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发改投审〔2024〕110号
关于**县城排水防涝综合整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执法局:
《关于要求审定**县城排水防涝综合整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政府办公室关于《关于实施**县城排水防涝综合整治建设项目有关问题的请示》的批复精神,我局同意批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县**镇、汫洲镇。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主要在**镇和汫洲镇开展部分排水防涝综合整治建设,其中建设渠道合计22条(**镇21条,汫洲镇1条),长度约50.26km;在迎宾大道(高速路口至环**路路段)和国道G228(金太阳油站至县道X086红绿灯路口路段)实施排水改造,整治建设长度约15.16km。
五、项目建设工期:36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57191.2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7653.8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287.74万元、预备费4249.62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争取上级资金补助外,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七、请按《政府投资条例》(国令第712号)等有关规定,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建设过程中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责任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建设工期的工程质量。
八、下一阶段前期工作应严格执行行业标准及规范。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审批手续。项目要严格按规定落实各项节能措施,采用节能型设备减低能耗。项目涉及的环保、规划、土地、消防、安全生产等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
九、接文后请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抓紧开展项目建设准备工作,按现行规定推进设计环节,抓好投资控制,确保按时完成。
十、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附: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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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财政局、******局、县水务局、县统计局、****政府、****政府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主要设备 | |||||||
重要材料 | |||||||
其他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上表。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工作的通知》(粤发改法规函〔2022〕1484号),第二条第(一)款,项目单位发布招标公告前,应按规定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招标计划,相关信息与“粤公平”等平台实时共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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