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该项目第一次****公司投标,不符合《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现将该项目进行第二次招标,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建设内容
(一)项目名称:****公租房体育建设器材场地地面硬化项目
(二)项目建设内容:混凝土硬化地面面积485平方米,要求先清除地面青草,地面下挖15厘米,用碎石铺装下面压实,再灌凝5厘米混凝土,混疑土面需平整,无凹凸不平。
(三)采购方式:院内议价
(四)成交标准:最低价成交
(五)项目预算:42000.00元
(六)最高限价:42000.00元
(七)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30%预付款,项目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7%,剩余合同总价款的3%,待质保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
二、供应商资质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在经营活动中信誉良好,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6月11日至2024年6月14日17点30分止,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四、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采购办0770-****618****医院的时间为准邮寄地址:****市**区光****人民医院采购办 联系人及电话:谢工 0770—****618)。
五、报价文件要求
(一)营业执照副本;
(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的授权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参加时不需要提供);
(三)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一次性报价表;
注: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在公告有效期内按以上顺序整理并提交以上资料,报价文件封面须写上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所有资料均需密封并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咨询采购项目其他相关事宜,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
地址:**市**区光坡镇大龙村大坂组;
现场勘查:有意向的供应商必须勘查现场
联系方式:刘工,199****0288