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2024年**一组路及小王庄路联网路项目(天湖街道)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市2024年**一组路及小王庄路联网路项目(天湖街道)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安****经济开发区****公司院内
成交金额:955000.00元
评审报价:955000.00元
评审总得分:49.86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职业证书信息 | 备注 |
1 | **市2024年**一组路及小王庄路联网路项目(天湖街道) | 本工程位于****境内。本次工程主要内容有:沥青混凝土路面、路侧波形护栏安装、交通标识安装等,具体详见招标清单。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60 日历天 | 张跃 | 公路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皖234****13820 | / |
五、评审专家名单:徐**、马成辉、何成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原“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80%计取代理费用(计算后的代理费不满5000元,按5000元计),由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
2、金额: 764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天湖街道、**市昭亭南路锦润大厦4层,联系电话:181****6230、189****5229。也可在**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开发区****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天湖街道
联系方式:181****62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昭亭南路锦润大厦4层
邮箱:****@qq.com
联系方式:189****52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涂主任、伍工
电话:181****6230、189****5229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主要标的信息
3、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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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