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线自组网设备采购质疑事项答复公告
现将我部对无线自组网设备采购质疑事项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名称
项目名称:无线自组网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
二、质疑对象
质疑单位:****公司。
被质疑单位:******公司。
受理单位:****门。
三、基本情况
****公司(质疑单位)和******公司(被质疑单位)于5月27日参加我部无线自组网设备采购公开招标评审,根据国家和军队有关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委员会一致推荐排名第1的******公司为预中标供应商(报价706000.00元),****公司(报价776600.00元)排名第2。
评审结束后,****公司(质疑单位)就以下4个方面问题对******公司(被质疑单位)提出质疑:
1.******公司的无线自组网背负式设备、无线自组网手持式设备及无线自组网机载(无人机)式设备是否均响应招标文件中“★5.多业务传输,具备1路语音、1路数据、1路视频同传能力,具备内置视频会议功能,可召开自组网环境下的应急视频会议”指标,是否具备内置视频会议功能,并可召开自组网环境下的应急视频会议,能否提供内置视频会议软件,自有软件证明等文件。
2.******公司的无线自组网背负式设备是否响应招标文件中“★21.接口多元:具备百兆以太网口(RJ45)、HDMI接口、USB2.0接口、音频接口、串口、对外DC12V供电接口,且每类接口数量≥1个”指标,是否满足我部所需的接口多元的所有要求
3.******公司的无线自组网背负式设备、无线自组网手持式设备及无线自组网机载(无人机)式设备是否均响应招标文件中“★10.传输带宽:组网能力≥30个节点,有效信道带宽≥3M,系统总体容量≥于90M,且可以调整传输带宽,并支持二层IP网络组网”和“★12.通信距离:视距通信,通视条件下传输距离≥20公里;在升空100米中继通信条件下传输距离≥50公里”指标
4.******公司的无线自组网背负式设备、无线自组网手持式设备及无线自组网机载(无人机)式设备是否均响应招标文件中“17.升级空间:基于LTE-A的无线自组网技术,支持载波聚合CA及相关配置功能,具备向5G技术升级扩容能力”和“18.系统兼容性:能适配现有业务系统(WIN7、XP等)的网络需求,对接现有网络设备”指标,是否满足能与我部现有设备对接
四、处理决定
****管理部门经过函询******公司、核查******公司投标文件,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公司所投产品性能能够满足我部招标文件要求,未出现负偏离情况。
★综上所述,我部认定****公司所有质疑事项不成立。
五、公示时间:2024年6月11日至6月18日。
六、其他事项:质疑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管理部门提出投诉,我方在收到书面投诉后将依规作出处理。
七、联系方式:王先生153****1986。
八、监督部门联系方式:肇先生153****2154。
****门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