约6.4km(另一侧为备用预挂线)。**段线路导线截面采用1×300mm2。本工程线路路径走向均处于罗城县辖区范围内。
四、项目总投资1935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0%),由项****银行贷款解决。
五、项目建设过程中要认真落实各项节能措施并选用节能产品;项目环保、水保等设施必须执行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验收投入使用的规定。
六、要严格按附件核准的方案开展工程招投标工作。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人民政府关于罗城县多吉~罗城110千伏线路**工程路径方案的复函》(罗政函〔2022〕98号)、《罗城******局关于多吉~罗城110千伏线路**工程、**~罗城110千伏线路**工程已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范围的说明》。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十一、项目单位应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控等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的发生。
十二、请项目建设单位于每月月底前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监管平台(登录网址:http://zxsp.****.cn)报送项目进展信息,直至项目实施完毕为止。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市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8-****886 ,****纪委监委驻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8-****154,收信地址:**市**区**大道6号F****纪委监委驻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47000。)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委员会
2023年12月21日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单位:****
项目名称:多吉~罗城110千伏线路**工程
名 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 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勘 察 | 核准 | ||||||
设 计 | 核准 | ||||||
监 理 | 核准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设 备 | 核准 | ||||||
重要材料 | 核准 | ||||||
其 他 | 核准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第16号令)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规定以及项目单位提供的材料,核准该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方案。 ****委员会 2023年1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