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居民委员会三号门面房
经营权经营权招租公告
****,拟就“****社区居民委员会三号门面房经营权”采用竞价方式对外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前来竞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社区居民委员会三号门面房经营权
2.最低起租金:人民币8400.00元/年
3.租赁期限:3年经营权,租金按年支付。
4.竞租方式:采用增价方式竞价,申请人采用举牌报价方式应价,报价的加价幅度500元/次
5.招租内容:该房屋位于****社区居委会综合服务楼三号门面,建筑面积约20平方米,人员密集,临近街道,交通便利,水电网等都已接通。承租人可用于经营文娱休闲行业,或经营餐馆、超市等,严禁从事违法犯罪等非法活动。
二、承租人资格条件
承租人可以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不可转租。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从2024年6月11日至2024年6月17日17时30分止。
2.报名方法: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报名(地址:**县古夫镇妃台路8号),报名提前或逾期均不受理。
四、竞价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4年6月18日10时30分。
2.地点:****财政所3楼会议室。
五、保证金
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00元,承租人应在竞价截止时间之前,将保证金转至账户:****财政所村级代管资金专户,账号:820********840748,开户行:****商行古夫支行。
六、发布信息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人民政府网发布,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事项:
1.承租人之间严禁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竞买资格,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2.承租者未按要求履行职责的,取消其承租资格,同时按成交价的10%支付违约金。标的物重新拍卖后,拍卖的成交价低于原成交价的,原买受人还应当补足差额,但超出部分与原买受人无关。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3.凡报名参加承租者,即表明全部知晓该公告所有要求,并对标的物进行了实地勘查确认,对承租标的物无任何异议,愿意履行全部条款的义务,承担一切投资风险。
4.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次活动无法继续的,公开拍卖终止。
八、联系方式
招租人名称:****
招租人地址:**县古夫镇妃台路8号
联系人:甘芳
联系电话:180****3777
九、公告发布媒体:****政府网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