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新**部分道路建设工程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招标人 | ****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改革局 | 批复文号 | 沐发改行审[2024] 108号 | ||||
建设地点 | **市**县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包括交通街、狮子**路、茶览南路和**溪路东段(部分道路)道路建设,长度1.4干米。;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2645.0223 | ||||||
类似业绩 | 市政(不含城市轨道)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
代理范围 | 本项目招标全部事项。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0.0 | ||||||
计划招标时间 | 2024-06-12 00:00至2024-06-14 23:59 | ||||||
比选报名时间 | 2024-06-12 00:00至2024-06-14 23:59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1.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2个中标金额不低于本项目估算金额的市政(不含城市轨道)类项目业绩。2.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1)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省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方章,近三年来,至少已完成2个中标金额不低于本项目估算金额的市政(不含城市轨道)类项目个人业绩;(2)拟派专职技术人员4名,应具有**省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3)以上人员提供本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的最近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3.注:类似项目业绩须是**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公开招标业绩。公开招标业绩以**省公共**交易网发布的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完整截图为准。4.申请人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无不良行为记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5.申请人须提供本项目的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具有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法律等相应专业能力的人员配备、项目实施方案、资料收集、项目备案、档案管理等,服务方案应完整、细致、准确。6.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证明材料中有模糊不清且无法辨识的证明材料,作无效证明材料处理。7.编制目录、页码及人员和业绩汇总表接受项目业主审查,无目录、页码及人员和业绩汇总表的不予认可,请各比选申请人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以上****公司名称命名)传于此邮箱号:****2136 @qq.com。8.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最终结算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2011年3月16日《****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文件下浮20%收取。 | ||||||
联系人 | 黄涛 | 联系电话 | 191****43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